第1067章 貪婪和醜陋

更麻煩的是,隔天的董事會上,或許是有人已經從雅加達那邊獲得消息,十幾個新股東的代表們開口就提出增加投資,儘快開採的議案。

威爾斯此時心裡正擔心布桑礦業,成為資本們低買高賣,然後反手抄底,接著又炒高股價的玩具。所以一開始並沒明白這群人的目的。

而且上市期間並沒套利的他,口袋裡沒錢,哪裡敢通過增資的提案。

至於新股東們入股的錢,那是入股,而不是賣股份。

錢屬於公司,並且只能用在金礦開發上。

所以一旦通過增資的議案,就等於又要損失一部分的股份。

而且這次損失的股份,可是擁有雙倍投票權的股份。

唇槍舌戰一番之後,新股東們見威爾斯死不鬆口,又因為威爾斯雖然和阿斯塔只擁有30%的股份,但投票權卻超過60%。

他不答應,董事會確實沒辦法強行通過增資決議。

既然明著不行,那麼就用金錢來壓他。

很快有人拿出一份收購文件遞給威爾斯。

等看完文件,威爾斯立馬明白這群人是想把自己踢出布桑礦業。

雖然標價1.5億美金的價格,對於只有30%股份的自己和阿斯塔來說,價格超過了三千萬美金。

但威爾斯明知道還有1千萬盎司的消息沒公布,哪裡願意1億就離場。

更讓他憂慮的是,這群人為什麼在很多機構盯上布桑礦業,打算用布桑礦業做局,割股民韭菜的情況下,還願意出這種價格?

這是不是說,看跌公司的人里,就有這群人?

不對,威爾斯也不傻,很快就明白過來的掃視著在場的十幾個基金代表。

「你們居然敢偷派商業間諜,去雅加達的實驗室偷公司的實驗報告?」

一個五十來歲的股東笑著道,「抱歉,布桑先生,我們不知道你在說什麼。

不過既然1.5億美金的報價你不同意,那麼再看看這份報價如何?」

接過第二份資料,威爾斯快速看了一遍後,雖然一臉怒意,但心裡其實卻暗自放心下來。

既然這群吸血鬼願意報價3億美金,那就是說他們雖然從雅加達的實驗室知道了那份1千萬盎司的報告,卻還是沒發現礦石樣本中的貓膩。

只要最大的秘密沒曝光,那就是說事情還沒敗露。

而且要是這群人一開始就出價3億美金,威爾斯說不定還真會考慮。

可有了1.5億的第一次報價,加上大家明顯都知道那份1千萬盎司黃金儲量的報告在,3億美金就顯得太沒誠意,甚至有點羞辱人的意味在。

當然,有那麼一瞬間,威爾斯是真想過拿著3億美金離開。

至於自己是不是被人羞辱了,看在3億美金的份上,被打臉了就忍了。

但看到支付方式是先付6千萬美金,剩下的2.4億分4次,還兩年之後才全部付清後。

威爾斯立馬就不甘心了。

因為他心裡很清楚,拿到6千萬之後,剩下的錢基本上沒希望了。

而且和阿斯塔商量的退路中,兩人一開始就不敢黑這群基金和他們背後權貴們的錢。

甚至,兩人還想好了如何讓這群人至少不賠本的計畫。

更別說6千萬和3億一比,真沒幾個人能甘心選擇拿著6千萬離開。

不過即便拒絕,也一定要找個看起來合理的理由。

否則一旦引起這群人的懷疑,那麼一切都完了。

威爾斯氣的雙手顫抖的仔細把文件看完,忽然眼睛一亮。

然後閉氣好一會,等感覺自己已經滿臉通紅之後。

盯著眾人問道,「你們不僅想奪走布桑礦業和金礦,居然還打算奪走布桑家族對金礦的命名權?」

「威爾斯,這可是3億美金的現金,而不是互換股份之類的支付模式。

而且這筆錢足夠你和你的子孫後代十輩子都用不完,所以既然我們付出如此巨大,我們當然想利用金礦的命名,從市場中收回一部分利益。」

這道理很簡單,要是金礦被命名為某家基金的名字,這家基金肯定會更出名。

而名氣對基金來說,基本上就等於金錢。

可這就給了威爾斯拒絕的理由,因為他是採礦世家,說自己更看重家族榮譽,也不算完全胡扯。

至於信不信,那不重要,只要理由不離譜就行。

而且,威爾斯相信這理由一定會被一小部分股民接受,因為這世界上確實有把家族榮譽看的比錢重要的那種人存在。

當然,在威爾斯心裡,他是真覺得在3億美金面前,自己其實不在乎金礦的命名權,更不在乎布桑礦業是否還能存在。

但誰讓這群吸血鬼們,只願意先給6千萬美金呢!

抬起滿是老繭的雙手,威爾斯滿臉嚴肅,甚至有些猙獰的掃過在場所有人道,「布桑金礦就我用這雙手找到的。

所以我也會用這雙手讓你們這群吸血鬼明白,沒人能從我手裡搶走金礦。」

說完,威爾斯把手上的文件一把摔在會議桌上,罵罵咧咧的快步走出會議室。

十幾個基金經理對威爾斯所謂的打敗大家的話,不由輕蔑的笑了笑。

但老實說,之前大家就知道威爾斯不一定會同意,但他會因為金礦命名權而拒絕,確實讓人很是意外。

眾人中地位最高的老傢伙,邊搖頭、邊笑著道,「老實說,我忽然有些佩服那傢伙了,這可是整整3億美金。」

其他人要不嘆息,要不毫不在意的出主意道,「要不我們把價格壓低,讓股民和媒體逼著威爾斯做出改變。

而只要他一動,除非他冒險把那份1千萬盎司黃金的報告爆料出去,否則一切還得看誰更有錢。」

「沒用的」,有人搖頭道,「貝爾福德雖然沒插手我們之前和威爾斯在股份上談判,但他們的律師團隊還是按照合同,給威爾斯提供過法律援助。」

這話一出,所有人就想到自家基金和威爾斯簽訂的合同里,明確寫著威爾斯擁有公司的管理權,甚至自己這邊擁有的45%股份,只有一半的投票權。

而且要是威爾斯找上貝爾福德的律師團隊,那群為了錢什麼官司都敢打的律師們,絕對會把官司鬧的全米國皆知。

甚至很可能把李長亨和花旗吸引過來,甚至給了其他財團吞掉金礦的契機。

也就是說,正面和威爾斯衝突,吃虧的是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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