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大政變

世宗在位的時候,穆宗在裕王府,娶妃昌平李氏,後來謚為孝懿皇后。嘉靖三十七年四月,李妃死了,八月裕王娶繼妃通州陳氏,穆宗即位以後,封皇后,後來謚為孝安皇后。昌平李妃生子翊,五歲死了。翊之下,便是翊鈴,母氏無考,不滿一歲也死了,所以嘉靖四十二年裕王第三子翊鈞出生的時候,因為他是獨子,特別得到裕王的寵愛。

裕王愛女人,最得意的是漷縣李氏,後來謚為孝定皇后。李氏入宮的時候,只是一個宮娥;當時稱為都人。這是翊鈞的母親,隆慶元年,穆宗即位以後,封貴妃。李貴妃是一位有能力、有辦法的人。她的父親李偉,漷縣人,因為鄉間不安靜,避到北京,後來索性把女兒送進裕王府,做一名宮娥,卻想不到以後的富貴,都從這裡來了。穆宗即位,禮部尚書高儀請立皇太子,大臣們都認定翊鈞是一位聰明的皇子。事實是顯然的,這一位五歲的孩子已經讀書了,在明代皇帝不甚注意皇子教育的情形下面,這是一個特例。隆慶二年,內閣大學士合疏公請立翊鈞為太子,三月間,實行冊立。穆宗也委實喜歡。他記得一天自己正騎著馬在宮中遊玩,皇太子和他說:

「爸爸,你一個人騎著馬,摔下來怎麼辦?」

穆宗看見兒子的關心,真愉快,連忙下馬,著實撫慰一下。這時期陳皇后因為多病,住在別宮裡,每天早晨,李貴妃挈帶太子,到皇后宮中請安,皇后聽到小靴子在階道上「橐、橐、橐」便連忙起來。自己沒有兒子,但是看見這樣聰明的孩子,也實在高興。皇后把經書取出來,一句一句地問他,太子對答如流,因此更加討得皇后的歡心。皇后和貴妃中間,儘管有一些利害衝突,但是當陳皇后看到李貴妃的知禮,和皇太子的聰明,心地也平靜下來。皇太子的稚弱的心理,正在逐漸意識到政治的作用。

隆慶六年四月,高拱推薦前禮部尚書高儀入閣。是月穆宗命儀為文華殿大學士,入閣辦事。一切都很正常。

最大的禍變來了,五月的一天,穆宗在坐朝的時候,突然站起來,走了幾步,不知說了什麼,只是嘴上不斷地歪動, 顯然地這是中風,內監馮保在旁,趕上扶住,居正也搶前去扶。在大眾誠惶誠恐的當中,穆宗入宮。隨即召大學士高拱、張居正、高儀至乾清宮,穆宗斜倚在御榻上,皇后、皇貴妃都在,皇太子立在御榻的左邊。三位大學士跪在御榻前面。穆宗睏乏了,由內監馮保宣詔:

朕嗣統方六年,如今病重,行將不起,有負先帝付託。太子還小,一切付託卿等。要輔助嗣皇,遵守祖制,才是對於國家的大功。

真是一幅慘淡的景象。看見朋友託孤,尚且目不忍睹,何況他們是裕王府中的講官,六年以來的內閣大臣!但是乾清宮不是他們痛哭的地方。高拱、張居正含了滿眶的熱淚,和正在嗚咽的高儀,叩了頭,回到內閣,這是五月己酉。次日庚戌,穆宗皇帝逝世。大臣們在內閣里痛哭。高拱嚎啕地嚷著:「十歲的太子,怎樣治天下啊!」他益發感覺到責任的重大。

穆宗逝世以後,政治上躍起一個新興的勢力。這是馮保。馮保在世宗朝已經是司禮秉筆太監,穆宗登極,馮保屢次想升掌印太監,但是因為高拱反對,始終沒有達到目的,所以他和高拱,結下了不解之仇。明朝的政治,本來充滿了彈性,因此司禮監的職權,沒有確定的範圍。名義上司禮掌印太監是「掌理內外章奏及御前勘合」,秉筆太監「掌章奏文書,照閣票批朱」。事實上他們的職權,可以無限地擴大。掌理章奏是一個「上下其手」的機會。照閣票批朱,是對於內閣票擬的諭旨,用硃筆加以最後的判定。這本是皇帝自己的事, 後來皇帝不負責任,「批朱」的事落到司禮秉筆太監手裡,於是大學士雖是皇帝的私人秘書,而秉筆太監成為皇帝的機要秘書。《明史·職官志》 稱「內閣之擬票,不得不決於內監之批紅,而相權轉歸之寺人」,在明代政制里,這正是變態中之常態。武宗時候,司禮監劉瑾甚至把章奏帶回私宅,和妹婿孫聰、食客張文冕共同批答。皇帝的機要秘書,可以隨時邀集親友同參國政,更是變態中的大變。武宗正德二年到五年間,劉瑾成為事實上的皇帝,五年八月,劉瑾失敗以後,武宗下詔自正德二年後,所更政令,一概如舊;其實只是對於這三年中劉瑾的地位,加以實際的認識。

從五月庚戌穆宗逝世,到六月初十甲子神宗即位,這十五天中,是馮保活躍的時期。馮保的策劃,是驅逐司禮掌印太監孟沖,奪取他的位置:因為皇后、皇貴妃的同情,這一個策劃實現了。 但是實現的時期卻不能確定。《馮保傳》稱為剛剛在穆宗逝世以後, 《胡涍傳》 稱為在神宗即位的第六天,中間有二十天的距離。其實神宗即位以前,執行詔旨的機構,尚未完成;至於神宗即位的第六天,這是大政變的一日,沒有馮保事前的活躍,根本不會發生政變。所以我們不妨假定馮保升掌印太監在神宗即位之日,或其後,至遲必早於第六日。這個策劃的完成,大致在神宗即位以前,只待神宗即位,履行發表的手續。

《明史·馮保傳》稱:「保又矯遺詔,令與閣臣同受顧命。」《明史紀事本末》則稱馮保矯傳大行遺詔云:「閣臣與司禮監同受顧命。」這也是一個駭人的記載。內監和大臣同受顧命,在明代本來不是一件沒有的事。嘉宗天啟中,御史王允成劾魏進忠疏:「內廷顧命之鐺,犬食其餘,不蒙帷蓋之澤;外廷顧命之老,中旨趣出,立見田裡之收。」 確實指出大臣、內監同受顧命的故事。但是高拱、居正、高儀同受顧命,並無他人在內,這是事實。穆宗逝世的時候,孟沖尚為掌印太監,亦無越過孟沖、託孤馮保的理由。所以馮保矯遺詔是有的,但是只是矯遺詔用為司禮掌印太監,並不是矯遺詔同受顧命。最切實的證據見居正文集:

公昔以勤誠敏練,早受知於肅祖 ,常呼為「大寫字」而不名。無何,即超拜司禮,管內政。嘉靖丙寅,迎立穆宗皇帝,以功蔭其弟、侄數輩。穆宗不豫,召輔臣至御榻前,受顧命。公宣遺詔,音旨悲愴。今上踐祚,奉先帝遺命,以公掌司禮監事。

這一篇文章,作於萬曆二年,正在居正掌握政權,結好馮保的時候,假如馮保曾經矯詔同受顧命,記中何以不把他的地位提清;而且後段又稱馮保掌司禮監,「宮中府中,事無大小,悉諮於余而後行,未嘗內出一旨,外干一事」,更和同受顧命的身分,完全不合。所以根據居正的記載,可以證實馮保沒有矯遺詔同受顧命,同時也可以證實馮保為掌印太監,在神宗即位以後。《馮保傳》又稱:「穆宗得疾,保密囑居正豫草遺詔,為拱所見,面責居正曰:『我當國,奈何獨與中人具遺詔?』居正面赤謝過。」 顯然也是一件莫須有的故事。穆宗突然中風以後,隨即召大臣入宮,面授顧命。 第二天隨即逝世,其間更無猶豫的時期,可以給馮保密囑居正豫草遺詔的機會。而且以居正那樣地精細,決無密草遺詔,更容高拱看見的道理;同樣地,以高拱那樣地強幹,也不會在揭破居正勾結馮保的秘密以後,隨即把自己推翻馮保的計畫,更和居正商榷。 處處都露出矛盾。本來這一次政變,是一件突如其來的大事,以後居正當權,不免引起一部分人的反感,馮保更加是眾矢之的,於是以訛傳訛,發明成為發見,傳說成為事實。到了清初修史,沒有整理史實的決心,所以在記載里,不但充滿許多矛盾,而且描寫高拱、居正,有時竟至忘去本來的面目。

從隆慶六年六月初十日甲子起到十六日庚午止,這七天之中,整個朝廷,沉沒在滔天的波浪之中。在政治機構方面,是司禮監和內閣的對立,在人的方面,是馮保和高拱的對立。馮保的後盾,是皇后、皇貴妃,尤其是皇貴妃,神宗只有十歲,當然和母親站在一面。高拱的後盾,是六科給事中,和十三道監察御史。高拱是政治界的老鬥士了,他戰勝了幾位元老,當然看不上一個新進的掌印太監。他後面有的是輿論和群眾;內閣的內部,他知道除了自己,只有高儀和張居正。高儀是自己引進的,入相僅僅兩月,當然唯自己「馬首是瞻」,至於居正,高拱認定這是十幾年以來的同僚,而且和自己志同道合。「『周、召夾輔』,居正不是曾經說過嗎?」高拱想著。後方的布置,沒有任何的缺隙,高拱正準備和馮保作一次生死的決戰。

最使高拱痛恨的,便是中旨。中旨是皇上的手諭。在現代的立憲君主國,一切的詔令要經過內閣的副署。中國古代也是如此。有中書省等的時代,詔令要經過中書省等,明代改為內閣,詔令便要經過內閣。唐朝武后在位,政治算是混亂了,但是當時人還能提出「不經鳳閣鸞台,何名為詔」的口號。 明代在內閣以外,有通政司和六科,對於皇帝的詔令,都有隨時復奏封駁之權,因此皇帝隨時頒布手諭的自由,更受到重重的約束。不過法制是法制,事實是事實,在不上軌道的政治狀況中,手諭仍舊不免出來,成為史冊所記的「斜封墨敕」和「中旨」。這正是負責任的大臣所最痛恨的事。

神宗一經即位,中旨隨即頒到內閣,其中的一件,便是引用穆宗遺詔,授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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