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第一次打擊以後

萬曆三年遼東大捷,遼東巡撫張學顏還沒有奏報的時候,巡按御史劉台的捷奏先到北京。從程序上說,這是一種手續的錯誤。然而不僅是錯誤,這是越權。巡按既可越權,巡撫便可卸責,對於封疆大事,當然發生不良的影響。從「綜核名實」的立場看來,這是一個不能容許的錯誤。因此居正擬旨嚴加申斥。居正記得就在這一年,三邊總督石茂華,曾因御史督戰太急,魯莽進兵,以致受到不小的挫敗。自己還曾去信誥誡過:「今之時政,與先年異。公受分陝之寄,凡事當守便宜,謀定而後發,亦不必汲汲求解於群議也。」 居正認定邊疆督、撫,不應受御史的牽掣。

劉台也有劉台的看法。遼東巡按御史固然是御史,但是張學顏是右副都御史、巡撫遼東地方,也是御史。明代官制的演變,形成監察權高於一切的狀態。地方長官文的有布政使司左布政,右布政;武的有都指揮使司都指揮使,以及鎮守衝要的總兵官:這是最初的官制。但是後來添了巡按以及巡撫和總督。巡按、督、撫雖然各有疆域,但是他們只是都察院的官,不是地方官。他們的官階不一定高,但是地方官不能不受他們的節制,這是監察的權威。劉台看到同是代表監察權的中央官,為什麼一個可以調度軍隊,一個連報捷都不可呢?所以他的捷奏還是發出去。

但是在法制上,巡按和巡撫究竟不同。英宗正統四年巡按御史出巡事宜有這樣的規定:「總兵、鎮守官受朝廷委任以防奸禦侮,凡調度軍馬,區劃邊務,風憲官皆無得干預。」所以巡按不得過問軍事,曾有明文的規定。遼東巡撫的全銜是「巡撫遼東地方,贊理軍務」,因此調度軍隊,正是巡撫的職權。一切都有法制的依據。明代巡撫和巡按的職權最容易混淆,居正對於這一點,時時感覺到有糾正的必要。萬曆九年他說過:

竊謂撫、按職掌不同,政體亦異。振舉綱維,察舉奸弊,摘發幽隱,繩糾貪殘,如疾風迅雷,一過而不留者,巡按之職也。措處錢糧,調停賦役,整飭武備,撫安軍民,如高山大河,奠潤一方而無壅者,巡撫之職也。近來撫、按諸君,不思各舉其職,每致混雜,下司觀望,不知所守,以故實惠不流。至於直指使者,往往舍其本職,而侵越巡撫之事,違道以干譽,徇情以養交,此大謬也。

居正認為封疆大吏,不應受到牽掣,在法制有成規,在事理有根據,不能不認為正確。假如我們想到萬曆四十七年,楊鎬經略遼東,因為受到兵科給事中趙興邦紅旗督戰的迫蹙,以致倉皇進兵,造成遼東空前大敗的事實,我們更不能不承認居正的主張。

劉台經過這一次嚴旨申斥,充滿怨憤,就在萬曆四年正月上疏彈劾居正。這是居正當國以來所受的第一次打擊,也是他平生所受的最大的打擊。原疏如次:

臣聞進言者皆望陛下以堯、舜,而不聞責輔臣以皋、夔。何者?陛下有納諫之明,而輔臣無容言之量也。高皇帝鑒前代之失,不設丞相,事歸部、院,勢不相攝而職易稱。文皇帝始置內閣,參預機務,其時官階未峻,無專肆之萌。二百年來,即有擅作威福者,尚惴惴然避宰相之名而不敢居,以祖宗之法在也。乃大學士張居正偃然以相自處,自高拱被逐,擅威福者三四年矣。諫官因事論及,必曰:「吾守祖宗法!」臣請即以祖宗法正之。

祖宗朝,非開國元勛,生不公,死不王。成國公朱希忠,生非有奇功也,居正違祖訓,贈以王爵。給事中陳吾德一言而外遷,郎中陳有年一爭而斥去。臣恐公侯之家,布惠厚施,緣例陳乞,將無的極。祖宗之法若是乎?

祖宗朝,用內閣、冢宰,必由廷推。今居正私薦用張四維、張瀚。四維在翰林,被論者數矣,其始去也,不任教習庶吉士也。四維之為人也,居正知之熟矣,知之而顧用之,夫亦以四維善機權,多憑藉,自念親老,旦暮不測,二、三年間謀起複,任四維其身後托乎!瀚生平無善狀,巡撫陝西,贓賄狼藉,及驟列銓衡,惟諾若簿吏,官缺必請命。所援引者非楚人親戚知識,則親戚所援引也,非宦楚受恩私,則恩故之黨助也。瀚惟日取四方小吏,權其賄賂,而其他則徒擁虛名。聞居正貽南京都御史趙錦書,「台諫無議及冢宰」:則居正之脅制在朝言官,又可知矣。祖宗之法如是乎?

祖宗朝,詔令不便,部臣猶訾閣擬之不審。今得一嚴旨,居正輒曰:「我力調劑,故止是。」得一溫旨,居正又曰:「我力請而後得之。」由是畏居正者甚於畏陛下,感居正者甚於感陛下。威福自己,目無朝廷,祖宗之法若是乎?

祖宗朝,一切政事,台、省奏陳,部、院題復,撫、按奉行,未聞閣臣有舉劾也。居正令撫、按考成章奏,每具二冊,一送內閣,一送六科:撫按延遲則部臣糾之,六部隱蔽則科臣糾之,六科隱蔽則內閣糾之。夫部院分理國事,科臣封駁奏章,舉劾其職也。閣臣銜列翰林,止備顧問,從容論思而已。居臣創為是說,欲脅制科臣,拱手聽令。祖宗之法若是乎?

至於按臣回道考察,苟非有大敗類者,常不舉行,蓋不欲重挫抑之。近日御史俞一貫以不聽指授,調之南京,由是巡方短氣,莫敢展布。所憚獨科臣耳,居正於科臣,既啖之以遷轉之速,又恐之以考成之遲,誰肯舍其便利,甘彼齮齕,而盡死言事哉?往年趙參魯以諫遷,猶曰外任也;余懋學以諫罷,猶曰禁錮也;今傅應禎則謫戍矣,又以應禎故,而及徐貞明、喬岩、李禎矣。摧折言官,仇視正士,祖宗之法如是乎?

至若為固寵計,則獻白蓮、白燕,致詔旨責讓,傳笑四方矣;規利田宅,則誣遼王以重罪而奪其府地,今武岡王又得罪矣;為子弟謀舉鄉試,則許御史舒鰲以京堂,布政施堯臣以巡撫矣,起大第於江陵,費至十萬,制擬官禁,遣錦衣官校監治,鄉郡之脂膏盡矣;惡黃州生儒議其子弟幸售,則假縣令他事,窮治無遺矣;編修李維楨偶談及其豪富,不旋踵即外斥矣。蓋居正之貪,不在文吏而在武臣,不在內地而在邊鄙。不然,輔政末幾,即富甲全楚,何由致之?宮室、輿馬、姬妾、奉御,同於王者,又何由致之?在朝臣工,莫不憤嘆,而無敢為陛下明言者,積威之劫也。

臣舉進士,居正為總裁;臣任部曹,居正薦改御史:臣受居正恩亦厚矣,而今敢訟言攻之者,君臣誼重,則私恩有不得而顧也。願陛下察臣愚悃,抑損相權,毋俾僨事誤國,臣死且不朽。

劉台的奏疏上去了,居正想起明朝開國二百餘年,從來沒有門生彈劾座主的故事,偏偏自己在隆慶五年所取的進士,竟對自己提出彈劾,這是一個異常的刺激。三、四年來,當國的苦辛,劉台不一定明白,但是劉台既請皇上抑損相權,自己以後怎樣辦事?最使居正痛心的,是劉台所提出的幾點,不一定是對的,然而也不一定全無根據。是劉台的誣衊呢,還是他的不能體諒?自己的門生,一手提拔的人,還不能體諒,以後又怎樣辦事?自己是大臣,當然談不到和劉台辯駁,他和神宗說:

「依法,巡按御史不得報軍功;去年遼東大捷,劉台違制妄奏,法應降謫,彼時臣僅請旨戒飭,劉台已經憤憤不已。後來御史傅應禎妄言下獄,請旨窮詰黨與,當時並不知道劉台和傅應禎同鄉親近,從中主持,因此劉台妄自驚疑,全不顧忌,對臣泄恨。二百年來,沒有門生彈劾座主的故事,如今臣唯有一去以謝劉台。」

神宗看到居正跪在御座前面,眼淚簌簌地直下,只有自己扶他起來,和他說:

「先生起,朕當責台以謝先生。」

居正仍是具奏請求致仕,神宗下旨慰留道:

「卿赤忠為國,不獨簡在朕心,實天地祖宗所共降監,彼讒邪小人,已有旨重處,卿宜以朕為念,速出輔理,勿介浮言。」

皇上的恩意很顯然了,但是居正還是感覺到辦事的困難,他再疏乞休道:

臣捧讀恩綸,涕泗交集,念臣受先帝重託,既矢以死報矣。今皇上聖學,尚未大成;諸凡嘉禮,尚未克舉;朝廷庶事,尚未盡康;海內黎元,尚未咸若;是臣之所以圖報先帝者,未盡其萬一也,臣豈敢以去?古之聖賢豪傑,負才德而不遇時者多矣,今幸遇神聖天縱不世出之主,所謂千載一時也,臣又豈可言去?皇上寵臣以賓師不名之禮,待臣以手足腹心之託,相親相倚,依然藹然,無論分義當盡,即其恩款之深洽,亦自有不能解其心者,臣又何忍言去?然而臣之必以去為請者,非得已也!蓋臣之所處者危地也,所理者皇上之事也,所代者皇上之言也。今言者方以臣為擅作威福,而臣之所以代王行政者,非威也則福也。自今以往,將使臣易其塗轍,勉為巽順以悅下耶,則無以逭於負國之罪;將使臣守其故轍,益竭公忠以事上耶,則無以逃於專擅之譏。況今讒邪之黨,實繁有徒,背公行私,習弊已久,臣一日不去,則此輩一日不便,一年不去,則此輩一年不便。若使臣之所行者,即其近似而議之,則事事皆可以為作威,事事皆可以為作福,睊睊之讒日嘩於耳,雖皇上聖明,萬萬不為之投杼,而使臣常負疑謗於其身,亦豈臣節之所宜有乎?此臣之所以輾轉反側,而不能不惕於衷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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