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只有極少數人敢說親眼見過周夫人,但卡拉告訴我,對於許多去過「皇宮」的人來說,周夫人才是吸引他們前去的主要原因。她的客戶全是有錢人:企業高級主管、政治人物、幫派分子。「皇宮」提供他們外籍女郎(清一色外籍,因為從沒有印度女孩在那裡工作),還提供他們解放最狂野性幻想的精巧設施。那些古怪至極的非法歡愉,由周夫人親自設計,早已暗暗傳遍全城,令聞者震驚、瞠目結舌。但靠著有力人脈和巨額賄賂,「皇宮」從未遭警方查抄,甚至未遭嚴密監控。孟買還有其他地方提供同樣安全、盡興的享受,但人氣都不如「皇宮」,因為那些地方沒有周夫人這號人物。歸根究底,男人之所以願意一再光臨「皇宮」,不是因為他們能在那裡褻玩的女人本事好、漂亮,而是因為他們無法褻玩的那個女人透著神秘,因為周夫人不可見的美。

據說她是俄羅斯人,但她的詳細身世,就像有關她私生活的其他說法,似乎都無法證實。卡拉說,大家接受這說法,純粹因為那是流傳最久的傳聞。可以確定的是,她於二十世紀六十年代就來到新德里,而在那個年代,這城市就像西方大部分的首都一樣狂野奔放。當時,德里新城正歡慶建城三十周年,舊德里則歡慶建城三百周年。大部分消息人士一致認為,周夫人當時二十九歲。據說她曾是蘇聯某KGB情報官員的情婦,該官員利用她傾國傾城的美色拉攏印度國大黨的要員。那幾年,國大黨統治印度,勢力正盛,每次全國性大選幾乎都是壓倒性大勝。許多該黨的忠實支持者,甚至該黨的敵人,都認為國大黨會統治印度一百年。因此,駕馭了國大黨的男人,就等於是駕馭了印度。

有關她在德里那幾年的活動,眾說紛紜,從醜聞、自殺到政治謀殺都有。卡拉說她從形形色色的人那裡聽到許多不同版本的說法,她因而開始覺得,不管真相是什麼,對那些人而言,其實都不重要。周夫人已成為某種合成人物:每個人把自己執迷的細節塞進她的生平事迹。有人說她手上握有大量的寶石,藏在一隻大麻布袋裡;有人以權威口吻說她迷上數種毒品,吸毒成癮;還有人說她舉行可怕的儀式,吃人肉。

「外頭傳了許多有關她的古怪事情,我想其中有一些根本是胡說八道。但最重要的是,她是個危險人物,」卡拉說,「陰險、危險。」

「嗯哼。」

「我不是開玩笑,別低估她。六年前她從德里搬到孟買時,有場兇殺案審判,她是那案子的主角。兩名有頭有臉的男子死在她的德里『皇宮』,兩個人都被割喉,其中一人恰好是警方巡官。後來,一名不利於她的證人失蹤,另一名證人被發現弔死在自家門口,這案子便辦不下去了。她離開德里,到孟買開店,不到六個月,又發生兇殺案,案發地點和『皇宮』只隔一個街區,有些人將她和這案子扯上關係。但是她有很多人的把柄,包括高層,他們不敢動她。她可以為所欲為,因為她知道不會出事。如果你不想蹚渾水,現在抽腿還來得及。」

我們坐在大黃蜂計程車里,往南穿過鋼鐵市集。大黃蜂是到處可見的菲亞特計程車,車身為黑色和黃色。交通擁擠。數百輛木質手推車,由赤腳的搬運工推著,在巴士和卡車之間慢慢前行。每輛手推車都有六個男人推,滿載東西後比轎車還長還高還寬。鋼鐵市集的幾條主要街道兩旁,擠滿形形色色的中小型店鋪,販賣從煤油爐到不鏽鋼洗滌槽等各類金屬家用器皿,以及建築工人、店鋪裝配工、裝潢工所需要的大部分鑄鐵製品及鐵皮製品。這些店鋪本身以發亮的金屬器皿裝飾店面,懸掛的金屬器皿擦得鋥亮,琳琅滿目,店內布置又富巧思,時常吸引觀光遊客前來獵取鏡頭。然而在這些光鮮亮麗而熱鬧的街道後方,卻是隱曲幽秘的小巷。以幾美分而非幾美元計算工資的男子,在小巷裡黑黝黝的火爐邊幹活,造就那些店鋪的耀眼魅力。

計程車窗戶開著,卻沒有一絲風吹進來。緩如牛步的混亂車陣里,熱而無風。途中,我們在卡拉的公寓樓下暫停,卡拉讓我上去脫下T恤、牛仔褲和靴子,換上正式場合穿的鞋子、剪裁保守的黑色長褲、漿硬的白襯衫與領帶。

「眼前我想擺脫的,就是這身打扮。」我埋怨道。

「這身打扮有什麼不對?」她問,眼裡閃現淘氣的神情。

「又癢又不舒服。」

「過一會兒就好了。」

「希望不會有什麼意外,我可不想穿著這身衣物被殺掉。」

「其實很適合你。」

「唉,鬼扯,拿我開心。」

「嘿,別這樣!」她斥責道,噘起嘴,露出討人喜歡的得意的笑。她的腔調,說起每個字都珠圓玉潤,聽得我通體舒暢。我已喜歡上這腔調,覺得這是世上最有趣的腔調。那腔調的抑揚頓挫是義大利式的,形狀是德國式的,詼諧和態度是美國式的,顏色是印度式的。「像你這麼執意隨興穿著,是浮誇,也是自大。」

「我才沒有,我只是討厭衣服。」

「你並不是討厭,你喜歡衣服。」

「怎麼會?我只有一雙靴子、一條牛仔褲、一件襯衫、兩件T恤、兩件纏腰布,這就是我全部的衣服。不穿的時候,就掛在我小屋的釘子上。」

「這就對了。你很愛衣服,因此只穿你覺得恰當的少數幾件,受不了穿其他衣服。」

我擺弄刺癢的襯衫領子。

「啊,卡拉,這些衣服實在不對勁。你屋裡怎麼會有那麼多男人的衣服?你的男裝比我的還多!」

「跟我住的最後兩個男人,走得很匆促。」

「匆促到連衣服都沒帶走?」

「對。」

「為什麼?」

「其中一個……很忙。」她輕聲說。

「忙什麼?」

「他犯了許多法,大概不希望我談。」

「你把他趕出去?」

「不是。」

她語氣平淡,但明顯帶著懊悔,我也就不再追問。

「那……另一個呢?」

「你不必知道。」

我很想知道,但她別過頭,凝視著窗外,那動作在斬釘截鐵地警告我——別再追問。我聽人說過卡拉曾跟一個名叫阿曼的阿富汗人同居。有關那件事的傳聞不多,我一直以為他們幾年前就分手了。我認識她那一年,她已經一個人住在公寓,而直到這一刻,我才理解到,她如何在不知不覺中影響了我對她的個性和她生活方式的看法。她雖然說她不喜歡獨處,但我原本一直認為她是那種從未和人同居的人,是那種頂多只讓人登門拜訪乃至一夜春風的人。

望著她的後腦勺,她的側臉,她綠披巾底下近乎平坦的胸部,她大腿上握成祈禱手勢的細長手指,我無法想像她和別人同居的景象。早餐和不戴保險套做愛、浴室嘩啦水聲和發脾氣、家居生活和半婚姻關係——我無法想像她過起那樣的生活。我覺得去想像阿曼,那個我從未見過的阿富汗同居人,比把她想像成一點也不獨來獨往……不獨立自主的人,更教我覺得自在,阿Q式的自在。

我們坐著不講話,長達五分鐘,計程車跳錶裝置的緩慢節拍器嘀嗒著在提醒我們的沉默。儀錶板上垂下的橘色橫布條,表明這位司機和孟買其他許多司機一樣,來自北方邦這個印度東北部廣土眾民的大邦。車子塞在車陣里,行進緩慢,讓他有充裕的時間透過後視鏡仔細打量我們。他興緻高昂,先前卡拉已用流利的印地語跟他交談,清楚告訴他該走哪幾條街、該在哪裡轉彎,以到達「皇宮」。我們是外國人,行為舉止卻像本地人。他決心測試我們。

「他媽的爛交通!」他以粗俗的印地語小聲說,彷彿在喃喃自語,但視線一直沒離開後視鏡,「這個鬼城市今天便秘了。」

「二十盧比小費或許可以好好通一通,」卡拉用印地語回擊,「你在幹什麼,以鐘點計算這計程車錢?往前吧,老哥!」

「是,小姐!」司機用英語回答,高興地大笑,更賣力地在車陣里橫衝直撞。

「他是怎麼了?」我問她。

「哪個他?」

「跟你同居的另一個男人,沒有犯一堆法的那個。」

「死了,如果你一定想知道的話。」她說,緊咬著牙。

「那……他是怎麼死的?」

「據說是服毒自殺。」

「據說?」

「對。」她嘆口氣,別過頭去,看著街上來往的行人。

我們沉默了好一會兒,然後我受不了,又開口。

「我身上穿的這套衣服……是哪個人的?犯法的那個,還是死掉的那個?」

「死掉的那個。」

「噢……是哦。」

「我買來給他下葬穿的。」

「該死!」

「該死……什麼?」她質問,轉頭面向我,眉頭緊蹙。

「該死……沒什麼……但這讓我想知道你是送到哪家店乾洗的。」

「沒穿到。他們埋他時,讓他……穿的另一套衣服。我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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