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 35

那時正值盛夏,我是奧斯陸之王。我用伊蓮娜換來半公斤小提琴,去街上賣掉一半,賺來的錢原本要拿來干一番大事業,建立一個新的販毒網,把老頭子踢出市場。但首先我們必須慶祝。我花了點錢替自己添置了一套西裝,好搭配伊莎貝爾·斯科延送我的皮鞋。我看起來簡直就是百萬富翁,但我走進富麗酒店要一間客房時,他們竟然連眉毛都沒抬一下。我們在富麗酒店住了下來。我們是二十四小時的派對動物。至於「我們」都有誰則每日不同,那時正值奧斯陸的盛夏,現場有女人也有小夥子,就跟美好的舊日時光一樣,只不過用藥量稍微重一點而已。就連歐雷克也開心起來,暫時恢複昔日的神采。原來我的朋友比我想像中還多,小提琴的消耗速度快得令我難以置信。我們被踢出富麗酒店之後,轉往克里斯蒂酒店,後來又搬到霍勒伯廣場的瑞迪森酒店。

當然這種生活不能永遠持續下去,但又有什麼是永恆的呢?

有一兩次我走出酒店時看見馬路對面停著一輛黑色轎車,當然車上有可能是任何人,但那輛車就是停在那裡不走。

終於那一天來臨,錢花光了,我得賣更多小提琴才行。我把小提琴藏在樓下雜物間的天花板上,放在一堆電線旁邊,結果卻發現那些貨竟然不翼而飛。我沒有別的存貨了。如果不是我在嗨的時候說溜了嘴,就是有人看見了我去雜物間。

我們又回到了原點。只不過這次沒有「我們」了。到了該退房的時候,還要打今天的第一管小提琴,這次得去街上買。當我準備結清兩個多禮拜的房錢時,才發現身上沒有一萬五千克朗。

於是我做出最合理的行為。

逃跑。

直接穿越大廳,跑到街上,穿過公園,朝大海的方向跑去。沒有人追上來。

我溜達到誇拉土恩區買葯,但放眼望去,一個穿阿森納隊球衣的人都沒有,只看見眼神空洞、身心麻木的毒蟲拖著腳步四處尋找藥頭。我跟一個想賣我甲安的傢伙聊了一下,他說已經好幾天沒有小提琴了,貨源好像斷了,但有傳言說有些藥頭在布拉達廣場兜售最後幾包小提琴,要價五千克朗,他們要拿這筆錢去進一周份的海洛因。

我身上當然沒有五千克朗,所以我知道自己麻煩大了。我有三個選擇:賣、騙、偷。

第一是賣。可是我還有什麼可以賣?我連自己的妹妹都已經賣了。我突然想起那把敖德薩手槍,它放在排練室里,誇拉土恩區的巴基斯坦人一定願意掏五千克朗來買一把具有連發功能的手槍。於是我往北走,經過歌劇院和奧斯陸中央車站。但排練室像是被人破門行竊過,門上換了新掛鎖,功放也都不見了,只剩下鼓具。我四處尋找那把敖德薩手槍,卻找不到,一定是被拿走了,操他媽的小賊。

第二是騙。我攔了一輛計程車,叫司機往西開到布林登區。我一上車,司機就一直念叨著叫我一定要付車錢,他還真會看人。我叫司機在鐵路前的馬路盡頭停車,迅速跳下車,穿過天橋,甩掉了他。我穿過創新中心地鐵站,不停地往前跑,儘管後頭根本沒人在追。我之所以奔跑是因為我得趕時間,至於為什麼我自己也不知道。

我打開柵門,踏上碎石路,奔到車庫前,從百葉窗旁的縫隙往內看去。轎車停在裡面。我敲了敲屋子大門。

安德烈來開門,他說老頭子不在家。我指了指隔壁大宅,說老頭子一定在那裡,轎車還停在車庫裡。他又說了一次阿塔曼不在家。我說我需要錢。他說他無法幫我,我不應該再來這裡。我說我需要小提琴,下不為例。他說現在小提琴缺貨,因為易卜生缺少某種原料,要等幾個禮拜之後才會有貨。我說到時候我就死了,我一定得拿到錢或小提琴才行。

安德烈正要把門關上,我把腳卡進門縫。

我說如果拿不到,我就跟別人說他住在這裡。

安德烈看著我。

「你想找死嗎?」他用滑稽的口音說,「還記得畢斯肯的下場嗎?」

我伸出一隻手,說條子一定會付我一大筆賞金,只要我去跟他們說迪拜和他的走狗住在哪裡,再加上畢斯肯身上發生的事,又說如果我告訴條子那個卧底警察死在地下室的地板上,他們一定會付我更多賞金。

安德烈緩緩搖頭。

接著我跟這個哥薩克渾蛋說:「Passhol v''chorte.」——我想這句俄語的意思是「去死吧」。然後轉身離開。

我感覺到他的視線一直跟著我離開柵門。

我不知道老頭子為什麼肯放過我偷毒品的事,但我知道這件事我絕對逃不了。反正我不在乎。我已經走投無路了,聽見的只是全身血管的饑渴喊叫。

我走到維斯雅克教堂後方的小路,站在那裡看許多老太太來了又走。那些寡婦正在前往墳墓的路上,是丈夫的墳墓,也是她們自己的,手提包發出現金的呻吟。但我沒膽下手。外號小偷的我竟然獃獃地站在那裡,像頭豬似的汗如雨下,被顫巍巍的八十歲老太太嚇得半死。這真是讓人想哭。

那天是星期六,我開始找朋友借錢,沒花多久時間朋友就找遍了。沒人願意借。

這時我突然想到有個人如果識相的話,一定會借我錢。

我溜上一輛巴士,往東前進,回到河對岸比較高級的地段,在曼格魯區下車。

這次楚斯·班森在家。

他站在公寓六樓的自家門口,聽我發出最後通牒。我說的話跟先前我在布林登路說的大同小異。要是他不肯掏出五張大鈔,我就去跟條子說他殺了圖圖,還埋了屍體。

班森表現得很冷靜,請我進屋,說有話可以好好商量。

可是他眼神很怪。

所以我沒讓步,說沒什麼好商量的,他如果不吐出錢來,我就去告發他,賺取賞金。他說警方才不會付賞金給告發警察的人,還說五千克朗沒問題,我們那麼有交情,幾乎算得上哥們,又說家裡沒那麼多現金,我們得開車去取款機取錢,車子就停在樓下車庫。

我想了一會兒。警鐘在我腦子裡響起,但毒癮簡直像一場他媽的噩夢,蒙蔽了所有理性的想法。即使我不認為這是個好主意,還是點了點頭。

「你拿到最後結果了?」哈利說著,掃視餐廳里的客人。沒有可疑人士。也就是說,可疑人士很多,但沒人看起來像警察。

「對。」貝雅特說。

哈利把手機換到另一隻手上:「我想我已經知道古斯托抓過誰。」

「哦?」貝雅特語帶驚訝。

「對,DNA資料庫里的數據通常來自嫌犯、被定罪的犯人和可能污染犯罪現場的警察,這次是來自第三者,他名叫楚斯·班森,是歐克林的警官。」

「你怎麼知道是他的?」

「呃,這樣說好了,我是從已經發生的事件歸納出來的。」

「好吧,」貝雅特說,「我不會去質疑你的推理過程。」

「謝謝。」哈利說。

「可是你錯了。」貝雅特說。

「什麼?」

「古斯托指甲底下的血跡樣本不屬於任何叫班森的人。」

楚斯·班森進去拿車鑰匙。我站在他家門口,低頭看著腳上的鞋子。這鞋真是他媽的太贊了,讓我想起伊莎貝爾·斯科延。

她不像班森那麼危險,而且她為我著迷。是嗎?可能吧?

應該說不只著迷而已。

我趁班森還沒出來,一次跳下七級樓梯,按下每層樓的電梯按鈕。

我跳上地鐵,前往奧斯陸中央車站。我想先打電話給她,但又改變主意。她可以在電話上數落我,但如果我以帥到不行的姿態出現,她可就狠不下心了。她固定來往的小男生周六不在,而且她一定在家,因為馬和豬可不懂得怎麼去冰箱找食物吃。我在奧斯陸中央車站鑽進東福爾線的季票車廂,因為前往呂格市的票要一百多克朗,我身上沒那麼多錢。我從車站步行到農場。這是一種手法,尤其是在雨中。天空已開始飄雨。

我走進農場,看見她的車停在那裡,那是一輛四驅越野車,人們總喜歡開這種車在路上橫衝直撞。我敲了敲農場的門,但沒人應門。我高聲喊叫,聲音在四壁間迴繞,依然沒人響應。她很可能騎馬出去了。沒關係,我知道她把現金放在哪裡,而且鄉下人家現在依然不鎖門。我壓下門把。沒錯,門沒鎖。

我朝卧室走去,突然她出現在我面前,身形高大,穿著睡袍,雙腳分開站在樓梯上。

「你來這裡幹嗎,古斯托?」

「我想見你啊。」我說,露出笑容,燦爛的笑容。

「你得去看牙醫。」她冷冷地說。

我明白她的意思,我牙齒上有褐色斑點,看起來有點腐爛,但那沒什麼,刷刷牙就好了。

「你來這裡幹嗎?」她又說一次,「要錢嗎?」

伊莎貝爾跟我就是有這個共同點,我們都有話直說。

「五張大鈔?」我說。

「不行,古斯托,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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