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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二歲那年,我花了27.5萬美元在沃思堡高級區買下一棟殖民風格的房子。在1977年,那是一大筆錢,也是一棟大房子——特別是在得州。暗紅磚和白圓柱支撐一個雅緻的陽台,屋子前面停著賓士。我的藝術交易事業起飛了,我們開始過社交版的生活。我建立起事業,黛博拉是支持先生的妻子。

大型慈善機構開始找上門,我常捐出價值五千美元的畫作或大量禮券給無聲競標會,希望能吸引有錢的競標者到我的藝廊來。我們出席的正式慈善舞會一張餐券要價一千美元,黛博拉和我的照片不停上報,畫面是我們在星空下舉著香檳杯。

但她想不通這類慈善活動的邏輯。

「我們花兩千美元入場,一半的錢是付給布置場地的組織者,」她說,「然後我穿的晚禮服要兩千美元。為什麼我們不直接寄出一張四千美元的支票,然後我們待在家就好了?這樣慈善機構能募到更多錢。」

「這對生意比較好。」我說。

「真的嗎?那你賺了多少錢?」

「嗯……目前還是零。」

那些年裡,我每個月都在紐約待一個禮拜,後來我和一個叫邁克爾·阿特曼的藝術經銷商發展了緊密的合作關係,我們到今天還是合伙人。每年我大概去巴黎四次,其間也會有去東京、香港、佛羅倫薩的頭等艙加五星級飯店短程旅行。我買賣昂貴的藝術品,和私人客戶碰面,跟藝廊老闆和博物館採購商交際應酬;並設法安排滑雪、品酒和參觀城堡的周末假期。

我們在沃思堡待到1986年,直到我覺得自己已經超越那個城市,然後便搬去達拉斯,我想我在那裡可以靠藝術賺更多錢。我們搬進公園市一棟盡善盡美的百萬房屋,然後拆了它,把它蓋得更豪華,並漆成特別的顏色,好搭配我停在車道上的那輛紅色積架車。公園市是一塊富有地區,地方報紙《公園市居民》定期刊登「最佳服裝品位的女士」名單,她們大多每年要花二十萬在衣服上。我並不介意,而且,若我的名字出現在這類名單上,大概會令我相當得意。至於黛博拉呢,這當然讓她退避三舍。

我們的孩子念公立學校。小時候的芮根,立誓絕不聽搖滾樂。那時,她和她母親一樣對衣著都很有品位。但打從少女時期開始,她就不喜歡任何和財富相關的事物,十六歲的她寧願穿二手衣也不要商場買的衣服。她嚮往到南非當個自由鬥士。

卡森從小就是個善良的孩子。我們特愛他的童言童語,比如他要描述自己很累,他會說:「媽咪,我的強壯用完了。」高中時他103磅,是全州摔跤代表。其實他幾乎一直都是個模範小孩,除了高三那年某次他喝了一點酒,差點拿他在「卡那庫克」——夏令營得到的「最佳露營者」木槳把房間給砸了。

我到達拉斯後更加投入工作,更常旅行,努力拓展國際市場。我換車像換阿瑪尼西裝一樣快,對新玩具厭倦的速度就像聖誕節早上的小孩。

與此同時,黛博拉在我追求物質的同時,她追求心靈。我把生命奉獻於賺錢,禮拜天花幾分鐘時間停留在教堂坐席上;她則花上無數小時在布萊恩的家——這位牧師投身於照顧艾滋病棄兒。我用我的藝術知識在歐洲取悅百萬富翁;她為貧窮的人祈禱。我的熱情是得到認可和成功;她的熱情是認識上帝。

於是我們各自追求自己的愛。沒有多久,我們各自的愛就不再包括彼此。

比利·格雷厄姆 幾十年來能夠維持自己的品格與正直,靠的是採取一套嚴格的規定,其目的是避免已婚男人做出愚蠢的事。比利的其中一條規定就是:絕對不跟不是自己老婆的女人獨處。

我應該聽他的話才對。

1988年某次出差,我發現自己身處於比弗利山莊的一家咖啡吧里,坐在我對面的女人,彷彿和路邊的棕櫚樹一樣,是加州土生土長的:身材苗條、金髮碧眼,是個畫家,而且比我年輕許多。

假如午餐時我們聊起,我也許會把自己去那裡的理由歸咎於失去熱情的婚姻。黛博拉和我扮演貌合神離的夫婦已經有五年:我們是相愛的富裕夫婦。後來我才知道,黛博拉很肯定我愛藝術和金錢,但不確定我還愛她。而我肯定她愛上帝和我們的孩子,也篤定她連看我一眼都無法忍受。

但午餐時我們沒提到黛博拉,沒提到孩子,也沒提我已婚、跟老婆一起報稅的事實。有的只是冰涼的白酒,很多白酒,別有含意的沉默和眼神里一閃而過的邀請。我踩著舞步到懸崖邊,打量著到懸崖底的距離。

我也希望這女人跟我進飯店房間的理由是因我的智慧和飽經風霜的帥勁。事實上,她更感興趣的是我在藝術方面能怎麼幫她。這是我一段悲哀的過去,如果不是她,也會是巴黎或米蘭或紐約市的某個人——那些任何多看我一眼的人,因為我也在找一個出路。

我記得有三四年的時間,偷偷想著要是黛博拉跟我離婚就好了,因為我沒勇氣跟她離婚,破壞我在眾多朋友心中「完美先生」的形象,那形象已經像窗戶裝飾貼片黏著我不放。

後來,我見了那位藝術家兩次,一次在加州,一次在紐約,再後來就跟黛博拉坦白——也是朋友的幫忙。我把獵艷成功的事告訴給一個朋友,他把我的秘密又告訴給他老婆,她「鼓勵」我告訴黛博拉。她說,如果我不講,她就去講。

我估量了一下,與其畏畏縮縮,還不如我告自己的密。某天我從辦公室打電話給那位藝術家,說我不會再見她。然後我回家向黛博拉坦白。我把狀況詮釋為:她的漠不關心讓我投入另一個女人的懷抱,那個女人願意接受我——有錢人的我。

「什麼!」她尖叫,憤怒不已,「十九歲!十九歲!你在想什麼?你怎麼做得出這種事?」

鞋子、花瓶、小雕像齊飛,有些直接命中,再也沒有東西能當武器時,黛博拉就赤手空拳捶我,直到她再也沒有力氣,手臂無力地垂著。

那一晚我們在憤怒的失眠中度過。第二天早上,我們打電話給牧師,然後開車去他辦公室,那一天,我們幾乎都花在傾倒情緒垃圾上。最後,我們發現兩人都還沒準備好要放棄,我們仍然愛著對方,只是夫妻倆都累了,愛也淡了。我們都同意試著解決問題。

那天晚上回到家,我們坐在卧房一角談話,黛博拉問我一句話,差點沒讓我昏過去:「我想跟她談。你給我她的電話好嗎?」

黛博拉當時的決心,就像學跳傘的人:到了預備高度,大踏步走到飛機上打開的門邊,完全不停下來克服自己的緊張。她拿起卧室里的電話,跟著我念出來的號碼按下按鍵。

「我是黛博拉·霍爾,朗的太太。」她冷靜地對著電話那頭說。

我試著想像電話線那頭的震驚表情。

「我要你知道,我不會因為你跟我丈夫的外遇而責怪你,」黛博拉繼續說,「我曉得對朗而言,我沒有扮演好他想要的妻子角色,我願意負責。」

她暫停,聽著。

「我想讓你知道,我原諒你,」黛博拉說,「我希望你能找到一個不只愛你,而且還能尊重你的人。」

她的善良令我震驚,但接下來她說的話更震懾了我:「我決心要當一個對朗而言最好的妻子,如果我做得好,你就不會再有我丈夫的消息。」

黛博拉靜靜地把話筒掛上,鬆了一口氣,然後定定地看著我的眼睛。「你我現在開始要重寫我們婚姻的未來。」

她想花幾個月時間做諮詢,她說,讓我們知道是哪裡出錯,怎麼會變成這樣,要怎麼修復。「如果你願意,」她說,「我就原諒你。而且我保證我永遠不會再提起這件事。」

只要想到背叛的人是我,而不是黛博拉,就能明白這個提議有多體貼。「離婚法庭」幾個字不必說出口,我立刻答應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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