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李自成起義軍在河南的大發展 第七節 革、左五營同李自成部義軍的聯合作戰和攻克汝寧

崇禎十年以後,活動在中原地區的各支義軍經歷了一個時分時合的過程。後來,一部分集中在湖北鄖陽、襄陽附近,形成了以張獻忠、羅汝才為核心的集團;另一部分活動於安徽、河南、湖北三省的交界地區,最後形成了以老回回馬守應、革里眼賀一龍、左金王賀錦、治世王劉希堯、爭世王藺養成 五營聯合作戰的比較穩定的集團,這就是所謂「革、左五營」。

革、左五營的實力相當可觀,當時任明朝安、廬、池,太巡撫(簡稱皖撫)的鄭二陽在奏疏中說過,「革、左之狡橫不下於獻、操,善戰者不止數萬。」 他們主要是依託大別山脈(史稱英霍山區)開展鬥爭。這裡形勢險要,且在戰略上佔有重要地位:東面對明王朝的陪都南京構成威脅,東北方向則是鳳陽皇陵,西面同張獻忠、羅汝才等部義軍相距不遠,可以收到相互呼應的效果。五營作戰機動靈活,使官軍常常處於被動。史載:「回、革善購土人為間諜,星卜市販之流多為所用。官兵多則竄伏,少則迎敵。搜山清野則突出郊關,及列陣平原又負險深箐。賊為主,兵反為客,是以多敗。」 明廷為了保衛南京和鳳陽、泗州祖陵,指定朱大典、史可法等人集結軍隊加意防守。這就牽制了官軍的力量,客觀上對其他各支義軍是個有力的支援。

崇禎十三年冬,當楊嗣昌集中兵力追擊張獻忠、羅汝才等部義軍的時候,朝廷拿不出足夠的兵力來對付革、左五營。明監軍道楊卓然就親自跑到潛山、太湖山區,面見五營領袖,企圖以口舌之功誘使他們接受朝廷的招降。五營領袖回答說:「吾等皆有絕世之才,朝廷無所用,余故皆因饑荒為盜。若國家處置得宜,焉知不可為忠義之士乎?且吾聞劉國能、李萬慶十餘營前後歸誠,為國家效死,戮力行間,顧余獨不能乎?但吾眾且十萬餘,置之何地?而主之何人?餉從何出?而以何等官爵待吾也?」 楊卓然答應一面轉報朝廷,一面指定黃州府屬山區為革、左五營的安插地,以蘄水(今湖北省浠水縣)、廣濟、蘄州加派的新餉給之,號曰「新民」 。雙方一度暫時停止了軍事行動。

到崇禎十四年,明廷因種種顧忌,在招安問題上猶豫不決;李自成和張獻忠部義軍又在這年初取得了攻克洛陽、襄陽的驚人戰果,農民戰爭業已轉入高潮。革、左五營領袖才又重整旗鼓,開始了主動出擊。《懷陵流寇始終錄》卷十四說:「革、左稱降,劫掠自如。楊卓然每掩覆之以自解。及襄陽、洛陽皆破,闖、獻並橫,革、左大肆攻剽。詔諭兵部:革、左肆毒,掃蕩無期,必分地責成,庶克底定。今命劉元斌扼光山、固始,盧九德控潛山、太湖,宋一鶴截蘄州、黃州,鄭二陽駐廬州,牟文綬防鳳陽、泗州,錢中選護承天,張懋爵往來潁州、壽州、亳州、宿州稽核功罪,楊卓然贊畫搜剿,朱大典進總督,節制各路撫鎮等官進兵英山、霍山,專理督剿。」

崇禎十五年,革、左五營一度向東進軍,連克巢縣、含山、全椒等縣,兵鋒直指南京。後來又同張獻忠部義軍配合,攻取六安、霍丘、無為、廬州等府州縣。明安廬巡撫鄭二陽、鳳陽總督高斗光因此被革職逮問。這年十月,李自成和羅汝才聯軍粉碎了孫傳庭的進攻之後,已經在河南站穩了腳跟。革、左五營乃決定離開安徽,北上河南同李自成、羅汝才聯營。史籍中保存了五營移往河南時的一些情況,如《新蔡縣誌》記載:革里眼「引兵數萬來投闖賊,經蔡城北,甲兵精驍,自卯至酉,行營未盡。」 《沈丘縣誌》也說:「十月初三日,流寇老回回、左髻王、格料雁、一斗谷等由固始、新蔡而來,如風雨驟至。」 這些描述說明五營的兵力是相當雄厚的。他們來到河南同李自成、羅汝才部匯合,是明末農民戰爭中各支義軍由分散作戰,走向統一的一個重要標誌。

在粉碎孫傳庭部的進剿以後,李自成等人曾經準備乘勝尾追,奪取陝西。革里眼賀一龍卻提出,汝寧的兵馬還很多,不可輕視。李自成也「恐諸軍議其後」 ,於是決策向汝寧進兵。閏十一月初七日,李自成、羅汝才、革、左五營分道由上蔡、舞陽向汝寧進發。十三日,義軍完成了對汝寧的包圍,開始攻城。楊文岳以保定兵守西城,監軍孔貞會以四川兵守東城。明崇王朱由樻知道起義軍勢大難守,唯恐落到福王和唐王的下場,主張開門投降,被楊文岳阻止 。十四日,起義軍戰士用門板遮蔽矢石,直逼城下,四面立雲梯如牆,一鼓百道並進,攻克了汝寧府城。明保定總督楊文岳、監軍孔貞會都當了俘虜。李自成親自審問楊文岳,楊堅持反動立場,破口大罵。自成大怒,命人縛至城南三里店用火炮轟斃。明崇王朱由樻及他的弟弟河陽王朱由材、世子朱慈輝投降 。自成封朱由樻為襄陽伯,不久,連同他的親屬一起處死於河南泌陽。

這樣,從崇禎十三年秋季李自成起義軍進入河南到十五年閏十一月,在短短兩年多的時間裡,義軍不僅基本上掃滅了河南境內的官軍(明政府所能控制的地方只剩下黃河以北的懷慶、衛輝、彰德三府和豫東少數州縣),而且多次粉碎了明廷調來的精銳援軍,從而為爾後徹底推翻明王朝的統治奠定了基礎,戰果是極其輝煌的。

汝寧戰役之後,起義軍確立了對河南大面積土地的有效控制,在政策上也有了相應的變化,開始了「守土不流」的新階段。主要表現在:一、義軍對佔領地區不再棄而不守 ,而是留下一部分軍隊駐守和屯田,同時派設地方行政官員。二、在流動作戰階段,起義軍將士的家屬隨軍行動,給作戰帶來一定困難;這時開始把家屬留在某些城鎮 ,從而提高了義軍的作戰能力,也加強了它的正規化。三、在知識分子的問題上,過去只需要為數不多的文人充當顧問、軍師,參與謀劃和辦理文書事宜;建立地方政權以後則需要大批有文化的人充當官吏。有的史料說,李自成在河南時已舉行了科舉,「自水渰汴梁,援兵覆沒於朱仙鎮,乃蓄大志,假仁義愚天下,禁殺掠,諭民歸業,選士用人,……先期榜示曰:『有不預試者屠其家。』不得已皆出。試之日,有憤激為文大罵者,有感傷為文痛哭者,有畏禍勉應故不成章者。自成怒曰:『我剪爾輩如刈草,但我方施仁義,且殺之不武。只殺其罵與哭者,其故不成章者皆裁去耳鼻,俟一統開科禁錮終身。』」 從幾個月以後,李自成在湖北襄陽、荊州、承天,德安四府派設的地方官員有許多是河南籍的舉人、生員來看,可以證明義軍領導人在河南時已經注意大量吸收知識分子。四,隨著守土政策的提上日程,許多新的問題都迎面而來,如恢複社會生產和解決農民生活問題,政府和軍隊的經費與糧餉問題,等等。從有限的材料當中可以看出,李自成等起義軍領導人在這些方面都採取了一些措施,只是事屬草創,難以劃一。「守土不流」局面的出現,是雙方軍事力量對比改變的結果,不能單純地歸結為義軍領導人在政策上的變化。歷史早已證明,當客觀條件還不具備的時候,即使在理論上設想出最完美的政策,也只能是無濟於事的空談。上面我們已經指出,早在崇禎十四年正月,李自成攻克洛陽時就「置官留銀」,募兵設守,結果碰了釘子。這以後總結教訓,改為破城下邑拆毀城牆的策略,使義軍在最大限度內發揮了運動戰的威力。軍事上的一連串重大勝利,創造了建立地方政權的可能性,義軍領導人不失時宜地抓住了這種時機,從崇禎十五年底開始在河南派設地方官員,為此後不久襄陽政權的創立奠定了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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