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明廷在覆滅前的掙扎 第四節 沒頂之際的幾根稻草

三月初六日,明廷感到事態嚴重,正式下令放棄寧遠,命薊遼總督王永吉、寧遠總兵吳三桂統兵入衛京師。同時檄調薊鎮總兵唐通、山東總兵劉澤清率部勤王。

吳三桂因為遠離,收拾和安置關外又費時日,直到京師被義軍攻克時還跋涉於勤王路上。劉澤清接到勤王詔書後,謊稱自己墜馬負傷,不能行動。朱由檢無法,只得反賜銀兩表示慰問。劉澤清並沒有因此而感動,竟將臨清大肆搶掠後率軍南逃。只有唐通領著所部八千士卒到達北京,屯紮在齊化門(即朝陽門)外 。陛見時,朱由檢賜宴,慰勞有加。唐通也表示「願捐軀報效,使元兇速就殲夷。」朱由檢非常高興,賞唐通本人白銀四十兩,兵丁每人五錢。為了加強對這支軍隊的控制,他派太監杜之秩充任監軍。這種做法激怒了唐通。他把朝廷賜給的東西摔在地下,滿腹牢騷地說:「皇上太師我,伯我;又以內官節制反上我,是我不敵一奴才也。」 接著便借口自己帶領的兵員數「寡於賊,不敵,戰此平地,尤不敵。當往居庸關設險以待。」 上疏後不待朝命,拉起隊伍就走。朱由檢也無可奈何。

此外,臨近滅亡之時,朱由檢還手忙腳亂地採取了一些措施,主要有以下各項:

一、令勛戚、太監和百官助餉。朱由檢為了搜括兵員進行垂死掙扎,但又碰到了軍餉的困難。明王朝的國庫早已囊空底凈,有限的外解又由於京師在軍事上陷於被包圍狀態而無法運來。皇宮裡的內帑雖然還很多,朱由檢卻捨不得拿出來 。他在二月中旬下了一道捐餉的命令,責成勛戚、太監和百官報効,以納銀三萬兩為上等。皇帝自己有錢不出,達官貴人們也相顧不動。朱由檢派內官徐高,密諭周后的父親嘉定伯周奎,讓他納銀十二萬兩,給其他臣工做個榜樣。周奎不肯答應,說是「老臣安得多金?」一口咬定只能捐一萬兩。朱由檢認為太少,要他至少拿出二萬兩。周奎派人向女兒周后求助,周后暗中派人送去五千兩。周奎不僅自己一個銅子不添,反將周后送來的銀子扣下兩千,只以三千兩應命。不久大順軍進城,從周奎家抄出現銀五十三萬兩,其他財物也值幾十萬兩。勛戚當中只有太康伯張國紀輸銀二萬兩,晉封侯爵。文武百官捐助的不過幾十兩、幾百兩不等,聊以應景。朱由檢見所得甚微,乾脆實行攤派。先是規定每個衙門必須捐助若干,後來又按官員籍貫,規定每省仕京官僚捐助數字,如江南八千、江北四千、浙江六千、湖廣五千、陝西四千、山東四千之類。「縉紳紛紛告免」 。朱由檢一計不成又生一計,他知道許多官僚貪污致富,乃命大臣推舉「各省堪輸者」,由政府勒逼出銀。內官也奉命捐銀助餉。太監王之心最有錢,傳說他家中藏銀一項就多達三十萬兩。朱由檢當面叫他慷慨輸將,王之心卻推諉道:「連年家計消乏」,僅獻銀一萬兩。後來,他被大順軍刑夾追贓,吐銀十五萬兩,金銀器物價值與此相當。其他的太監一個個也裝窮叫苦,有的在住房門上大書「此房急賣」,有的把古董器玩送往市上出售,擺出一副破家紓難的樣子 。據史籍記載,朱由檢的大搞捐助,所得不過區區二十萬兩而已。對比大順軍進城之後,沒收皇家內帑和對勛戚、太監、百官追贓助餉,一共弄到七千萬兩以上的白銀,明朝統治集團的貪婪鄙吝也就可想而知了。

二、派太監監視各鎮。各地文官武將的紛紛投向大順政權,使朱由檢感到不寒而慄,進一步加深了他的猜忌心理。二月底,他派出一批親信太監前往各地擔任監督防範之責,如高起潛總監關、薊、寧遠,盧惟寧總監通、德、臨,津,方正化總監真定、保定,杜勛總監宣府,王夢弼監視順德、彰德,閻思印監視大名、廣平,牛文炳監視衛輝、懷慶,楊茂林監視大同,李宗先監視薊鎮中協,張澤民監視薊鎮西協,等等。兵部認為,這樣政出多門,事權無法統一,只會增加地方上的困難,請求收回成命。朱由檢卻拒絕採納。這些太監除了方正化甘心充當朱明王朝的殉葬品以外,其餘大抵都隨同地方官員和駐軍一起投降了大順軍。朱由檢的這一著棋,不僅絲毫沒有奏效,而且更加暴露了他的眾叛親離。

三、下罪己詔。朱由檢在面臨滅頂之災時,妄想收拾人心,在二月中旬和三月中旬兩次發布了「罪己詔」。二月間的詔書表面上承擔一切罪責,宣布「皆朕撫御失宜,誠感未孚」,「己實不德,人則何尤?」實際上空話連篇,一點與民休息的措施也不肯採取。就象談遷所指出的那樣:「當是時,民莫苦於橫征,率空言無指實。」 三月十八日,即明王朝覆亡的前一天,朱由檢再次發布的罪己詔,才聲稱加派的新舊餉項全部停止。同時宣布「除李自成罪在不赦外,……他如文偽職牛金星、喻上猷;武偽職劉宗敏、羅戴恩等皆朕之臣子,如乃心王室,伺隙反正,朕亦何忍棄之,悉赦其罪,令復官職。」 自己的命運都已完全掌握在革命人民手中之時,朱由檢還擺出一副寬大為懷的模樣,高唱赦罪安民的調子,真好比骷髏賣俏,徒在歷史上增加一點笑料而已。

由於大小臣工們眼見形勢不妙,在二月底三月初已紛紛逃難,「旬日內外,大車小輛絡繹而出國門。」 朱由檢見人心動搖,下令除了朝廷派出的官員外,其他官員和家屬一律不準出城。三月十四日,為了防止起義軍化裝潛入京師,朱由檢還命都察院,督促五城御史嚴行保甲制度,「緝捕姦細」 。這類措施究竟能收到多大的效果,事實不久就作出了回答。

上一章目錄+書簽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