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部分 來自拉丁美洲的美國人 第十章 墨西哥人

某些最早和最晚來到美國的美國人,都來自墨西哥。

美籍墨西哥人的文化注重家庭。像義大利移民一樣,「對家人熱情,對外人敵視」是墨西哥人的特徵。

某些最早和最晚來到美國的美國人,都來自墨西哥。早在美國人到達之前很久,就有墨西哥人在現在的美國西南部地區定居了。但是,大多數美籍墨西哥人是在20世紀,尤其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及戰後才來到美國的。

沒有一個單獨的名稱足以恰當地概括各種各樣具有墨西哥血統並在美國生活的人們。他們是:(1)在西南部成為美國領土之前就在那裡定居的原墨西哥居民的後裔;(2)從墨西哥來美的非法移民;(3)合法遷移來美,但不是美國公民的墨西哥人;(4)從墨西哥來的臨時居留者,他們持有各種官方證件、簽證和工作許可證等,在美國居住的時間長短不等(短到幾天,長到十幾年);(5)已經歸化為美國公民的墨西哥人;(6)合法與非法移民或臨時居留者在美國生下的後代,他們理所當然地獲得了美國公民身份。

據美國人口普查局估計,在美國大約有500萬美籍墨西哥人。這是美國最大的種族群體之一,但也是最不為公眾輿論所注意的種族之一。估計另外還有200萬墨西哥非法移民居住在美國。再加上人口普查局忽略不計的具有墨西哥血統的那些人(以及其他個別低收入者),在美國祖籍是墨西哥的實際人口,可能接近800萬。

絕大多數美籍墨西哥人生活在西南部的5個州。這些地方的墨西哥人口加起來超過400萬,而其中大約一半又生活在加利福尼亞州。在那裡,他們的人口大大超過黑人,約佔該州總人口的1/6。

美籍墨西哥人的文化不僅可以追溯到墨西哥,還可以追溯到西班牙及整個西方世界的文明,但是墨西哥人當代的價值觀和生活方式,與其他美國人卻相去甚遠。從種族來說,他們膚色混雜,不同程度地帶有西班牙和印第安人的血統。

所有這些被籠統地定為「墨西哥人」、「美籍墨西哥人」或「奇卡諾人」的數百萬民眾,有著各種不同的歷史背景:許多人出生在國外,更多的人在本土出生,還有一小部分家庭在美國開國之前早就生活在這塊土地上了。他們之間唯一的共同點,就是他們在過去的這一時期或另一時期來自墨西哥。

墨西哥

在早歐洲人發現西半球之前,阿茲特克文明就很發達,並已傳播到整個中美洲。這個尚武的阿茲特克民族,征服並統治過許多其他的印第安部落,包括那些生活在後來成為墨西哥這一地區的部落。戰俘們被用來祭奠阿茲特克人的神靈。在建築精緻的廟宇前,當眾挖出他們的心臟,爾後將骷髏頭依次安放在架子上。在其他一些儀式中,少女們在跳舞時被割下了頭。

在阿茲特克文明中還沒有鐵器和錢幣。他們也不會把車輪用於交通或者把齒輪用於工業。他們的農業很原始,不知道用犁。但是,阿茲特克人有文字、建築、雕刻,以及完備的法律、社會、政治和宗教體制。

1519年,古巴總督派遣科爾特斯來到墨西哥。他受到蒙特祖馬二世的歡迎。蒙特祖馬相信,科爾特斯及其部下的到來,就是阿茲特克宗教所預言的諸神已經出生,所以獻給他們許多禮物,包括金子。當這些西班牙人發現阿茲特克人有金子時,便決定將其征服。科爾特斯一夥與蒙特祖馬的戰爭中,得到了阿茲特克人壓迫下的當地印第安人部落的援助。科爾特斯的另一個有力的盟軍,就是他們從歐洲帶來的疾病,主要是天花、麻疹和流感。阿茲特克人對這些疾病一無所知,而且毫無生理上的抵禦能力。到1607年,這些歐洲疾病奪去了90%~95%的印第安人的生命。

和整個拉丁美洲一樣,到墨西哥來的西班牙遠征軍都是男子,而不像英國在北美的殖民地那樣,是由男子、婦女和兒童所組成的完整社區。西班牙人到達之後,很快與當地婦女發生兩性關係——有時是正式的婚姻關係——生養了混血兒的西班牙和印第安人後裔。到1800年,混血兒在數量上明顯超過了當地那些出生在西班牙的西班牙人,甚至超過了作為奴隸而販運來的人數不多的黑人。混血兒的人數後來終於超過了印第安人。今天,只有一小部分墨西哥人是純種白人和印第安人。跟拉丁美洲其他各地一樣,在墨西哥存在著類別不同卻界限分明的種族混合現象。在現代美籍印第安社區,也有類似按不同膚色的排列次序。拉丁人和盎格魯—撒克遜人都把白膚色同高貴相提並論。但是拉丁人強調膚色的等次排列,而不像盎格魯—撒克遜人那樣強調把人種截然區分為黑白兩大類。

探險家、冒險者和傳教士們,從墨西哥向北擴展,進入現在美國的西南部地區。到18世紀後期,西班牙人已經在加利福尼亞、新墨西哥和得克薩斯等幾個州建立起一些零散的小規模居住區,其中包括拉雷多、聖安東尼奧、艾爾帕索、聖菲、圖森、聖迭戈、洛杉磯及聖何塞等。這通常都是民政、軍事和宗教界主事當局治下的一塊塊飛地。他們都想征服當地的印第安人並將之納入西班牙的文化和宗教,當然是使之在最底層。但凡獲得成功的地區,印第安人就被帶到傳教士身邊,在受監護和半奴役的狀況下生活和勞作。拿破崙戰爭導致西班牙王朝的陷落後,墨西哥開始爭取獨立,並於1821年宣布建國。新的墨西哥政府所頒布的政策中,就有一項是允許在墨西哥領土上建立一個美國的社區。

起初,美國移民接受了墨西哥文化。他們學習西班牙語,而且有一部分人與墨西哥婦女結了婚。但是在1820年,由於美國人口急劇增加,美國人形成了自己的社區,保留了自己的語言和風俗習慣。後來美國人和墨西哥人的關係越來越緊張,並終於導致一場得克薩斯爭取獨立的戰爭。美國方面派遣軍隊前去幫助那裡的美國人,從而在1845年將得克薩斯併入美國。1847年,美國軍隊佔領了墨西哥城,迫使墨西哥領導人桑塔·安那將軍下野。次年,美國與墨西哥新政府簽訂了條約,把大片土地(大約是墨西哥領土的1/3)割讓給美國。就在這塊從墨西哥得到的領土上,後來建立了加利福尼亞州、內華達州、亞利桑那州、猶他州、得克薩斯州、新墨西哥州;科羅拉多州、堪薩斯州、俄克拉何馬州和懷俄明州也各有一部分地方是從這塊領土上分割過來的。這次戰爭之前,墨西哥的領土比美國的要大。

西班牙傳統對美國西南部各州的影響,體現在許多地名上(加利福尼亞州所有的大城市都有西班牙名字),也體現在當地的建築風格以及在美國人模仿墨西哥人創辦農牧場的方式上。

居住在這幾個州的墨西哥人,漸漸地成了當地的少數種族。他們與這些地區日益增多的美國人具有不同的語言、風俗習慣和種族特徵。由於美國和西班牙的財產法存在巨大差別,許多西班牙和墨西哥的居民因此而喪失了土地,詐騙、貪官污吏和暴力行為又加速了他們的破產。少數美籍墨西哥人結成非法武裝團伙進行反擊,但是大多數人卻發現自己在這個陌生社會的邊緣上無能為力。留居在美國西南部的為數不多的西班牙人或墨西哥人的地位,因所處地區不同而有差異。在兼并得克薩斯時,那裡的非西班牙居民已佔人口的絕大多數,所以上層西班牙白人已進入當地的美國主流社會,而大部分屬有色人種的墨西哥大眾卻被嚴格地排斥在社會和政治活動之外,在經濟上處於最底層。在加利福尼亞,有一批自成一體的西班牙富人,直到19世紀末在社會、經濟和政治上都很有影響力。其他各州的情形則介於上述兩者之間。大體上說,在整個西南部,當地西班牙人及其文化處於從屬地位。但返回墨西哥的人卻寥寥無幾。

在墨西哥本國一直存在著相當嚴格的等級制度。其中大約1%的人屬於上層階級,2%的人是中產階級,97%左右的人都是下層階級。在城市地區,中產階級較多,但仍有75%的人處於下層社會。事實上,所有遷美的墨西哥移民都來自下層社會。在19世紀的墨西哥,債務勞役制很流行,這在當地農村地區幾乎是十分普遍的現象。作為債主的土地所有者,把欠債傭工當做牛馬使用,而債是很少能償還清的,於是世代相傳,與奴隸制無異。在生活極端貧困而在社會和政治方面又備受壓抑的勞役工人之中,文盲十分普遍。在1910年,大約5%的墨西哥家庭擁有90%的土地。

在波菲里奧·迪亞茲將軍統治時期(1876~1910年),朝令夕改的土地法把許多村民共有的土地變成了投機者的私有土地,使許多農民淪為勞役工人或成為流動勞力。公共醫療衛生事業的進步造成人口的飛速增長。在1876~1910年,墨西哥人口從900萬增加到1500萬,但80%的墨西哥人生活在農村。人數日益增多但一貧如洗的墨西哥民眾,在19世紀流入美國的並不多。部分是在19世紀中期的「淘金熱」中來到加利福尼亞的,另一部分是在1860年的「採礦熱」和1880年修鐵路時來到亞利桑那的。還有一些季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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