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幻夢商隊」的演唱會結束後,我先回到聯合福音。跟大家互道晚安之後,我讓住機構的人在人行道旁下車,車子一開走就按快速撥號打電話給黛博拉。

「你絕對不敢相信!」她接起來的時候我說,「他跟我講話了!」

「誰?」她說,「我聽不太清楚你的聲音。」我聽見車裡的女人還在聊天。

「丹佛!」

「什麼!」

「丹佛!演唱會結束,他來跟我道歉說他一直躲我們。而且你猜怎樣?明天我要請他去吃早餐!」

「我就知道!」黛博拉說,「我就知道你可以跟他做朋友!」

她好興奮。那天晚上我們上床之前,一起祈禱,讓我們知道如何對丹佛伸出手,讓他知道我們關心他。但隔天早上我出門前,還是警告黛博拉,叫她別抱太大希望。

我準時來到機構,丹佛已經坐在台階上等我。這是我第二次看到他打扮整齊,而且是連續第二天,這日是咔嘰褲和白襯衫,領口的扣子沒扣。

我們互相打招呼,然後邊開車邊閑聊,直到抵達仙人掌花咖啡店,我喜歡這家位於索羅克莫頓街上的小店。丹佛點了蛋、玉米粉和白脫牛奶,女服務生說他們沒有白脫牛奶的時候,我暗地裡感謝上帝。小的時候,看我爸大口喝掉那種酸掉結塊的東西就讓我作嘔。

食物送來,接下來是耐心課程。丹佛把奶油融化到玉米粉里時,我的早餐已經吃掉一半;我用小麵包蘸盤子里剩下的蛋黃時,他還沒開始吃第一口。他花了整整一小時才吃完兩顆蛋和玉米粉,我發誓,我已經想把他的叉子搶過來喂他吃掉。

當然,大多數時間說話的人是我,我問他的家庭,盡量不涉及太多私事,他也用同樣策略來回答。他用平穩的鄉下口音,時而笑時而仔細斟酌字句,把他的過去概略描述給我聽。我得知他在路易斯安那州的農莊長大,一輩子從來沒上過學,快三十歲的時候——他不確定是什麼時候——跳上一列貨運火車,身上只帶了不到二十塊錢。從此以後,他就流落街頭,幾次犯法而進出監獄。

忽然間,丹佛沉默地低下頭。「怎麼了?」我說,擔心我太咄咄逼人。他抬起頭來看著我的眼睛,他的眼睛像棕色激光一樣鎖定目標。我在心裡默數一百,數到超過八十的時候他終於說話。

「介意我問你一個私人問題嗎?」他說。

「當然不會,你想問什麼就問。」

「我不想惹你生氣,如果你不願意就不必告訴我。」

「儘管問。」我說,繃緊神經。

又是長時間暫停。然後,他輕聲問:「你叫什麼名字?」

「我叫什麼名字!你要問的就是這個?」

「是的,先生……」他冒險說,表現出難為情的樣子,「在我住的圈圈裡,是不問別人名字的。」

忽然間,我回想到第一天在聯合福音時,我們看到的目瞪口呆表情——不問別人的名字……

「朗·霍爾!」我衝口說出,笑著。

「朗先生。」丹佛回答,翻譯成農莊用法。

「不,朗,就好了。」

「不,是朗先生,」他堅決回答,「你妻子叫什麼名字?」「黛博拉。」

「黛比小姐,」他用充滿感情的語氣說,「我覺得她是天使。」「我也覺得,」我說,「她可能是。」

他對黛博拉的深情感動了我,特別是他從來不曾真的跟她打過招呼。

我想我知道為什麼。如果他對她敞開心胸,他就泄了自己的底,會影響他在叢林的生存,在那裡他是獅子,所有人都怕他。在聽完他的故事後,我知道他給自己開拓出另一種生活。用比較幸運的人的觀點來看,他的生活雖然貧窮又可悲,但那是他可以駕馭的生活。經過三十多年,他已經是個專家。上帝或許在召喚丹佛,如同黛博拉告訴他的,但從丹佛的角度來看,上帝或許應該早點來叩門。

等他吃完早餐,我的頭髮都長一英寸了!我感覺他還沒講完,但我不知道還能說什麼。最後,他問了我一個直接問題:「你想從我這裡得到什麼?」

直接命中!我心想。決定給他一個完全不經修飾的答案:「我只想當你的朋友。」

不可置信的表情讓他揚起眉毛,接下來是一陣長長的沉默。

「讓我想一想。」他終於說。

我沒被拒絕,這點我也很意外。但我也從來沒正式請求任何人當我的朋友。

我付了賬。丹佛謝過我。開回機構的路上,他開始笑。我不懂笑點在哪,但他開始狂笑到眼角出現眼淚,然後他像吞了一隻青蛙那樣哽住,喘不過氣。過了一條街,我也開始笑,一開始是不敢不笑,然後自然地笑出來,受到他真誠的歡樂所感染。

「機構里的人……」他結結巴巴說,仍然輕笑,一邊拭淚,「機構的人以為你跟你妻子是中情局的人!」

「中情局!」

「是的,先生……中情局!」

「你也這麼想嗎?」

「是的。」他說,終於鎮定下來,「大部分來服務的人只來一兩次,然後就再也不會來。但你和你妻子每個禮拜都來,而且你妻子總是問每個人的名字和生日……你知道,這是在搜集資訊。你想想,如果不是中情局的人,誰會想知道一個遊民的名字和生日?」

又過了一個禮拜,秋高氣爽的藍天,我再次見到丹佛已經是穿毛衣的季節。我開著三門卡車在東蘭卡斯特街,看見他像石像一樣站在機構對面的垃圾卡車旁邊。我們帶去看錶演的整潔體面的男人不見了,丹佛回到他自在的流浪漢身份。

我開到人行道旁,落下乘客座的車窗。「上來吧,我們去喝杯咖啡。」

我往大學商場的星巴克開,商場是由查爾斯·霍吉斯設計,他是達拉斯沃思堡區的著名建築師,也是我的朋友。他沒在屋檐下放滴水獸,而是安置了複製的長角牛頭骨,得州古色古香的風格。

我們排隊,剛開始丹佛保持沉默,後來我才知道,他大感驚訝地發現大家排隊花兩到三塊錢買一杯咖啡,而且還要用外語點。而且,他擔心站櫃檯的人跟煮咖啡的人要做壞事。

他用手肘碰我,小聲但激動地說:「等下要打架了!」

「打架?」

「對,因為他們互相頂嘴。一個人說『低卡無脂那堤』,另一個人就喊回來,然後一個喊『冰砂』,另一個也喊『冰砂』,幫派才這樣講話。這樣頂嘴在街頭會死人的!」他看起來真的很擔心。

我試著向他解釋這種彷彿佔領了文明世界的奇怪咖啡語言。然後我們拿著咖啡到外面,拉了椅子在綠傘下的黑色小露天桌旁坐下。我花幾分鐘時間,試著跟一個從沒聽過畢加索的人解釋藝術經銷商是什麼。當我岔開話題想討論法國印象主義,他看起來完全不感興趣,然後徹底覺得無聊。

我終於發現他沒在聽,停止繼續廢話。然後是一陣安靜。

打破沉默的是丹佛。「你說你叫什麼名字?」

「朗。」

「然後你妻子叫什麼名字?」

「黛博拉。」

「朗先生和黛比小姐,」他說,透出一個微笑,「我會試著記住。」

然後他的笑容變得一本正經,彷彿他忽然看到一束光,然後窗帘又被拉上。他盯著從他咖啡杯冒出來的水蒸氣看。「關於你的請求,我想了很久。」

我不知道他在說什麼。「我請求你什麼?」

「當你的朋友。」

我下巴掉下來一英寸。我已經忘記是幾時在仙人掌花咖啡店跟他說過,我要的只是他的友誼,他說他會想一想。我很震驚竟然有人花一個禮拜時間去想這種問題。我早已忘了那段對話,但是丹佛花了不少時間準備他的答案。

他抬起頭,用一隻眼睛看我,另一隻眼睛像克林特·伊斯特伍德那樣眯著:「我聽說過白人做的一件事讓我覺得很有問題,是跟釣魚有關。」

他很認真,我不敢笑,但我試著讓場面輕鬆。「我不知道能不能幫上忙,」我笑著說,「我連漁具都沒有。」

丹佛慢慢皺起眉頭,不覺得好笑。「我想你能幫我。」

他從容不迫,一隻眼睛還是盯著我,忽略我們身邊來來去去的星巴克迷。「我聽說白人去釣魚的時候,會『捉與放』。」

捉與放?我嚴肅地點點頭,同時好奇又緊張。

「我真的覺得很有問題,」丹佛繼續說,「我就是不懂。因為黑人去釣魚的時候,能釣到東西會讓我們感到驕傲,我們帶回去給想看的人看。然後把抓到的魚吃掉……換句話說,我們釣魚是維持生命。因此我覺得白人費那麼大勁捉魚,抓到以後就放回水裡,真的很有問題。」

他又停下來,我們之間的沉默持續了一分鐘。然後:「你聽見我說的了嗎?」

我點點頭,不敢開口,怕冒犯他。

丹佛偏過頭,看著秋季的藍天,然後又用具有穿透力的眼神盯著我看。「所以,朗先

上一章目錄+書簽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