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錢是臭的。一沓新鈔會發出墨水、酸液、漂白水的味道,類似市警局裡的指紋室。飽受希望與覬覦之擾的舊鈔,帶著陳腐味,像在廉價小說里夾太久的乾燥花。把一堆有新有舊的紙鈔放進一間房間里,數百萬盧比點過兩次,用橡皮筋捆成數沓,就會發臭。狄迪耶曾告訴我,他愛錢,但他討厭錢的味道。從錢那裡得到的快樂越多,事後洗手就要洗得越徹底。他的意思,我完全了解。那個黑幫針對黑市金錢兌換業務設了間計賬室,位於要塞區,像個又深又大的洞穴。計賬室不通風,炙熱的光線亮到足夠識破最高明的偽鈔,天花板上的電風扇總是慢悠悠地轉動,以免吹走計賬桌上零散的紙鈔,房間里的錢味就和盜墓人靴子里的汗味跟塵土味差不多。

與莫德納見面後的幾個星期,我在拉朱拜的計賬室里,朝門口一路推擠,以我們每個人都愛玩的那種幼稚粗暴動作把幫中兄弟推開,來到門外,猛吸樓梯間里的新鮮空氣。有人叫著我的名字,我在第三階停下,手搭在木欄杆上,抬頭瞧見拉朱拜探出門口。這個替哈德,哦,不,替薩爾曼的黑幫聯合會管賬的矮胖禿子,一如以往穿了多蒂腰布 和白背心。我知道,他只把身子探出門口,是因為他每天晚上要到快午夜時,親手關上門之後,才會真正離開那房間。需要大小便時,他會使用專屬的私人廁所,廁所里有面單向透明玻璃,供他監看計賬室里的動靜。他是很敬業的會計,也是黑幫里最出色的會計,但拉朱拜之所以繼續窩在計賬室里管錢,不只是因為職責所在。離開這間忙碌的房間,他就變得脾氣惡劣、多疑,整個人奇怪地變蒼老。但不知為什麼,在計賬室里,他就變得較胖、開朗而有自信,彷彿一踏進那房間,就讓他連上了某種精神力量:只要他有一部分身體仍在那房間,他就仍然和那能量、那力量、那錢聯結著。

「林巴巴!」他對著我大喊道,下半身隱藏在門框後,「別忘了婚禮!會來吧?」

「當然,」我回以微笑,「我會去!」

我衝下三段樓梯,揶揄、推擠在每個樓層幹活兒的兄弟,碰撞著經過臨街大門的兄弟身邊。在街道的盡頭,另兩個看守門的兄弟微笑著,我打招呼回應。除了少數例外,幫中的年輕兄弟大部分都喜歡我。在孟買黑社會混的外國人,不只我一個,班德拉黑幫聯合會有個愛爾蘭籍的幫派分子,有個美國籍跑單幫的人靠大型毒品交易闖出名號,有個荷蘭人效力哈爾區的某個幫派,還有其他人在孟買各地幫派里混,但我是薩爾曼黑幫聯合會裡唯一的白人。我是他們的外人。隨著印度本土的自傲,像新發的綠色、白色、橘色藤本植物從後殖民時代的焦裂土地冒出,那些年也是單憑外國人身份、英國人身份,或長相、說話看似英國人的模樣,就足以贏得好感、吸引注意的最後幾年。

拉朱拜邀我參加他女兒的婚禮,意義重大,意味著他把我當自己人。我和薩爾曼、桑傑、法里德、拉朱拜以及聯合會裡其他人一起工作,已有幾個月。我在護照這一塊市場工作,營業額幾乎和黑市換錢的那個部分一樣。我個人在街頭上的人脈擴張,替黃金、違禁品、貨幣兌換部門賺進大把鈔票。每隔一天,我就和薩爾曼·穆斯塔安、阿布杜拉·塔赫里到拳擊館鍛煉身手。通過與哈桑·奧比克瓦的交情,我在非洲聚居區多了一條人脈,他的手下成為我的新盟友。那層關係很有用,可以帶給我們新的人手、錢財和市場。在這之前,我已應納吉爾的要求,加入與孟買市阿富汗流亡人士談判的代表團,和他們達成軍火協議,由巴基斯坦、阿富汗交界處的半自治部落地區供應武器給薩爾曼聯合會,使我們從此有了穩定的軍火來源。我有朋友、受尊敬,錢多得花不完,但直到拉朱拜邀我參加他女兒的婚禮,我才知道自己真正得到了接納。在薩爾曼的聯合會裡,他的輩分很高。這份邀請,正式表明他歡迎我加入只有夠信賴、夠親近者才能加入的核心圈子。你可以和幫派合作,可以替幫派賣命,可以干出那種讓兄弟敬佩你的事,但要等到他們邀你去家中吻他們的寶寶,他們才真正把你當自己人。

我走出房子,穿過要塞區無形的邊界,走近花神噴泉。一輛空計程車在我身旁放慢速度,司機主動打手勢,要我搭他的車,我揮手要他走開。他不知道我會講印地語,以龜速開到我身邊,探出車窗對我說話。

「嘿,白種渾蛋,你沒看到這計程車是空的?你在幹什麼?這麼熱的下午,像某人走失的白羊,走在路上?」

「Kai paijey tum?」我用馬拉地語問,口吻很不客氣。你想幹嗎?

「Kai paijey?」他重複我的話,聽到這句馬拉地語他驚訝得呆住了。

「你有什麼毛病?」我問,用孟買陋巷的粗俗馬拉地方言說,「你不懂馬拉地語?這是我們的孟買,孟買是我們的。如果你不會講馬拉地語,幹嗎待在孟買?你這個王八蛋是豬腦袋啊?」

「Arrey!」嘿,他咧嘴而笑,改用英語,「你會講馬拉地語,巴巴?」

「Gora chierra, kala maan.」我回他,舉手在臉前、心前各畫了一個圈。白臉,黑心。我改用印地語,用了「你」這個字的最禮貌表達字眼,好讓他安心。「我外表是白的,兄弟,但內在是徹底的印度。我只是在散步消磨時間。你為什麼不去找真正的遊客,放過像我這樣的印度可憐蟲,na?」

他放聲大笑,把手伸出車窗與我的手輕輕交握,然後開走。

我繼續走,避開擁擠的人行道,走上車道,汽車在身旁呼嘯而過。深呼吸著這城市的氣息,終於驅走我鼻孔里計賬室的味道。我正往回走,走往科拉巴,走往利奧波德,要去見狄迪耶。我想走路,因為我喜歡回到這城市裡我最喜愛的地方。替薩爾曼的黑幫聯合會工作,使我的足跡遍及這大城的每個遙遠郊區,而且有許多地方是他特別能掌控的:從馬哈拉克斯米到馬拉德;從棉花綠到塔納;從聖塔克魯斯、安德海里到影城路的湖泊區。但他的黑幫聯合會真正的權力中樞,位於那個長長的半島,那個始於臨海大道的大彎,沿著短彎刀狀海岸一路迤邐到世貿中心的半島。而就在那裡,那些生氣勃勃的街道上,距海只有幾個巴士站的地方,我傾心於這座城市,開始愛上她。

街上很熱,熱到足以將困擾不安的心裡,最深層思緒以外的念頭,全燒得精光。就像其他孟買人和孟買客,我已把從花神噴泉到科茲威路的這段路走了上千遍,我和他們一樣知道,這段路上哪裡可以吹到涼爽海風,可覓得涼蔭。每次白天步行時的洗禮,我的頭皮、我的臉、我的襯衫,只消被那陽光直射幾秒鐘,就全被汗水濕透,然後在陰涼處吹個一分鐘的風,就可涼爽到恢複乾燥之身。

走在馬路上的車子和逛街人潮之間,我的心飄向未來。很弔詭,甚至是故意唱反調似的,就在我正要被納入孟買的神秘核心時,我也有種想離開的強烈衝動。我了解那兩股力量,雖然看來相互矛盾。孟買讓我喜愛的地方,有許多存在於人的性情、理智、言語里,包括卡拉、普拉巴克、哈德拜、哈雷德·安薩里。他們全以某種方式走了,在這城市裡,我喜愛的每條街上、每座陵廟裡、每段海岸上,時時讓我有失去他們的感傷。不過,這城裡有了愛和靈感的新來源,有人生的新頁從喪失、幻滅的休耕地里展開。我在薩爾曼黑幫聯合會裡的地位非常穩固,寶萊塢的電影業和新興的電視、多媒體業,正向我敞開商機的大門:每隔一個星期就有人給我提供工作機會。我有套不錯的公寓,可眺望哈吉·阿里清真寺,而且我有錢。夜復一夜,我對莉薩·卡特的愛慕越來越濃。

每回走到我喜愛的那些地方,那種感傷總揮之不去。就在新情愛和獲得接納把我更拉近這城市懷抱時,那股感傷卻逼我離開她。走在從花神噴泉到科茲威路那段長路上,接受汗水洗禮時,我不知何去何從。再怎麼頻頻思索或深入思量艱困的過去,或現在的感傷與前景,還是無法斷然決定未來的路。有個環節缺失了:我確定自己欠缺某個周密的分析,某份證據,或讓自己可以完全看清人生的視角轉換,但我不清楚那是什麼或該怎麼做。因此,我走在汽車、摩托車、巴士、卡車、手推車狂奔亂竄的車流里,與遊客、購物者曲折移動的人潮之間,任由自己的思緒飄蕩進入熱氣里、街道上。

「林!」我穿過那道寬拱門,走向狄迪耶那排並成的長桌時,他大聲叫住我,「剛鍛煉完身體,non?」

「不是,走路,想事情。應該說是鍛煉腦子,或許還有靈魂吧。」

「別擔心!」他以命令的口吻說,向侍者示意,「我每個星期的每一天都在治這種病,或起碼每個晚上。阿圖羅,挪個位子給他,往下移一點,讓他坐在我旁邊。」

阿圖羅是個義大利青年,狄迪耶的新歡,因為某個不為人知的事,惹上那不勒斯的警察而逃到孟買躲藏。他身材矮小,有著許多女孩大概會羨慕的娃娃臉。他會的英語很少,每次有人向他攀談時,不管對方多友善,他都一律回以惱火的顫抖,使性子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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