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李自成起義軍南下湖廣和襄陽政權的建立 第三節 襄陽政權的建立

崇禎十五年冬,李自成等部起義軍已經穩定地控制了河南省的廣大地區,開始派遣地方官吏,建立同明政府相對峙的農民革命政權。起義軍南下湖廣,使其佔領的地方越府跨省,取代朱明王朝的形勢逐漸成熟。再加上起義軍本身實現了統一,就為建立中央政權創造了條件。崇禎十六年春,起義軍改襄陽為襄京,建立了中央機構,同時在政治上、軍制上和經濟上採取了一系列措施,為建立全國政權奠定了基礎。

在政治上,主要是普遍地建立各級政權。中央政權設立於襄陽,暫名為「昌(倡)義府」(奉天倡義文武大元帥府的簡稱) 。李自成以奉天倡義文武大元帥的名義擔任最高領導人 。這時還沒有建國號,也沒有改元,文移布告俱以干支紀年 。中央機構中設丞相一人,以牛金星任之 。設吏、戶、禮、兵、刑、工六政府,分理政務。各政府置侍郎一人,以喻上猷為吏政府侍郎,蕭應坤為戶政府侍郎,楊永裕為禮政府侍郎,邱之陶為兵政府侍郎 降未成,才把李振聲處死,以邱之陶升任侍郎。">,鄧岩忠為刑政府侍郎,姚錫胤為工政府侍郎。侍郎之下有從事等官。

地方政權設置的情況是:由於當時所佔領的地區只有河南省的大部和湖北省的一部,所以暫不設省一級機構;在原來明朝道一級的管轄地區,取消分守道和分巡道的名稱,設防禦使一人,主管該地區的行政和治安。各府設府尹,另據事務的繁簡,酌情設立府同、府判等官;州設州牧,大州增設州同;縣設縣令、主簿等官。各級官員都分別頒給印信或札付,逐步走上正規 。為了鎮壓地方上反革命勢力的叛亂和其他破壞活動,除在軍事要地部署勁兵駐守以外,還在縣一級以上地方設立都尉、掌旅、部總、哨總等武職官員,統領地方武裝。過去一般史籍中,只注意李自成派設的地方文職官員,便給人一種印象,似乎大順政權及其前身不重視鞏固地方,除孤零零一兩名文職官員外沒有什麼護衛力量。這是不正確的。在地方志和一些文獻里,可以查到不少大順政權地方武裝的記載。到崇禎十六年五月,李自成的襄陽政權派設官員的地方,已經北至黃河南岸,南達湖南的澧州、安鄉、華容 ,可以說是頗具規模了。

大規模地建立政權機構,需要大批知識分子。李自成便通過徵聘和調集諸生考試,以選拔人材。如佔領荊州後,在崇禎十六年正月考試諸生,題為《三分天下有其二》。參加考試的共九十人,中式者七名。首名賞三百兩銀子,其餘六名賞一百兩;未中式者也賞給十兩以資鼓勵 。在河南,也移文「防禦使考取生員,一、二等者送偽吏政府選官,又提調府州縣在籍鄉紳,量材擢用。」

在軍制方面,隨著起義軍組織上的統一而作了重大的整頓和改革。其主要措施是:一、根據形勢發展的需要,把起義軍劃分為擔負攻城野戰的五營和鎮守重要城市和戰略要地的地方軍;二、授予各級將領以正式的職稱。

先說五營。按照吳偉業在《綏寇紀略》中的記載,可知其大致情形如下:權將軍二人:田見秀、劉宗敏 。據說田見秀「為人寬厚」,能得眾心,所以命他「提督諸營事」 。劉宗敏的主要職責是,充當李自成的左右手,並指揮總部的直轄部隊——中權親軍 。

中權親軍:在劉宗敏之下有帥標正威武將軍張鼐 ,威武將軍黨守素副之;帥標左威武將軍辛思忠,果毅將軍谷可成副之 ;帥標右威武將軍李友;帥標前果毅將軍任繼榮;帥標後果毅將軍吳汝義。

左營:制將軍劉芳亮,左果毅將軍馬世耀,右威武將軍劉汝魁 。

右營:制將軍劉希堯(當作袁宗第) ,左果毅將軍白鳴鶴 ,右果毅將軍劉體純。

前營:制將軍袁宗第 ,左果毅將軍謝君友,右果毅將軍田虎。

後營:制將軍李過,左果毅將軍張能,右果毅將軍馬重僖。

賀錦也被任為制將軍,「在諸將之右」 。

以上就是吳偉業所說的「五營二十二將」 。五營是肩負攻城野戰的主力,隨著農民革命的迅猛發展,起義軍佔地日廣,許多原屬五營的將領也轉變成了鎮守地方的大將。《綏寇紀略》說,「凡進戰,視中權所向,四營制將軍各率其偏裨以從」,不符合事實。當時李自成起義軍兵員已達百萬,各營在作戰時基本上是獨當一面,不是什麼「視中權所向」一哄而上。彭孫貽記「百萬之眾,惟闖馬首是瞻」 ,也反映了類似的錯誤。下面通過對起義軍進軍情況的敘述時,將繼續闡明這一點。

再談分鎮地方的軍隊和主將的情況。由於李自成起義軍當時佔地日廣,設立了各級地方政權;在兵力對比上也已經佔了壓倒的優勢,早先的隨占隨棄的流動作戰形式已經不能適應新的形勢,於是李自成便開始部署將領統兵鎮守地方。襄陽時期,受命分鎮地方的情況在《綏寇紀略》中是這樣說的:

「其次則分地以定衛帥。自成在中州所略城輒燒夷之,無意守。既渡漢江,長驅入荊,念天下莫予難者,謀先守荊襄,次守承天、德安,漸以及於汝寧。而增置衛帥十有三人。襄陽者,賊之腹心根本地也,設襄陽衛,左、右威武將軍高一功、馮雄,各領三千人為久戍(原小字註:又有楊彥昌守襄陽)。荊州,襄之上游,設通達衛,用任光榮為制將軍,配以六千人守荊州。彝陵,楚蜀之門戶,分通達衛左、右威武將軍藺養成、牛萬才兵千四百人,佐以都尉張禮水師六百人共為守。守荊門者,都尉葉雲林,本郟縣諸生,所將止六百人,則以荊門有彝陵為之蔽也。馬守應於已貳,改用威武將軍王文耀,配以荊州兵六千守澧州。承天特置揚武衛,以果毅將軍白旺守安陸。而獻陵,我師所必爭,即左營都尉馬世泰為分駐。又以威武將軍謝應龍守漢川,防左帥之泝流而上也。汝寧衛威武將軍韓華美守信陽,北扼孔道。均平衛果毅將軍周鳳梧守禹、鄭二州,西備關中。」

這段記載有不夠準確的地方,也有不少遺漏,但是基本上勾畫出了李自成在襄陽時期為鞏固地方所作的軍事部署。後來的事實表明大順軍在湖廣和河南屯駐的鎮守軍隊,對於官軍的進犯和當地官紳地主的叛亂活動,是一支有效的威懾力量,保衛了農民革命的勝利果實,基本上穩定了後方的局勢,從而保證了大順軍主力在西北、華北的勝利進軍。直到一六四五年李自成在優勢清軍的攻擊下從陝西敗退時,這些地方仍然處於大順政權的管轄之下。事實證明,那種認為李自成等起義軍領導人不重視鞏固地方的觀點,是違反歷史真相的。

在經濟方面,起義軍採取的措施主要有兩項:一是取消明政府的橫徵暴斂,為農民安心生產創造必要的條件。起義軍出示安民,宣布「不催科」 ,「三年不征糧」 。二是採取切實步驟保護和恢複農業生產。對於缺少生產資料的貧苦農民,起義軍及其政府為之提供耕牛、種子,還規定了保護耕牛的政策。崇禎十六年正月二十五日,明給事中李永茂在題本中說:起義軍「禁殺人,償命;且約殺牛一隻,賠馬十匹。」 又說,「賊以禁殺課耕,張官設吏,簧惑民心,立定根腳。」 同年二月明湖廣鄖陽府監紀推官朱翊辛鋅奏本中亦說:「賊又給牛種,賑貧困,畜孽牲,務農桑,為久遠之計」,出現了「民皆附賊而不附兵,賊有食而兵無食」的局面 。起義軍還在一些地方實行屯田,除了「募民墾田」以外,義軍戰士還直接佔領明宗室、官僚地主以及無主荒地進行屯種,藉以解決部分軍需,免除或減輕群眾的負擔。上引李永茂題本中就說到:「劉、賀二賊,將南陽迤南並西北樓寨莊田俱已佔完」,又說起義軍「占襄陽地土耕種」 。《平寇志》卷六,也記載當時明政府有人得到消息說,起義軍「欲取河南、河北牛隻,屯田皖(宛)、葉。」

歷來剝削階級的史家及文人,對於起義人民所作的利國利民的好事總是噤若寒蟬,竭力抹煞,甚至顛倒黑白。只是在他們的內部談論到革命風暴之可畏,需要採取對策的時候,才偶爾透露一點他們所獲得的情報。這就使後來的人在探討歷史上群眾革命時期創造的業績造成了材料上的困難。只有了解這一點,才能明白封建史籍中保存下來的零星記載,有如吉光片羽,是何等的珍貴。透過它們才使我們多少能夠看到一點歷史的真相:起義軍建立的農民革命政權是非常注意恢複社會生產,重視解決民生疾苦的。由於文獻資料之不足,我們對於李自成起義軍所實行的保護和恢複農業生產的規模與效果,已無法作更具體的敘述。但是,一個基本的事實是可以肯定的,在擁有百萬大軍的大順政權所管轄的地區里,軍民生活是有保證的。除了地主階級的叛亂事件以外,沒有看到貧苦農民由於饑寒所迫而起來反抗農民政權的記載。在明末社會生產凋敝已極,大規模用兵之際,能夠既保證兵員的供給,又使農民感到「安舒」,應當承認是個奇蹟。這同明廷控制地區內極目荒涼的衰敗景象,適成鮮明的對比。崇禎十六年五月,明保定巡撫徐標入對時說到他的見聞:「臣自江淮來,數千里見城陷處蕩然一空,即有完城,僅餘四壁,蓬蒿滿徑,雞犬無聲,曾未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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