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余聞 章珠

章珠,小名珠子、珠兒。一九三零年九月生於沙洲興隆。在章家的四個姐妹之中,章珠排行第三,所以母親又叫她「小三子」。在她六歲那一年,父親在遍嘗各類仙丹妙藥之後撒手人寰,留下了一個遺腹子和大筆的債務。為了確保章家的這根獨苗能夠在兵燹和饑荒中存活,母親只能從四個女兒身上打主意。

大女兒被賣到了蘇北的東台;二女兒由一艘下水船帶到了常州的夏溪,給人當童養媳;而章珠則被「過繼」給了長江對岸南徐巷的一戶人家。那一年她十三歲。

南徐巷的這戶人家姓彭,養父長年在無錫與河南許昌之間往返,販賣煙草。一年中的大部分時間,家中只有養母一人。養母剛過五十歲,眼睛幾乎全瞎了。章珠除了照顧她的飲食起居之外,還要時常陪她去廟上燒香拜佛。如果你認為,一個白白胖胖、成日在家吃齋念經的女人脾氣也一定很溫和,那就錯了。這個瞎子念及自己的雙目失明、丈夫的薄情寡義,以及世上的種種不順,滿腹的怨毒無從發泄,就會變著法子來折磨這個羸弱的「江北佬」。養母在心情比較好而又寂寞難耐的時候,也會教她認幾個字。有時在廟裡的禪堂吃茶,在外人面前,她總是親昵地稱章珠為「我的小拐杖」。

章珠在彭家待了不到半年,就開始了自己的第一次逃亡。當她頂著六月的大太陽,憑著自己離家時的模糊記憶,終於抵達江北老家時,母親正在村頭的秧田裡拔草。她見到章珠,先是驚愕,繼之以笑,然後是哭,最後則是一整宿輾轉反側的慍怒與哀嘆。

第二天一大早,母親將半碗大麥粥端在她面前的桌子上,一字一頓地問她道:「告訴我,你姓什麼?」章珠一愣,忙說:「我姓章,叫章珠啊。」母親立刻神色嚴厲地糾正她:

「不對,你不姓章。現在你姓彭,你叫彭小三。你生是彭家的人,死是彭家的鬼,與我們這個死人的人家,再無半點瓜葛。記住,若讓我再看見你回家,有你沒我,有我沒你。你不要怪我心狠。這揚子江,一年到頭水流不絕;那南徐巷,凡有人的地方,就有口井。你若是熬不下去了,可以投江,也可以跳井,這家你不能回。喝完了這半碗大麥粥,你就走你的路,從哪裡來,回哪裡去。我和你永生永世不再相見。」

章珠見母親這麼說,就知道這家待不住了。她沒有喝那半碗大麥粥,回到房中,和躲在門後偷聽的妹妹相擁而泣。然後,她在熟睡弟弟的臉上親了一口,狠狠地吸了口氣,咬了咬牙,出了家門。

從他們家到長江的渡口,整整十二華里。她只顧著哭,沒看見母親在身後一路跟著她。在等候過江船的時候,母親將手裡的一隻鼓鼓囊囊的襪子遞到她手中。那是母親從鄰居家借來米,隔夜為她煮好的白米飯。那團裝在襪子里的白米飯,在六月的酷暑中早已變了味。瞅著眼巴巴望著自己的瘦弱母親,章珠默默流著淚,將它吃得一粒不剩。母親安靜地坐在女兒身邊,用手撩起她的頭髮,問她頭上的包是怎麼回事。章珠說,那是在牆上撞的。母親又問她眉角上的疤痕是怎麼落下的,章珠說那是「江南的媽媽」用熏爐砸的。最後,母親的手久久停在了她胳膊上的一大塊淤青上。章珠原以為母親會問她這塊淤青是怎麼回事,可母親只是哭,沒再吭氣。等到她哭夠了,就將女兒的頭扳過來,死死地摟在懷裡,說:

「你走後這半年,娘沒有一次睡覺不夢見你。不要怪娘,要怪就怪你上輩子投錯了胎。兒啊,十個手指伸出來,有長有短,可少了哪一根,都連著筋,帶著肉,做娘的哪有不心疼?開弓沒有回頭箭,你自己去奔你的生,奔你的死。船已經靠岸了,娘看不得你上船。這就先回了。去吧,上船時不要回頭看。」

章珠一上船就開始嘔吐。當她把剛吃下去的米飯都吐乾淨以後,船已到了江心。她一抬頭,發現母親並沒有離開。她一個人孤零零地站在江邊的堤岸上,身影越來越小。她知道母親在哭,在喊,在呼天搶地。除了船側靜靜的水響,她聽不到任何聲音。

章珠第二次從南徐巷出逃,是在一年後的春末。這一日,她沒敢貿然回家,而是躲在家門口外的一片竹林里。她在那裡一直躲到天亮,終於等到了早晨來河邊挑水的妹妹。妹妹告訴她,母親已在浙江富陽鎮上給她找了一戶人家,讓她跟那裡的一個茶葉商人做小。妹妹送她去渡口,兩人坐在江邊的蘆穗叢中,哭了一下午。等到最後一班過江船漸漸攏了岸,妹妹從懷裡取出一雙油皮紙包著的布鞋,交到姐姐手中。她讓章珠把腳上的那雙舊鞋子換下來。妹妹噙著眼淚,對章珠說,那是母親給她新做的一雙繡花鞋,本打算出嫁那天穿的,「如果我們姐妹今生不能相見,就讓這雙鞋子做個念想。你看到它,就如同看見了我。」

正如諸位已經知道的那樣,章珠就是我母親。

一九四八年冬,我祖父帶著媒人馬老大(還有我父親的一張小照)來到了南徐巷的彭家提親。一路上,馬老大不時地提醒我祖父,據她探知來的消息,那個瞎子的脾氣頗有些古怪。「他們從江北辛辛苦苦收養這麼個女兒,為的就是防老。萬一她提出讓男方入贅,我們如何答覆?」祖父讓她見機而作,便宜行事,但也給了她談判的底線,「倒插門的買賣我們不做。一聞此話,我們扭頭就走。」

馬老大的擔憂是多餘的。瞎子除了對彩禮的數目稍微表示了一些異議之外,對這門親事倒是一口應允。據馬老大後來說,瞎子在無錫賣煙草的丈夫,葉落歸根,要回到南徐巷來養老。這老頭對養女的非分之想,讓瞎子成天憂心忡忡。她什麼也看不見,但這不妨礙她從丈夫跟養女說話時那「醜態百出」的腔調中,推斷出我母親的容貌。她巴不得我母親即刻從南徐巷消失。最後,她甚至對馬老大這樣說:「我們當初買她是多少錢,你們就付多少錢。就當我們白養了她五年。人呢,今天下午就可以帶走,何時成親,全憑你們一句話。」

當馬老大笑眯眯地來到前廳,將正在和香煙販子喝茶的祖父拽到一邊,眉飛色舞地告訴他下午就可以把人帶走時,我祖父把眼一瞪,苦笑道:「帶什麼帶?亂彈琴。我兒子人還在上海呢!」

我的父母在第二年春天結了婚。他們的第一個孩子(是個女兒)出生不到三天就夭折了。兩年後,他們生下了我。後來的事,各位都知道了。在我出生還不滿周歲的時候,母親就撇下了我,從此離開了朱方鎮,直到她去世,再也沒回來。

據我嬸子說,導致他們離婚的直接原因,是父親去馬祠村給人算命時,對一個黃花閨女動手動腳,做出了「沒出息的醜事」。事後,這戶人家糾合了三四十個親眷和鄉鄰,連夜打上門來,鬧了個雞犬不寧、天翻地覆。這話也許不錯。可老福奶奶對這件事的說法,則要詳盡、具體得多。那是我即將去南京的前夕。老福說:

「有一年,你爸爸去馬祠,就是魏家墩後的那個小村,給一個睡覺老夢見蛇纏身的姑娘摸骨。不知道你父親對人家用了什麼法術,他前腳從馬祠回村,那姑娘後腳就跟了過來。她這一來,就不走了。拽著你父親的衣袖,死活不撒手。你母親那陣子在鄉里當婦女主任,晚上回到村上,見家中多出這麼一個哭哭啼啼的黃花姑娘,如何不氣惱?事情鬧開了,德正、寶亮、銀娣和新珍他們,都趕來勸解。新珍讓你媽在我家先對付一晚,第二天一早,她和銀娣負責將這個姑娘送回家。可當天夜裡,馬祠那戶人家訪到了姑娘的蹤跡,帶了一伙人,舉著松明火把打上門來了。這也不能怪人家,一個十八九歲的獨生女,憑空就不見了,怎能不急紅了眼?我聽見那伙人口口聲聲要放火燒你們家房子,就打開窗戶往外一望,好嘛,鄰近各村的人大晚上不睡覺,都趕來看熱鬧,把燕塘圍得密不透風。你媽一邊在窗前給你餵奶,一邊哭著問我,萬一將來有個山高水低,能不能幫著照顧一下這個孩子?我當時就知道事情不太好。還真別說,那姑娘對你爸爸也是鐵了心。後來,你父母辦了離婚,這戶人家聽說了,又回過頭來託人上門找我,有心要撮合這門親事。那姑娘成天在家中尋死覓活的,眼見得就要瘋了。我去探聽你父親的口風,他一臉苦笑地對我說:『我連殺她的心都有了,如何能與她成親?』」

如果老福奶奶的話是真的,我父母之間的感情糾葛,遠比我嬸子所描述的要複雜得多。我相信,假如沒有發生那個轟動鄉里的事件,他們的婚姻本來是可以挽回的。

好吧,我現在長話短說。

事實上,在母親離開我的二十多年裡,她一直在給我寫信。它們被記錄在了十四本清一色的硬面筆記簿上。這些信本來就沒打算髮出,嚴格地說,它們或許不能被稱作真正意義上的信件吧。但若稱它為日記,也不合適。因為這些在不同時間裡寫出來的文字,都有一個想像中的讀者,不用說,這個人就是我。母親有時候稱我為兒子,或者老兒子。更多的時候,她喜歡叫我小寶、寶貝、小屁屁、香咕隆咚寶、心頭肉、小混球,諸如此類。這些被我編了號的文字多達七百六十餘封。有的信只有短短几行字,有的則長達十多頁——由於使用了不同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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