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我花了很長的歲月,走過大半個世界,才真正學到什麼是愛、什麼是命運,以及我們所做的抉擇。我被拴在牆上遭受拷打時,才頓悟這個真諦。不知為何,就在我內心發出吶喊之際,我意識到,即使鐐銬加身,一身血污,孤立無助,我仍然是自由之身,我可以決定是要痛恨拷打我的人,還是原諒他們。我知道,這聽起來似乎算不了什麼,但在鐐銬加身、痛苦萬分的當下,當鐐銬是你唯一僅有的,那份自由將帶給你無限的希望。是要痛恨,還是要原諒,這抉擇足以決定人一生的際遇。

就我而言,我這一生的際遇錯綜複雜,一言難盡。我曾是在海洛因中失去理想的革命分子,在犯罪中失去操守的哲學家,在重刑監獄中失去靈魂的詩人。當我翻過槍塔間的圍牆逃出監獄後,就變成我的祖國澳大利亞的頭號通緝要犯。

幸運之神一路庇佑著我,我逃到地球的另一端——印度,在那裡加入孟買的黑幫。我干起走私軍火、走私貨物、製造假鈔的勾當;在世界三個大洲被關過、被揍過、被餓過,還挨過刀子。我還打過仗,衝進槍林彈雨,結果大難不死,但我身邊的人沒一個活下來——他們多半都比我優秀。比我優秀的人,就這樣糊裡糊塗葬送了性命,就這樣枉死在別人的仇恨、愛與冷漠中。我埋了這些人,這許許多多的人,為他們的遭遇和一生致哀,感同身受。

但我的故事不是從這些人開始的,也不是從孟買黑幫開始的。我的故事得從我到孟買的第一天開始說起。命運將我放進那場牌局,幸運之神發的牌讓我結識了卡拉·薩蘭恩。從凝視她綠色眼眸的那一刻起,我抓起那手牌。故事就是這樣開始的,和其他故事一樣,從一個女人、一個城市、一點運氣開始。

到孟買的第一天,我最先注意到的就是那特殊的氣味。在我目睹或耳聞任何印度的事物之前,甚至在我下飛機後,走在通往機場大廈的通道上時,就聞到了那股氣味。在我踏上孟買的第一步,在逃出監獄、覺得世界無比新奇的那一刻,有股氣味讓我既興奮又喜悅,但我沒認出那是什麼氣味,也認不出來。

如今我知道,那是與仇恨相反的希望所發出的、令人感動的甜美氣味;那是與愛相反的貪婪所發出的、讓人透不過氣的酸腐氣味;那是眾神、惡魔、帝國、復活與腐敗的文明所散發的氣味;那是人們在這座城市裡到處都會聞到的藍色海水味,是機器的冷酷金屬味。其中混合著六千萬隻動物活動、睡覺與排泄所散發的氣味,其中過半是人和老鼠。那氣味透著心碎,透著生存的辛苦奮鬥,透著令人鼓起勇氣的重大失敗與愛。那是一萬間餐館,五千座神廟、聖祠、教堂、清真寺所發出的氣味,是一百座專賣香水、香料、焚香、新鮮花朵的市集所發出的氣味。

卡拉曾說,那是世上最糟糕的好味道。對於總能做出正確判斷的她來說,這看法當然沒錯。但如今,每次回到孟買,那城市給我的第一個感覺就是那氣味,撲鼻而來,告訴我已經到家了。

我注意到的第二個特色是熱。離開飛機的空調機艙後,不到五分鐘,衣服一下子就濕透了。我從來沒碰到過這種氣候,壓得我心臟怦怦跳。每吸一口氣都很吃力。後來,我才知道這種叢林汗會流個不停,因為孟買的熱是不分晝夜的濕熱。讓人透不過氣的濕度,使每個孟買人都成了兩棲動物,每次吸氣都吸進水汽。人們得學著忍受,得學著喜歡,不然就離開這城市。

人也是一大特色:阿薩姆人、賈特人、旁遮普人;來自拉賈斯坦、西孟加拉、泰米爾納德的人;來自普什卡、科欽、科納克的人;剎帝利、婆羅門、賤民;印度教徒、穆斯林、基督教徒、佛教徒、帕西人、耆那教徒、泛靈論者;白皮膚與深綠色眼睛、黃褐色皮膚與黑眼睛;各式各樣、讓人眼花繚亂的面孔和輪廓。這是印度無與倫比的美麗之所在。

在孟買數百萬人當中,又多了我一人。走私販子最好的朋友是騾子和駱駝。騾子替走私販子將違禁品運過邊界管制站,駱駝則是不會令人起疑的遊客,幫走私販子將貨物運過邊界。走私販子使用假護照和假身份證時,為了隱藏身份,往往會混進駱駝之中。駱駝會馱著他們安全而低調地穿過機場或邊界管制站,讓他們不致暴露身份。

那時候我還不知道這些事。幾年後,我才了解走私的竅門。第一次到印度時,我純粹憑著本能行事,我走私的貨品只有一件,就是我自己,我那脆弱而遭追緝的自由。那時候我用的是偽造的紐西蘭護照,在原件上改貼我的照片。我完全自己來,也知道做得不是很理想,不過肯定可以通過例行檢查。但是,如果有人起疑,向紐西蘭高級專員公署查核的話,很快就會將其識破。

從奧克蘭搭機到印度的旅途中,我在機上四處晃蕩,想找合適的紐西蘭團,混入其中,結果找到一些再度前往南亞次大陸的學生。我借故向他們請教旅行經驗和須知,和他們混得有點熟,順理成章和他們一道通關。印度官員都認為我是和那群閑散、天真的學生同行,草草檢查就放我過關。

我獨自擠出人潮,離開機場。機場外陽光迎面而來,曬得我渾身刺痛,但脫逃的興奮感讓我樂不可支。我翻過一道又一道的牆,越過一個又一個邊界,度過一個又一個東躲西藏的晝夜。逃獄生涯到這時已將近兩年,但逃亡的生活就是得不斷逃跑,每個白天和夜晚都在逃亡。雖然還沒完全自由(事實上,永遠也無法完全自由),但眼前的新事物——新護照、新國家、我年輕臉龐上灰色眼睛下方的那幾道興奮中帶著憂懼的新皺紋——讓我覺得有希望,害怕中帶點兒期盼。我站在熙熙攘攘的街道上,頭上是孟買熱烘烘的藍色穹蒼。我內心清明,渴求如雨季時馬拉巴爾花園裡的早晨的光明未來。

「先生!先生!」背後傳來聲音。

有隻手抓住我的手臂。我停下腳步,繃緊肌肉,準備出手,同時竭力壓下內心的恐懼。「別跑!別怕!」我轉過身去。

一位矮小的男人站在我前面,一身骯髒的褐色制服,拿著我的吉他。他不只是矮小,應該說是迷你,是個侏儒,大頭,五官有唐氏綜合征那種驚嚇的愚笨神情。他把吉他一把塞給我。

「你的音樂,先生。你的音樂掉了,對不對?」

那的確是我的吉他。我馬上想到一定是在機場的行李傳送帶附近掉了。我不知道這個矮子怎麼知道那是我的。我笑笑,露出寬慰而吃驚的表情。他咧嘴而笑,臉上是令人害怕、無可挑剔的誠懇,我們通常稱之為天真。他遞上吉他,我注意到他的雙手指間有膜相連,像水鳥的蹼足。我從口袋裡抽出幾張紙鈔遞給他,他立刻移動粗腿,笨拙地後退。

「不要錢。我們是來幫忙的,先生,歡迎光臨印度!」他說,然後小步跑開,遁入人行道的人群。

我買了退伍軍人公路客運公司的車票,準備搭車前往孟買市,巴士司機是印度的退伍軍人。我看著自己的背包和旅行袋被提上巴士車頂,被非常粗暴而冷漠地丟進一堆行李,便決定把吉他帶在身邊。我在後排的長椅上坐下,上面還坐著兩名蓄著長發的旅客。巴士很快就擠滿了人,有印度人,也有外國人,都是儘可能省錢的旅行者,大部分是年輕人。

巴士快塞滿時,司機坐在椅上轉過身來,綳著臉,一副要揍人的樣子,朝敞開的車門外狠狠吐出一口鮮紅的檳榔汁,隨即宣布車子要出發了。「Thik hain, challo!」

引擎轟隆作響,排擋桿哐當上擋,巴士疾駛,穿過滿是行李搬運工與行人的人群。人們不是踮著腳讓開、跳開,就是往旁邊橫跨一步。巴士就此擦身而過,只差幾厘米就會撞到人。車掌跨立在車門最下層的台階上,以流利的髒話對人群破口大罵。

從機場前往市區這趟路,一開始是寬闊的現代公路,路旁遍植灌木和樹木,景觀有條不紊,講究實效,和我家鄉墨爾本國際機場周邊的景觀很像。熟悉的景象讓我不由得心滿意足,但隨著道路開始變窄,那股自得之情隨即破滅,而且因為對比太過強烈,失望似乎更深。多車道逐漸變成單車道,路旁的樹木不見了,貧民窟隨之映入眼帘,羞愧之感緊揪住我的心。

這一大片貧民窟像一座座黑褐色的沙丘,從路邊往遠處綿延起伏,最後與地平線在臟熱的煙霧所幻化的景象中交會。簡陋至極的棲身之所,是用破布、碎塑料片、碎紙片、蘆葦草席與竹子簡單搭成,一個緊挨一個,擠在一塊,狹窄曲折的小巷穿行其間。雜亂廣大的貧民窟里,沒有一樣東西比人高。

之前在現代化的機場中,滿是光鮮亮麗、有目的地的遊客。才開出幾公里,就是這些絕望、臟污的境況,實在讓人難以想像。我當下覺得這裡曾發生大災難,而貧民窟是那些步履蹣跚的災後倖存者的臨時避難所。幾個月以後我才了解,貧民窟的居民的確是災後倖存者,迫使他們離開鄉村淪落到貧民窟的災難,乃是貧窮、饑荒和殺戮。每星期有五千個難民擁進這城市,如此周復一周,年復一年。

巴士蜿蜒前行,貧民窟里的居民由數百變數千,再變成數萬,我的心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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