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在這世上,不管你走到哪裡,在什麼社會,只要扯上司法問題,都是一樣。」阿布德爾·哈德汗大人,我的幫派老大和我的義父,在我為他工作六個月之後,如此告訴我。「我們的律法、調查、起訴、懲罰,都鎖定在你的不義中有多少罪行,而非你的罪行中有多少不義。」

那時我們人在薩松碼頭區,坐在高朋滿座的索拉布餐廳里。那裡蒸氣瀰漫,香味撲鼻。孟買市有五千家餐廳,每家都想在香料米餅卷上拔得頭籌,而在許多人心目中,索拉布餐廳的米餅卷最好吃。儘管食物受到肯定,或者正因為如此,這餐廳卻是相對地擁擠,也沒什麼響亮的名氣,它的名字從不曾出現在任何旅遊指南或報紙的美食專欄上。這是工人的餐廳,從早到晚,店裡座無虛席,滿滿的都是真心喜歡這裡,把它當成私家廚房的男女工人。因此,店裡的飯菜便宜,裝潢簡單,只求實用,但打掃得一塵不染。那一大片美不勝收的薄脆米餅,由馬不停蹄的服務員「咻」的一聲送到客人桌上,裡頭蘊藏了最美味的混合香料,這城市的其他地方的任何一道菜都比不上。

我們用餐時,他繼續說:「而我認為,反過來講才對。我認為,最重要的是罪行里有多少不義。你剛剛問我,為什麼不搞娼妓、毒品賺錢,聯合會其他人也這麼問。我告訴你,原因是這些罪行里的不義。因為這緣故,我不願賣小孩、女人、色情刊物或毒品。因為這緣故,我不讓這些行業在我的任何地盤裡出現。這些罪行非常不道德,若要靠這些賺錢,就要放棄靈魂。而人如果放棄靈魂,如果成了沒有靈魂的人,要再取回,除非奇蹟出現,否則根本不可能。」

「你相信奇蹟?」

「當然相信。在我們內心深處,我們都相信奇蹟。」

「很抱歉,我不相信。」我說,面帶微笑。

「我認為你一定相信。」他堅持,「例如,你被人救出阿瑟路監獄,你難道不認為那是奇蹟?」

「我得承認,那時我的確覺得那像是奇蹟。」

「你在你的祖國澳大利亞逃出監獄,那不也是場奇蹟?」他輕聲問。

那是他第一次提到我逃獄的事。毋庸置疑,他當然知道那事,這件事一定在他腦海里轉過許多次。但當著我的面提及這事,他等於是在告訴我,阿瑟路監獄營救一事的真正本質。他在點明,他把我救出兩個監獄,一個在印度,一個在澳大利亞,而我欠他兩份人情。

「沒錯,」我答道,語調緩慢但平穩,「我想,那稱得上是奇蹟。」

「如果你不反對,也就是說,如果你不會為此覺得難受,我希望你告訴我,你在澳大利亞逃獄的事。我不妨告訴你,基於非常個人的理由,我對那件事很有興趣,而且我很佩服。」

「我不介意談談。」我答,迎上他盯來的目光。「你想知道什麼?」

「你為什麼逃獄?」

在這之前,沒人問過我這個問題。在澳大利亞和紐西蘭,有人問過我逃獄的事。他們想知道我如何逃出監獄,逃亡時怎麼過日子。只有哈德拜問我為什麼逃獄。

「那監獄有個懲戒隊,而那單位的獄警,雖不是全部,但有不少人喪心病狂。他們痛恨我們。他們恨囚犯,恨成了變態。為什麼會這樣,我不知道,我無法解釋。那時候,情況就是這樣,他們幾乎每晚都折磨我們。而我反擊了,我不得不反擊。我想,那是我的本性,我就是這樣的人。我不是那種逆來順受而不反擊的人。當然,那隻會讓我的處境更糟。我……呃,他們開始整我,整得……很慘。我在懲戒隊只待了一小段時間。但我的刑期很長,我知道他們遲早會找到理由再把我押進去,或我遲早會蠢得給他們理由這麼做。那不難,真的。我想,他們會再把我弄進那裡,他們會再按著我,會再折磨我,而我會再反抗,然後,他們大概會要我的命。因此……我逃掉了。」

「你怎麼逃的?」

「最後一次挨打之後,我讓他們以為我的鬥志已經被打垮。於是,他們指派給我只有挨過打的人才准做的事——到監獄前的圍牆附近,負責推手推車、修理東西。時機成熟時,我就逃了。」

他專心聽我講這段經歷。我邊講,我們邊吃。哈德拜從未打斷我的話。他從頭到尾看著我,眼裡微笑的光芒反映著我眼裡的火光。他似乎既喜歡這故事內容,也喜歡聽我說這故事。

「另一個是誰?跟你一起逃出去的那個人。」

「另一個人因為殺人而入監。他是個好人,心腸很好。」

「但你們沒在一起?」

「沒有。」我答道,目光首次移離哈德拜的眼睛。我望向餐廳門口,看著街上川流不息的人潮一波波地移動。我該怎麼解釋,出獄後我為什麼丟下那個朋友,自己走開?我自己都幾乎搞不清楚原因。我決定把來龍去脈如實告訴他,讓他推敲其中原委。

「最初,我們投靠一個非法的摩托車團伙,摩托車騎士組成的幫派。摩托車幫的老大有個弟弟在牢里。那是個很有種的年輕人,大約在我逃獄的一年前,他惹惱了一個很危險的傢伙,但他什麼都沒做,就只是因為很有種。我卷了進去,救了那小夥子一命。那小夥子知道這事之後,告訴他哥。他哥哥,也就是那個摩托車幫的老大,叫人傳話給我,說他欠我一份人情。我逃出獄後,跑去投靠那個老大和他的幫派,帶著我那個朋友。他們給我們槍、毒品和錢。在前十三天,警方不分白天晚上在城市四處搜捕我們時,他們保護我們,為我們提供藏身之處。」

我停下,用豌豆粉餅的一角抹剩下的食物。哈德拜吃掉他盤中最後的食物。我們使勁嚼,看著彼此,眼中都閃爍著念頭和疑問。

「逃獄後的第十三個晚上,我仍藏身在那個摩托車幫,突然很想去看看曾教過我的一個人。」我繼續說道,「他是個哲學講師,在我城市裡的某個大學任教,是個猶太知識分子,很聰明的人,在我成長的那座城市裡很受尊敬。但儘管他如此聰明,我至今仍搞不清楚我為什麼要去找他。我說不上來,我實在不懂,至今仍是。我只是覺得該找他談談。那感覺非常強烈,我無法抗拒。於是我冒著生命危險,到城市的另一頭見他。他說他早料到我會來,已等候我多時。他告訴我,我第一件要做的事,就是丟掉槍。他想說服我,我並不需要槍,若不丟掉槍,終會惹禍上身。他勸我不要再犯持槍搶劫的罪,永遠不要再犯。他說我已為自己所犯的罪付出應付的代價,但如果我再犯同樣的罪,我會丟掉性命或立刻被捕。他說,不管我為了保住自由而不得不做什麼,都絕不要再重蹈覆轍。他勸我離開那個朋友,因為他深信那個人會被捕,而我如果跟他在一塊,我也會被捕。他勸我到世界各地走走。把人們需要知道的事全告訴他們,他說。我記得他說這句話時面帶微笑,好像那是再簡單不過的事。還有,找人幫忙,他說。你會沒事的……你放心……你的一生是場大冒險……」

我停了下來,再次陷入沉默。一名服務員走近桌子,想清走我們的空盤,但哈德拜揮手要他走開。眼前這個幫派老大盯著我瞧,金黃色的眼睛定住不動,但那是充滿同情與鼓勵的凝視。

「我離開他的辦公室,那位哲學講師在大學的辦公室,而我知道,經過那番簡單的談話,一切全變了。我回去摩托車幫,回去見我那朋友。我把我的槍給他,告訴他我得離開。我一個人離開。六個月後,在一場警匪槍戰之後,他被捕了。我至今仍是自由之身,當你受通緝而無處可去時,自由是你最看重的東西。就這樣,現在你全知道了。」

「我想見見那個人,」哈德拜慢慢說,「那個哲學講師,他給你睿智的忠告。但我知道澳大利亞是很不一樣的國家,和印度不一樣,告訴我,你為什麼不回去那裡,把你在獄中所受的折磨告訴有關當局?這不會讓你得到安全,讓你恢複原有的生活,回到家人身邊嗎?」

「在我那個國家,我們不告任何人的密,」我答,「就連折磨我們的人也一樣。即使我真那麼做了,即使我真的回去,以控方證人的身份出庭,做證指控那些折磨囚犯的壞蛋,也不表示那種惡行會銷聲匿跡。制度會照顧他們。凡是有點腦子的人,都不會相信英國的司法制度。你上次聽到有錢人聽憑法庭裁奪是什麼時候?沒有這種事。那制度會照顧那些折磨囚犯的人,不管他們做了什麼,不管證據多麼確鑿,司法都奈何不了他們。而我會再度被打入牢里,再度落在他們手中。他們會狠狠地修理我。我想……我想他們會在那裡,在懲戒隊,把我活活踢死。總而言之,那是行不通的。我們不告別人的密。我們不告發別人,不為任何理由而告發別人。那是原則問題。那大概是我們關在牢里時唯一還保持的原則。」

「但你想,那些獄警是不是還在折磨那座監獄的其他囚犯,就像他們折磨你那樣?」他進一步追問。

「對,我想是。」

「那你是不是有能力在這方面做點什麼,讓他們少受苦?」

「我或許有,也或許沒有。就像我說過的,我不認為那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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