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明末農民戰爭的背景 第六節 裁驛遞

明代在全國交通線上設有驛站,作為政府上傳下報的通訊脈絡,也為高官顯宦公務往來提供交通工具和食宿條件。按規定,每隔十里置鋪,鋪有鋪長;六十里設驛,驛有驛丞。鋪的主要責任是傳遞文書,在達官顯貴往來時也有導迎的義務。驛的主要任務是為政府官員提供舟車、馬匹、夫役等交通工具和住宿膳食條件,也有傳遞緊急公文的責任。初期,制度比較嚴格,未經朝廷允許,一般官員不能私自利用驛站。到明中期以後,隨著吏治的全面敗壞,驛遞制度也弊竇叢生。大小官員往來於道路時,常常任意勒索夫、馬,甚至敲榨「折乾」,即令驛站提供超過實際需要的供應,其超過部分折成銀子納入私囊。這樣,就使驛站有限的人力、物力應接不暇,疲於奔命,甚至為了賠補經費而賣兒賣女。天啟二年御史方震孺曾經說過:

「至若驛遞,夫只有此數,馬只有此數,而自有東事以來,軍情旁午,差官絡繹,奚啻百倍於前。而欲其照舊支撐必無幸也。臣所經過,自通州次抵山海,見夫頭、馬戶以及車戶,無不泣下如雨,不忍見聞。而瘦馬走死道旁者又不可勝計。」

崇禎初年,御史毛羽健上疏陳驛遞之害說:「兵部勘合有發出無繳入,士紳遞相假,一紙洗補數四。差役之威如虎,小民之命如絲。」 崇禎二年吳甡也上言說:「今天下驛遞之疲憊極矣。……驛遞非破家蕩產以供,則鬻妻賣子以應。當此民窮財盡之秋,更罹狼吞虎噬之慘。」 地方官吏還任意剋扣驛站經費,貪污私肥,更使在驛站供役的窮苦百姓既填不飽肚皮,更養不起驛馬。陝西巡按練國事在疏中曾經指出:「秦晉驛遞,例不全給。今募夫之苦,更加十倍,故人人思逃。凡在沖路,宜全給以安人心。」 另一件史料更具體地談到安定(今甘肅定西縣)的驛站情況:「安定站銀五萬有奇,每發不過一二千金。縣令例扣四百,余始分給驛所。」

人馬飢疲,含辛茹苦,顛沛奔波於驛遞路上,這就是明末社會的又一個側面。康熙《隴州志》裡面保存著一首「執鞭士」(當即驛站馬夫,或稱驛卒)唱的《關山謠》:

肥馬血出,瘦馬骨折。行行行行,方知馬力。

崇禎二年,刑科給事中劉懋上言,建議對驛遞嚴加整頓,重新規定使用驛遞的標準。他在疏中認為經過整頓,革除各種弊病以後,驛站經費每年可以節省幾十萬兩銀子,移抵一部分加派的新餉。崇禎帝聽說能夠撈到銀子,立即興奮起來,下令改劉懋為兵科左給事中,專門負責驛遞的整頓事宜。表面上冠冕堂皇地宣布採取這一措施,是為了「革除濫給勘合火牌,以蘇民困」,實際上裁減下來的驛遞經費,並沒有按劉懋的建議,用於抵消部分加派的新餉,而是全部責令解部移作軍用。在劉懋的主持下,朝廷頒布了新定的使用驛遞規章,同時宣布裁減驛站經費。根據崇禎四年二月劉懋《驛遞裁扣事竣疏》中所列數字,各省裁節銀共計六十八萬五千七百二十餘兩 。

在明末敗壞已極的吏治下,所謂整頓不過是一紙具文 。本來就困敝不堪的驛站,被平空裁去了一大筆經費。劉懋建議的原意是割肉補瘡,本不足取;到了崇禎帝那裡,裁驛遞卻變成了割肉喂虎,不僅於舊瘡無補,反而又添上了新創。隨著驛站經費的裁減,驛夫枵腹、驛馬倒斃的現象愈來愈嚴重了。大批原來依靠驛遞勉強維持生計的壯丁被迫逃亡,其中相當一部分人加入了農民起義隊伍。楊士聰說:

「天生此食力之民,往來道路,博分文以給朝夕。一旦無所施其力,不去為賊,將安所得乎?後有自秦、晉、中州來者,言所擒之賊,多系驛遞夫役,其肩有痕,易辨也。」

明末農民戰爭中傑出的領袖人物李自成,就是在驛站呆不下去了,才投身於農民起義的。正如史籍所說:「李自成一銀川驛之馬夫耳,奮臂大呼,九州幅裂。」 由此可見,明廷的裁驛遞,對於迫使更多的貧苦群眾走上叛逆者的道路是一個重要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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