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那場霍亂奪走了我們貧民窟九條性命,其中六人是兒童。吉滕德拉的獨子薩提什保住了性命,但那男孩兩個最好的朋友不幸死掉。那兩個小孩都上過我的英語課,學習向來很用心。成列的小孩和我們一起跑在載著那兩具小屍體的棺木後面,屍體裝飾了花環。那些小孩哭得非常傷心,非常可憐。繁忙的街道上,許多陌生人因此停下祈禱,忍不住也流下傷心的淚水。帕瓦蒂總算挨過病魔摧殘,普拉巴克整整照料了她兩個星期,夜裡睡在她屋外的一片塑料板上。席塔代替她姐姐在爸爸的茶鋪里幫忙,每次強尼·雪茄走進店或經過店前,她的眼神就像花豹走動的影子,慢慢地偷瞄著他。

卡拉待了六天,正是疫情最嚴重的時期,之後幾星期又來了幾次。當新感染病例降為零,最嚴重的病患已度過危機後,我洗了三桶水的澡,換上乾淨的衣服,到遊客常去的地方找生意。我已經快要沒錢了。大雨一直下,城裡有許多地方淹水,叫掮客、毒品販子、嚮導、雜技演員、拉皮條者、乞丐、黑市販子等這些在街頭討生活的人,還有店鋪沒入水裡的許多生意人,日子很難過。

在科拉巴地區,做遊客生意的人競爭氣氛友善,且為招攬客人各出奇招。葉門裔的街頭小販兜售帶有隼羽飾的小刀和手工綉成的《古蘭經》;高大英俊的索馬利亞人兜售以錘薄銀幣製成的手鐲;來自奧里薩邦的藝術家出售的作品是畫在晒乾、壓平木瓜葉上的泰姬陵;奈及利亞人販賣烏木雕刻杖,螺紋狀的握柄里藏有匕首;伊朗難民用掛在樹枝上的銅秤,秤著磨亮的綠松石,以盎司為計量單位;來自北方邦的賣鼓人,每個人帶著六七個鼓,只要有遊客表現出一丁點感興趣的樣子,就即興地短暫演奏;來自阿富汗的流亡者販賣碩大的裝飾用銀環,銀環上刻有普什圖文,還飾有鴿子蛋大的紫水晶。

有一批人穿梭在這些眼花繚亂的買賣之間,替買賣和街頭販子提供服務,藉此營生,包括揮香的人,他們用銀盤將廟裡裊裊的爐香傳播開來,還有清爐工、床墊拍松工、清耳工、腳底按摩師、捕鼠者、運送食物與茶者、賣花人、洗衣工、挑水工、送瓦斯工等。另外有些人,在他們與商人、遊客之間走動討生活,像是舞者、歌手、雜耍演員、樂師、算命師、廟宇侍僧、吞火魔術師、耍猴人、弄蛇人、馴熊師、乞丐、自我鞭打者,以及其他許多在擁擠街道上討生活、夜裡回貧民窟的人。

他們每個人為了更容易賺到錢,最終都在某方面犯了法。但在街頭討生活的各行各業中,賺錢最快、眼睛最銳利的,就數我們這些專業違法人:黑市販子。當地街頭肯讓我加入那個爾虞我詐的複雜世界,出於幾個原因。第一,我只接特定顧客,太小心或太神經質而不敢跟印度人打交道的遊客,我若不接他們的生意,沒有人會接;第二,不管遊客要什麼,我總是帶他們自己去跟適當的印度商人購買,我從不自己做買賣;第三,我不貪心,我的傭金永遠比照孟買各地標準,由正派、自重的非法販子所制定。此外,傭金賺得夠多時,我一定把錢回饋給那個地區的餐廳、飯店和乞丐。

比起收傭金不破壞行情、小心不搶別人飯碗,還有一個原因可能更不容易被察覺,卻更為重要。這個在他們眼中看起來就只是歐洲人的白種外國人,居然在他們世界的底層,卑微的環境里,那麼有本事、那麼自在地定居下來。這件事讓那些在街頭討生活的印度人大感安心。我的出現,讓他們生起既驕傲又羞愧的奇怪心情,合理化了他們的不法行為。他們的每日所為,如果有白人也加入,那就不可能壞到哪裡去。我的淪落提升了他們的自尊,因為他們和受過教育的外國人——林巴巴一樣,都靠不法勾當營生,都在街頭討生活。

靠黑市買賣討生活的外國人,不只我一個。販毒、拉皮條、偽造錢幣和證件、騙財、買賣寶石、走私,歐洲人和美國人都在干。其中有兩個都叫喬治的男子,一個是加拿大人,一個是英國人。兩人是形影不離的好朋友,在街頭討生活已有數年。似乎沒人知道他們的姓,為了區別,大家用他們的星座分別給他們取名天蠍座喬治、雙子座喬治。這兩位喬治都吸毒成癮,把自己最後一樣值錢的東西——護照,賣掉了,然後干起替海洛因旅行者服務的勾當。所謂的海洛因旅行者,就是來印度盡情吸食海洛因一兩個星期,然後回到自己安全祖國的遊客。這種遊客多得叫人吃驚,而這兩位喬治靠著做這種生意活了下來。

警察冷眼旁觀著我、兩位喬治與其他在街頭討生活的外國人,清楚地知道我們在幹什麼。他們相當理智地思索利弊之後,認為我們沒造成暴力傷害,又有助於黑市的興旺,進而有助於他們收受賄賂和其他好處。他們從毒販、貨幣黑市買賣者那裡收取回扣。他們對我們睜隻眼閉隻眼,對我的態度也是好的。

霍亂疫情結束後第一天,我在三小時內賺了約兩百美元。不算多,但我想夠了。大雨下了一整個早上,到了中午,雨勢變成綿綿細雨,那種濕熱、叫人昏昏欲睡、有時一下數天的毛毛雨。我在距貧民窟不遠處的總統飯店附近的條紋雨棚下,坐在酒吧凳子上喝剛榨好的新鮮甘蔗汁。就在這時,維克蘭從雨中跑進來。

「嘿,林!你好啊,老兄!這雨下得真是討厭,yaar。」

我們握了握手,我也替他點了一杯甘蔗汁。他把又黑又扁的佛朗明哥帽往後拉,靠著掛在喉嚨處的細繩懸在背後。他的黑襯衫上綉有一個個白色人像,沿著前胸的紐扣加固帶分布,那些小人擺出在頭上揮舞套索的動作;皮帶則用美國銀幣一個連一個縫製而成,用圓頂形海螺殼當皮帶扣環。黑色佛朗明哥長褲外側,綉有精緻的渦卷形裝飾圖案,渦捲圖案往下延伸,最後止於一排三顆小銀扣。靴子為古巴鞋跟式,上有皮革材質交叉環,位於外側,可扣緊搭扣。

「這天氣實在不適合騎馬,na(是吧)?」

「噢,呸!」他啐了一口唾沫,「莉蒂和那馬的事你聽說了嗎?天啊,老兄!那是,好幾星期前的事了,yaar。我跟你,好久沒見了。」

「跟莉蒂的事進行得怎麼樣?」

「不好,」他嘆氣說,但臉上有開心的微笑,「但我想她會改變心意,yaar。她是個非常特別的妞。她得把你恨夠了,才會慢慢開始愛你。但我會得到她,儘管每個人都說我很傻。」

「我不覺得你追她很傻。」

「你不覺得?」

「對啊!她是個可愛的女孩,很好的女孩。你是個好男人,你們兩人相像的地方比別人認為的還多。你們兩個都很幽默,喜歡笑。她受不了虛偽,你也是。我想,你們追求生活的方式差不多一樣。我認為你們很般配,至少未來會很般配。維克蘭,我想你最終會得到她的芳心。我見過她看你的神情,即使她在臭罵你的時候。她真的喜歡你,所以不得不批評你,那是她的作風。你只要堅持到底,終究會贏得她的芳心。」

「林……聽著,老兄。說得對!我喜歡你。我是說你說得我真爽,yaar。從現在起,我要跟你當朋友。我是你的拜把兄弟,老哥。有什麼需要,吩咐我一聲,一言為定?」

「行,」我微笑,「一言為定。」

他陷入沉默,凝視下著小雨的外頭。捲曲的黑髮已長到他衣領處,前面和兩側都剪得很短。唇髭非常仔細地剪短削薄,薄得幾乎跟用彩色筆畫過沒兩樣。從側面看去,他的五官叫人印象深刻:長長的額頭止於鷹鉤鼻,往下至堅定、嚴肅的嘴巴,下巴突出而自信。當他轉身面對我時,最突出的部位是眼睛,那眼神年輕、好奇,閃爍著和善的性情。

「你知道嗎?林,我真愛她。」他輕柔地說。他的眼神往下飄向人行道,然後很快地往上瞧。「我真愛那個英國妞。」

「你知道嗎?維克蘭,我真愛那個,」我說,模仿他的語氣,和臉上認真的表情,「我真愛那件牛仔襯衫。」

「什麼,這件舊玩意兒?」他大叫,跟著我大笑。「去你的,老哥,可以給你!」

他猛然從凳子上站起,開始解紐扣。

「不用!不用!跟你開玩笑的!」

「什麼?你是說你不喜歡我的襯衫?」

「我沒這意思。」

「那我的這件襯衫有什麼不好?」

「你的那件襯衫沒有不好,我只是不需要。」

「太遲了,老哥!」他咆哮,把襯衫往後一脫,丟給我,「太遲了!」

他在襯衫裡面穿了黑背心,黑帽子仍掛在背後。甘蔗汁店的老闆在攤子邊擺了手提式高保真音響,機器開始播放歌曲,某首賣座的印地語電影中的新歌。

「嘿,我愛這首歌,yaar。」維克蘭大叫,「開大聲點,巴巴!Arrey(嘿),整個karo!(放它個爽!)」

甘蔗汁店的老闆將音量開到最大,毫無不悅之色,然後維克蘭開始跳舞,跟著音響唱歌。他從擁擠的遮棚底下轉幾個身,轉到飄著小雨的外頭跳舞,舞步優美得令人意外。他轉身,搖擺身子,跳了不到一分鐘,就吸引了人行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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