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春琴 11

各位尊敬的讀者,親愛的朋友們,隨著新春的鐘聲在二〇〇七年除夕之夜敲響,我的故事也到了該結束的時候了。我小時候讀過幾年私塾,後來在邗橋的圖書館看過百十來本書,這大概就是我全部的文學積累。您知道,我這個人知識貧乏,見解淺陋,當然,更談不上什麼才華。我之所以決定寫下這個故事,就像春琴所說的,僅僅是為了讓那些頭腦中活生生的人物不會隨著故鄉的消失而一同湮沒無聞,如此而已。如果你覺得,這個故事也還讀得下去,我要感謝你的耐心與大度。如果你不喜歡這個故事,我也只能對你說聲抱歉。除此之外,並沒有什麼多餘的話要講。

不過,就在這個故事快要結束的時候,發生了一件原先未曾料到的事,它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到了這個故事的寓意和走向。在這裡,為謹慎起見,我覺得還是有必要略作說明。

春節過後,在同彬一再的慫恿下,我開始將初稿工工整整地謄抄在乾淨的稿紙上,準備將它寄到南京的一家出版社去碰碰運氣。按照我與春琴的事先約定,每天傍晚,我都會把當天抄錄的部分一字不落地讀給她聽。此時的春琴,早已不像先前那樣,動不動就誇我講故事的本領 「比那獨臂的唐文寬不知要強上多少倍」,相反,她對我的故事疑慮重重,甚至橫加指責。到了後來,竟然多次強令我做出修改,似乎她本人才是這些故事的真正作者。我發現,自從去年年底我與她辦了結婚證之後,從前那個野性未馴、蠻不講理的少女的幽靈,漸漸在她身上蘇醒了。當她一邊飛快地結著毛衣,一邊指責我「瞎編」、「生生變變(到現在我也不知道這個詞到底是什麼意思)」、「胡說八道」的時候,你可以想像我當時的惱火與怒不可遏。如果你覺得,一個不識字的農村婦女的所謂意見完全可以置之不理,那就大錯特錯了。拒絕修改的後果,要比「再也不給你買煙」這樣的威脅嚴重得多。

舉例來說,故事中的馬老大這個人物剛出場的時候,為了交代她的生平,我講述了她與摸骨師吳其麓之間的一段交往——說實話,文字中頗多狎邪床笫之辭。我正讀得高興,沒想到春琴忽然對我喝道:

「等等。」

她一說「等等」,我心裡就「咯噔」一下。

「這一段你寫得實在太不像話。我聽了以後五貓抓心。你還是把它刪了吧。」春琴道,「這一大段全部刪掉。一個字也不要。」

我望著她,發了半天呆,才想起來請教她為什麼要刪。

春琴仍在低頭織毛衣,她頭也不抬地問我:「你說,馬老大這個人。平時對我們怎麼樣?」

「挺好的呀。」我茫然不解地望著她,「說起來,我父母結婚,還是她做的媒呢。」

「就是嘛!你在文章中把她寫得那麼齷齪,怎麼對得起她?你把她過去的那點事揭發出來,她知道了會怎麼想?」

我只得很不高興地提醒她,馬老大已經死了六七年了,她不可能知道這件事。

「反正我心裡不舒服。」春琴提高了嗓門,「直說吧,你是刪,還是不刪?」

我耐著性子跟她解釋,現實中的人,與故事中的虛構人物,根本不是一回事。既然是寫東西,總要講究個真實性。可沒等我把話說完,春琴就不客氣地回敬道:

「講真實,更要講良心!」

話說到這個份上,我知道再這麼糾纏下去,大概也不會有什麼結果,就板起臉來告訴她,我不打算刪掉任何一個字。春琴立刻把手裡的毛衣往床上一扔,驀地站了起來,從床頭柜上端起水杯——我原以為她會把水杯直接朝我砸過來,還好,她只是喝了一口水。隨後,她抹了抹嘴,說了句「讓你的真實性見鬼去吧」。一扭身,氣咻咻地出了房門。

大約一個小時之後,我開始冷靜下來。我來到廚房,看見她正在灶下燒火,暗自垂淚。我走到她身邊,正想蹲下來勸勸她,可她一把就把我推開了。她從灶下起身,走到灶前,掀開鍋蓋,將銅勺在鐵鍋里胡亂攪了攪,對我說:

「明天一早,你就去街上買張床回來。」

「好好的,為什麼又要買床?」

春琴就把勺子在鍋沿上重重一敲,怒道:「從明天開始,我跟你分床睡。」

我知道,事情鬧到了這個地步,不服軟看來是不行了。我當即向她發誓賭咒,不僅保證將馬老大、吳其麓之間的那段故事(總共四千多字)盡數刪除,而且,凡是她認為應該刪改的地方,我以後一律照辦。

從那以後,我在給春琴讀故事的時候,為了不讓故事中斷,特地準備了一個小本子。一旦她提出不同意見,就將它記錄下來。等到把整部書讀完,再一併做出刪改。當然,我自己也留了個心眼。凡是那些有可能引起春琴不快的段落,我都一概跳過不讀。可即便如此,她最終提出來的修改意見,竟然也達四十九處之多。

其中改動最大的,是更生這個人物。關於他與唐文寬之間的那檔子事,春琴責令我一個字都不許提。前後刪改七八處,刪掉的內容,大約在七千字上下。這樣一來,更生從小說中的一個主要人物,被降格為一個次要人物。這是我始料不及的。

如果說到我的小說中讓春琴最為反感的人物,出乎我的意料,既不是她曾經的死對頭梅芳,也不是她深惡痛絕的王曼卿,而是一個名叫沈祖英的人。至於說她對沈祖英心生反感乃至厭惡的理由,說來十分可笑——我做夢也不會想到,春琴討厭沈祖英,竟然是因為我在故事中寫她戴著一副金絲邊的眼鏡。春琴說,她平時最討厭戴眼鏡的女人,「文乎文乎,裝模作樣,討厭死人了!再說了,你們兩個孤男寡女,成天呆在那個圖書館裡,一天到晚也不知道搞什麼勾當。你竟然還誇她長得漂亮!」

按照春琴的建議,我把沈祖英與我在下午喝茶時「講文論史」的部分,全部予以刪除,並重寫了「沈祖英」一節。

不過,春琴的建議並不都是那麼荒唐可笑、蠻不講理,有的地方,也可以說很有見地。比方說,雪蘭與我離婚後,我本有一大段文字寫到小武松、銀娣去上海後的生活經歷。可春琴說:「你一會寫鎮江,一會寫南京,一會冒出個合肥,現在又來了個上海,搞得我頭大。再說了,他們在上海跟女婿的那點事,與整個故事全不相干,我勸你還是把它劃掉為好。」

你還別說,這一大段枝蔓被划去之後,文章的脈絡頓時變得清晰流暢了許多。

在這部小說的第四章,我還寫到了高定國與春琴之間的一段交往。當時,龍冬因第一次吸毒被抓,經人指點,春琴硬著頭皮去哀求定國出面疏通。他們見面的地點被定在英皇酒店的一個套房裡。這是春琴親口告訴我的一段秘聞,其真實性毋庸置疑。關於這段讓人心驚肉跳的故事,我在寫作時已儘可能地使用了煙雲模糊之法,寫得極其隱晦。但當我讀到這一段,因擔心春琴聽了以後大發雷霆,就直接跳了過去。後來,經過反覆的斟酌,還是決定把它刪掉了。

這是小說中唯一一個春琴沒讓我刪我自己主動刪去的段落。

不久前的一天,我打計程車去青龍山採石場搬運行李(我寄放在傳達室的行李中,有我最為看重的珍寶——你知道,那是我母親留給我的全部書信)。在計程車上,我聽到收音機里,一個著名的作家正在接受記者的採訪。他頗為輕佻地對記者說,在中國,作家擁有完全的創作自由,想怎麼寫就怎麼寫。我一聽他這麼說,就知道他在說瞎話,氣不打一處來。假如他像我一樣,也找一個春琴這樣的人做老婆,他就會知道什麼叫做「完全的創作自由」了。面對春琴這樣一個「暴君」,能有什麼自由可言?即便她沒讓你刪,你一旦想到可能會有的可怕後果,恐怕早就把那些會惹她生氣的字句刪得一個不剩了。

可問題在於,我把高定國與春琴之間的糾葛刪掉後,高定國這個小說中最大的反面人物,到了最後,反而更像是一個正面人物了。唉,事到如今,也只能由它去了。這個世界原本就講不得什麼是非!

不過,請各位千萬不要誤會。儘管春琴強迫我修改自己的小說,儘管她在成為我法律上的妻子之後,立即故態復萌,蠻橫霸道,試圖將我重新納入她的羽翼之下,儘管我們都已經是五十開外的人了,可我對我們在便通庵的生活,沒有任何可以抱怨的地方。我深信,我們之間的愛情和婚姻,與這個世界上其他什麼人的愛情和婚姻相比,絲毫沒有遜色的地方。我有時覺得她是我嬸子,有時候又恍惚覺得她是我姐姐,但在我的內心深處,我還是願意將她看成是我命中注定的妻子。

寫到這裡,我本來可以模仿一下《一千零一夜》那個著名的結尾,寫上一句「他們從此過上了幸福美滿的生活,直至白髮千古」,以此結束整部小說,但我知道,我要這麼寫,就有點自欺欺人了。

我們的幸福,在現實世界的鐵幕面前,是脆弱而虛妄的,簡直不堪一擊。有時候,春琴和我在外面散步,走著走著,她的臉上就會陡然掠過一陣陰雲。只要看見路邊停著一輛橘黃色的挖土車,她就會疑心這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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