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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現在就告訴你,我第一次聽到朗先生要我做他的朋友時,我心裡是怎麼想的:我不喜歡。他為什麼想當我的朋友?他要什麼?每個人都有想要的東西,他為何不挑別人?為什麼要我當他的朋友?

你現在應該知道了,街頭生活一層層黏在我身上,有一英里那麼厚。有些遊民有很多朋友,但我不讓人接近,不是因為我怕受傷什麼的。

做朋友是沉重的承諾。從某方面來說,甚至超越丈夫或妻子。而我很自私,我可以照顧自己,我不需要其他人當行李。而且,友誼對我而言不只是有個能講話、支持你,或是聚聚的人。

做朋友就像在軍隊里當兵。你們住在一起,一起作戰,一起死。我曉得朗先生不會從草叢裡跑出來幫我打仗。

但我又多想了一下,或許,我們可以給對方不同東西。我可以當他一個不同的朋友,就像他當我一個不同的朋友。我知道他想幫助遊民,我可以帶他去他沒辦法自己去的地方。我不知道能在他的圈圈裡找到什麼,也不知道那裡到底容不容得下我,但我知道他可以幫助我看看那條路的盡頭到底有什麼。

在我看來,公平掉換就不是搶劫,平等交易就不是詐騙。他會在鄉村俱樂部保護我,而我在街頭保護他。平等交易,一路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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