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窗鬼談 鬼字解

鬼之與夜叉相混久矣。《易》曰:「與鬼神合其吉凶。」《禮》曰:「鬼神以為徒。」孔子曰:「非其鬼而祭之,諂也。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是所謂敬鬼神之鬼也。列禦寇曰:「精神離形,各歸其真,故謂之鬼。鬼,歸也,歸其真宅也。」 王充亦曰:「人死精神升天,骸骨歸土,故謂之鬼。」 古以鬼神為一物,單曰鬼者,亦神之謂也。後世分鬼神為二,陽魂為神,陰魄為鬼。或曰:「氣伸者為神,屈者為鬼。」宋儒為鬼神二氣良能,或為鬼者陰之靈,神者陽之靈。 鬼神之說古今不同如此。但死者謂之鬼,古之通稱也。如左氏所謂新鬼、故鬼及若敖氏之鬼 是也。然可懼可惡、暴惡猛勇者亦曰鬼。高宗伐鬼方 ,是指夷狄也;《山海經》鬼國,是謂遠夷也。本邦亦呼山賊為鬼,如鈴鹿、大江山之鬼 是也。其他至草木野蔬器物等,以鬼名者,不可勝數也。宋王欽若、丁謂等五人同惡,時人目為五鬼。 南宋胡穎每見淫祠毀之,人謂胡打鬼。 本邦加藤清正伐朝鮮,鮮人謂之鬼上官;柴田勝家呼為鬼柴田;佐久間玄蕃呼為鬼玄蕃。 見《地獄變相圖》閻羅之下吏亦謂之鬼,其形額生雙角、口露兩牙、蛇眼獅鼻,手足皆三指,裸身青赤,著虎皮之褌。唐明皇夢鍾馗,乃命吳子圖象,傳之後世。其所捕小鬼,亦與閻羅之吏相同。翻譯名義,夜叉,此雲勇健,亦云暴惡。今之稱鬼者則夜叉也。然而以夜叉為鬼,未必由佛經。王符說龍曰:「角似鹿,眼似鬼。」 《述異記》:「小虞山有鬼女,一產十鬼,朝產之,暮食之。」

此與鬼方、鬼國之鬼同。夫鬼者,死後之名也,祭則為神,不祭為鬼。釋氏之死為佛,佛亦鬼也,此不可以鬼方、鬼國之鬼解也。世或雲妒婦為鬼,額生角、口及耳,謠曲道成寺葵上等鬼女是也。余曰:「此婦若墮地獄,則為閻羅之吏刑戮罪人者,非乘於火車,烹於鍋中者。」或云:「極惡之人臨死期,顯鬼相,是必墮地獄。若果墮地獄,乃牽車操戈,當爐磨舂者,非尋常罪人之比也。」是以鬼與夜叉相混。為此說,說地獄者,不甄別之,何也?東方朔《神異經》有以鬼為飯者,近日樂蓮裳《耳食錄》有賣鬼為業者,是亦非鍾馗所捕之鬼類,又非阿鼻等活獄吏也。為飯者喰死者,幽魂飄遊宇宙也;為業者捕人魂,憑依鳥獸也。古人用鬼字多矣,不必一定。余著《鬼談》,故先解鬼字誥之。

著者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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