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 來自歐洲的美國人 第二章 愛爾蘭人

愛爾蘭人好不容易找到的都是別人認為是太吃力、太卑微、太骯髒,或太危險的工作。他們艱辛的生活情況,可以用19世紀有人說過的一句話來概括:「你很難見到一個頭髮灰白的愛爾蘭人。」他們的平均壽命是40歲。

來美移民當中,有的人是試探性的,男的先到,然後視情況才把自己的妻子兒女接來。愛爾蘭人卻不是這樣。他們在19世紀都是舉家遷移,這表明從一開始就下定了一去不回的決心。當他們上船時,就已決意要變成美國人。

來美移民當中,有的人是試探性的,男的先到,然後視情況才把自己的妻子兒女接來。愛爾蘭人卻不是這樣。他們在19世紀都是舉家遷移,這表明從一開始就下定了一去不回的決心。當他們上船時,就已決意要變成美國人。

愛爾蘭人是美國城市裡第一批重要的「少數」種族。他們抵美後的早期歷史,大體上奠定了後來者在城市經濟和社會中營生的標準方式。當愛爾蘭人在19世紀20年代到達時,特別是在19世紀40年代和19世紀50年代大批移居美國時,他們是從城市行業階梯的最底層干起的,男的干體力活兒,女的去當傭人。他們擠在質量最差的住房裡——比今天貧民窟的住房要糟糕得多。在這種生活條件下,疾病易於傳染,火災易於蔓延,並容易滋生諸如暴力、酗酒和犯罪等社會問題。地方公眾對愛爾蘭人的反應也不妙,只要愛爾蘭人搬到哪個街區,那裡的原有居民就會全部遷走。他們通通被認為是酒鬼,動輒吵架,是無能之輩;在就業方面,他們也到處吃閉門羹,很多店都貼有:「本店概不僱用愛爾蘭人。」愛爾蘭人好不容易找到的都是別人認為是太吃力、太卑微、太骯髒,或太危險的工作。他們艱辛的生活情況,可以用19世紀有人說過的一句話來概括:「你很難見到一個頭髮灰白的愛爾蘭人。」他們的平均壽命是40歲。

經過幾代人的痛苦歷程,愛爾蘭人才慢慢地趕上來。他們首先在政治上旗開得勝,有些人在19世紀中期當選為有勢力的官員,並在其後的幾十年當中進一步掌握了波士頓、紐約和其他大城市的政治「機器」。此種成功給少數人帶來了福氣和聲望,然而對大多數美籍愛爾蘭人的經濟狀況並未立即產生什麼了不起的影響。直到20世紀80年代,多數男子仍在干體力活兒,女的仍替人家做家務。

在愛爾蘭人當中,甚至是鼎鼎大名的肯尼迪家庭,當年發跡也是緩慢的。第一代肯尼迪於1848年由愛爾蘭抵美,直到去世,一直是個勞工。他兒子的努力有起色,家境轉好,以至於能將第三代肯尼迪送去讀大學。第三代肯尼迪就是約瑟夫·肯尼迪,後來成了大富翁,從而使得第四代的約翰·肯尼迪當上總統。後者後來變成美國政治舞台上一位悲劇性的傳奇式人物。

對絕大多數美籍愛爾蘭人來說,經過一個多世紀的努力方才獲得成功,使他們在收入、從業、智商以及其他社會—經濟地位的指標方面,躋身於其他美國人之列。社會接受他們是緩慢的,而且這種接受一般是他們成功的結果,而不是成功的前提。早先那些籠統而苛刻的看法逐漸改變,人們對美籍愛爾蘭人開始比較友善。關於這一切是如何發生的,說起來有一段很長而又複雜的故事,且讓我們從愛爾蘭島上的那些農舍談起吧。

愛爾蘭

19世紀早期,一位法國旅行者週遊世界,到過美國和愛爾蘭,回去之後寫道:

我曾見過棲身於森林之中的印第安人,也見過戴著鎖鏈的黑人,當我琢磨他們可憐的處境時,我曾認為,我已經見到了人類悲慘遭遇的極端狀態了。然而,我當時並不知道愛爾蘭人的不幸處境。

這的確不是誇大其詞。比起愛爾蘭農民來,美國黑人的平均壽命要長,吃得要好。和愛爾蘭農民的棚屋相比,美國黑人住的木板房子用料更結實,面積更大,通風也好,也更能防止別人干擾。這裡無須準確地說清楚究竟二者誰的日子過得更慘。但是,竟然被人拿來和黑奴相比,19世紀30年代愛爾蘭農民貧困潦倒的狀況從中可見一斑。

儘管愛爾蘭人在法律上是自由的,但他們是在自己的國土上過著被壓迫的生活。英國統治者控制著他們的政治生活。定居在愛爾蘭的英國人已經沒收了大部分土地,並出租其中一部分給愛爾蘭的佃戶,從而掌握著愛爾蘭的農業經濟。這批英國地主不僅享有經濟上的利益,也擁有社會和政治權力。在18世紀,他們的勢力相當大,以至可以隨意毆打愛爾蘭農民,後者則不敢還手自衛。他們甚至可以派人去叫一個農民的妻子或女兒來和他們過夜。研究這一段愛爾蘭早期歷史的學者,對奴隸與亡國的愛爾蘭農民之間,除了法律定義之外究屬有多大區別,已經提出了疑問。同樣,這裡也無須對此弄個水落石出。能提出這種問題來爭論,本身就表明愛爾蘭人所受壓迫之慘烈了。

古代的愛爾蘭,曾經是個在技藝和學識上有過某些建樹的國家。在基督教誕生以前的時代,凱爾特文化是「敵視知識」的,雖然它也使用自己的拉丁字母來拼寫。愛爾蘭靠近羅馬帝國的疆界,多少世紀以來處在歐洲的外圍,因而政治上是孤立的,文化上也是封閉的。內部的王朝鬥爭和外部入侵,多次毀壞了愛爾蘭社會,使它無法形成一個強大而統一的國家。在15世紀初期,英國國王對愛爾蘭的有效控制,僅局限在東海岸都柏林周圍30英里長、20英里寬的一塊狹長地帶。千百年來,愛爾蘭的歷史就是一部充滿偶發的流血起義和遭到血腥鎮壓的歷史。英國人曾一次屠殺過600名犯人。蔑視加無情,就是英國人對他們的態度。提到愛爾蘭人就稱之為「不過是個愛爾蘭人罷了」,或謂「粗魯的愛爾蘭人」。甚至在偶爾稱讚一個愛爾蘭人的領袖時,也只是說「就野蠻人而言,算個大人物」。

在愛爾蘭歷史上,最觸目驚心的事件之一,是1641年的造反。先是有成千上萬的新教徒慘遭殺害,接著又有成千上萬的愛爾蘭天主教徒被克倫威爾屠戮。在這場持續了十多年的交戰中,有50多萬人——約佔當時愛爾蘭總人口的40%——死於兵燹、饑荒和疾病。英國在戰勝愛爾蘭之後,頒布了所謂的懲罰性法律,剝奪了愛爾蘭人許多基本的權利。愛爾蘭天主教徒既無選舉權,也不能充任公職或擔任律師,還不准他們上大學或在大學任教。愛爾蘭天主教徒的子弟,從法律上來講,沒有受教育的權利,天主教教堂不允許自由而公開地傳教,天主教徒也不準擁有像樣的田產,不能行使各項法律或政治權利。這些法律的宗旨,是明目張胆地要讓愛爾蘭人處於屈從和貧困的境地。用偉大的政治家埃德蒙·伯克(Edmund Burke)的話來說,此種對愛爾蘭的懲罰性法律是「自古以來人類憑著邪念所能構制出的最巧妙而精良的機器,用以使百姓墮落,並進而敗壞人性本身」。英國征服者能使愛爾蘭人貧困不堪,但要消滅他們的反抗,又談何容易。

為了滿足本民族的宗教、教育和政治需要,各種各樣的愛爾蘭人秘密的和基層的組織紛紛發展起來。天主教神甫們為向其信徒佈道,經常轉入「地下」;學校秘密地開辦起來;為支持新教教堂而強行向天主教徒收什一稅的人,驅趕佃農的地主,或者與英國人勾結的本地愛爾蘭人,往往會受到愛爾蘭自發抵抗分子的襲擊。由於不得不為自己提供通常是由政府提供的機構設施,愛爾蘭人不但培養了高水平的組織本領,也鍛鍊出本領規避他們認為是非法壓迫他們的政府機構。這兩種本領,後來證明對於愛爾蘭人在美國發展壯大其政治權力,是大有用處的。

壓迫性的懲罰法律在18世紀末期有所放鬆,並最終於1829年被廢除。這主要歸功于丹尼爾·奧康內爾(Daniel O''ell)的政治天才,此公將天主教徒組織起來,使得英國除了廢除這些法律或打一場內戰之外,別無選擇。廢除懲罰法史稱「天主教解放」,甚至連美國對此也大加慶賀,費城的自由鍾都被擊裂了縫,可見這一事件歷史意義之重大。

愛爾蘭人並非簡單地因貧窮或缺乏教育而淪為「下等階層」的。他們的地位更多地帶有世襲的種姓制性質,也就是說,無論怎麼努力(甚或是成就)都不足以使他們在具有如此結構的社會裡上升到與他人平等的地位。說實在的,他們被認為是如此不配上升到高層地位,以致法律和習俗相互配合,堵塞了他們任何升遷的門路。更何況,不管是故意還是人為,愛爾蘭的產權制度規定,佃農在土地上的任何額外收穫,都是屬於土地所有者的,這就摧毀了佃農的積極性。此種制度在道德和經濟上所帶來的影響,遠遠超過了這些法律實施時間和地點所造成的影響。就像其他世世代代不管自身行為如何,所得或所失皆微不足道的種族群體一樣,愛爾蘭人不但由於這些法律而蒙受了眼前的損失,而且因積極性下降的社會環境而蒙受了更長遠的損失。當年在愛爾蘭(以及後來在美國),在同情者和批評者當中,在學術界和民眾當中,都異口同聲地說愛爾蘭人「懶惰」和「無能」。現在不是在這裡去責備誰,而是要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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