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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多久,黛比小姐和瑪麗·艾倫小姐就開始問我願不願意去她們的禮拜儀式唱歌。我願意,如果她們夠厲害能逮到我。我會唱一些在農莊時就銘記在心的靈歌,有時候我唱一些自己編的歌。就像我說的,我知道很多《聖經》里的文句。

但是沒多久,黛比小姐又開始指使人。她不斷說她要和一些教友要去森林裡「聽上帝的聲音」。

「我一直在祈禱,丹佛,」她一看到我就說,「我相信上帝跟我說你應該和我們一起去。」

我可以確定我不想參加這檔子事,但黛比小姐不放棄。我不理她,因為我絕對不可能跟一群白人女人一起開車到林子里。

嗯,但我知道她大概會把朗先生也扯進來。有一天在星巴克的時候,他開始講到去林子里那件事。說不是只有女人,男人也會去。

「你想想看會碰到多少好人,」他說,「還有免費食物!」

「但他們跟我都不是一類人!」我說,「我不去!我才不想去認識別人!我尤其不要跟一群都是別人老婆的白人女士一起去!」

為了把我的意思表達清楚,我盯著他看,彷彿他瘋了一樣。

我不確定他後來跟黛比小姐說了什麼,但我下次排隊去領菜時,她用閃電般的速度從櫃檯後面跑出來,又用她的瘦指頭指著我的臉。「丹佛,你要跟我們一起去,我不管你怎麼說!」

我身高6英尺,體重230磅,一個六十多歲的兇狠黑人,而這個瘦小白人女士覺得她可以替我作決定。連大媽媽也不會這樣跟我說話,一定是哪裡出了問題——大問題。

終於,要出發的那天,黛比小姐開車到機構來找我。我儘可能躲起來,但某個愛管閑事的人看見我,跟她說我在哪裡。她說服我至少到車上看一下還有誰要去。於是我走到機構前面。

我看看黛比小姐的車,果然,裡面坐了四個白人女士。我這輩子光跟一個白人女士打交道就已經夠倒霉了,現在這四個全都笑著對我揮手。「來啊,丹佛!我們希望你跟我們一起去!」

就在這時,一個坐在機構台階上的流浪漢,開始像個小女孩一樣唱歌:「對啊,丹佛,你去啊!」然後就是一陣爆笑。

他朋友也跟著唱:「輕輕搖……可愛的馬車,快來帶我回家……」兩個人一起爆笑。

我一點兒也不覺得好笑,我必須作決定。車裡那些白人女士試著對我友善,那兩個傢伙在台階上又對我唱葬禮歌曲。我坐上車的時候,就好像決定要去冒生命危險,因為在那個寒冷的一月天,我卻像八月的豬那樣冒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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