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原 周東封與殷遺民

此我所著《古代中國與民族》一書中之一章也。是書經始於五年以前,至民國二十年夏,寫成者將三分之二矣。日本寇遼東,心亂如焚,中輟者數月。以後公私事紛至,繼以大病,至今三年,未能殺青,慚何如之!此章大約寫於十九年冬,或二十年春,與其他數章於二十年十二月持以求正於胡適之先生。適之先生謬為稱許,囑以送刊於北大《國學季刊》。余以此文所論多待充實,逡巡未果。今春適之先生已於同一道路上作成豐偉之論文,此文更若爝火之宜息矣。而適之先生勉以同時刊行,俾讀者有所參考。今從其命,並志同聲之欣悅焉。

二十三年六月

商朝以一個六百年的朝代,數千里的大國,在其亡國前不久帝乙時,猶是一個強有兵力的組織,而初亡之後,王子祿父等依然能一次一次地反抗周人,何以到周朝天下事大定後,封建者除區區二三百里之宋,四圍以諸姬環之,以外,竟不聞商朝遺民尚保存何部落,何以亡得那麼乾淨呢?那些殷商遺民,除以『頑』而遷雒邑者外,運命是怎麼樣呢?據《逸同書·世俘篇》:「武王遂征四方,凡憝國九十有九國,馘磿億有十萬七千七百七十有九,俘人三億萬有二百三十,凡服國六百五十有二。」果然照這樣子「憝」下去,再加以周公成王之「善繼人之志,善述人之事」,真可以把殷遺民「憝」完。不過那時候的農業還不曾到鐵器深耕的時代,所以絕對沒有這麼許多人可「憝」,可以「馘磿」,所以這話竟無辯探的價值,只是戰國人的一種幻想而已。且佶屈聱牙的《周誥》上明明記載周人對殷遺是用一種相當的懷柔政策,而近發見之白懋父敦蓋(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藏器)記「王命伯懋父以殷八𠂤征東夷」。然則周初東征的部隊中當不少有范文虎、留夢炎、洪承疇、吳三桂一流的漢奸。周人以這樣一個「臣妾之」之政策,固速成其王業,而殷民藉此亦可延其不尊榮之生存。《左傳》定四年記周以殷遺民作東封,其說如下:

昔武王克商,成王定之,選建明德,以藩屏周。故周公相王室,以尹天下,於周為睦。分魯公以大路、大旂,夏後氏璜,封父之繁弱;殷民六族,條氏、徐氏、蕭氏、索氏、長勺氏、尾勺民,使帥其宗氏,輯其分族,將其類丑,以法則周公,用即命於周。是使之職事於魯,以昭周父之明德。分之土田陪敦,祝、宗、卜、史,備物、典策,官司、彝器。因商奄之民,命以《伯禽》,而封於少皞之虛。分康叔以大路、少帛、綪茷、旃旌、大呂;殷民七族,陶氏、施氏、繁氏、錡氏、樊氏、飢氏、終葵氏。封畛土略,自武父以南,及圃田之北竟,取於有閻之土,以共王職,取於相土之東都,以會王之東蒐。聃季授土,陶叔授民。命以《康誥》,而封於殷虛。皆啟以商政,疆以周索。分唐叔以大路、密須之鼓,闋鞏、沽洗;懷姓九宗,職官五正。命以《唐誥》,而封於夏虛,啟以夏政,疆以戎索。

可見魯衛之國為殷遺民之國,晉為夏遺民之國,這裡說得清清楚楚。所謂「啟以商政,疆以周索」者,尤顯然是一種殖民地政策,雖取其統治權,而仍其舊來禮俗,故曰「啟以商政,疆以周索」。這話的絕對信實更有其他確證。現分述魯衛齊三國之情形如下。

魯 《春秋》及《左傳》有所謂「亳社」者,是一件很重要的事。「亳社」屢見於《春秋經》,以那樣一個簡略的二百四十年間之「斷爛朝報」,所記皆是戎祀會盟之大事,而「亳社」獨佔一位置,則「亳社」在魯之重要可知。且《春秋》記「亳社(《公羊傳》作蒲社)災」在哀四年,去殷商之亡已六百餘年,已與現在去南宋之亡差不多。(共和前無確切之紀年,姑據《通鑒外紀》,自武王元年至哀四年為631年。宋亡於祥興二年〔1279〕,去中華民國二十年〔1931〕凡六百五十二年。相差甚微。)「亳社」在殷亡國後六百餘年猶有作用,是甚可注意之事實。且《左傳》所記「亳社」中有兩事尤關重要。哀七,「以邾子益來獻於亳社」,杜雲,「以其亡國與殷同」。此真謬說。邾於殷為東夷,此等獻俘,當與宋襄公「用鄫子於次睢之社,欲以屬東夷」一樣,周人諂殷鬼而已。又定六年:「陽虎又盟公及三桓於周社,盟國人於亳社。」這真清清楚楚指示我們:魯之統治者是周人,而魯之國民是殷人。殷亡六七百年後之情形尚如此,則西周時周人在魯不過僅是少數的統治者,猶欽察汗金騎之於俄羅斯諸部,當更無疑問。

說到這裡,有一件很重要的事,當附帶著說。孔子所代表之儒家,其地理的及人眾的位置在何處,可以藉此推求。以儒家在中國文化進展上的重要,而早年儒教的史料僅僅《論語》《檀弓》《孟子》《荀子》幾篇,使我們對於這個宗派的來源不明了,頗是一件可惜的事。孫星衍重修之《孔子集語》,材料雖多,幾乎皆不可用。《論語》與《檀弓》在語言上有一件特徵,即吾我爾汝之分別頗顯:此為胡適之先生之重要發現(《莊子·齊物》等篇亦然)。《檀弓》與《論語》既為一系,且看《檀弓》中孔子自居殷人之說於《論語》有證否。

〔《檀弓》〕孔子蚤作,負手曳杖消搖於門,歌曰:「泰山其頹乎?梁木其壞乎?哲人其萎乎?」既歌而入,當戶而坐。子貢聞之,曰:「泰山其頑,則吾將安仰?梁木其壞,哲人其萎,則吾將安放?夫子殆將病也。」遂趨而入。夫子曰:「賜,爾來何遲也?夏後氏殯於東階之上,則猶在阼也。殷人殯於兩楹之間,則與賓主夾之也。周人殯於西階之上,則猶賓之也。而丘也,殷人也。予疇昔之夜夢坐奠於兩楹之間。夫明王不興,而天下其孰能宗予?予殆將死也!」蓋寢疾七日而沒。

這話在《論語》上雖不曾重見(《檀弓》中有幾段與《論語》同的),然《論語》《檀弓》兩書所記孔子對於殷周兩代之一視同仁態度是全然一樣的。

《論語》行夏之時,乘殷之格,服周之冕,樂則韶舞。

殷因於夏利,所損益,可知也。周因於殷禮,所損益可知也。其或繼周者,雖百世可知也。

周監於二代,鬱郁平文哉!吾從周。

夏禮吾能言之,杞不足征也;殷禮吾能言之,宋不足征也;文獻不足故也,足則吾能征之矣。

《檀弓》殷既封而吊,周反哭而吊。孔子曰:「殷已愨,吾從周。」

殷練而祔,周卒哭而祔。孔子善殷(此外《檀弓》篇中記三代異制而折衷之說甚多,不備錄)。

這些話都看出孔子對於殷周一視同仁,殷為勝國,周為王朝,卻毫無宗周之意。所謂從周,正以其「後王燦然」之故,不曾有他意。再看孔子是否有矢忠於周室之心。

《論語》公山弗擾以費畔,召,子欲往。子路不說,曰:「末之也已,何必公山氏之之也?」子曰:「夫召我者而豈徒哉?如有用我者,吾其為東周乎?」(《陽貨》章。又同章:佛肸召,子欲往。)

子畏於匡,曰:「文王既沒,文不在茲乎?天之將喪斯文也,後死者不得與於斯文也。天之未喪斯文也,匡人其如予何?」

這話直然要繼衰周而造四代。雖許多事要以周為師,卻絕不以周為宗。公羊家義所謂「故宋」者,證以《論語》,當是儒家之本原主義。然則孔子之請討弒君,只是欲維持當時的社會秩序,孔子之稱管仲,只是稱他曾經救了文明,免其沉淪,所有「丕顯文武」一類精神的話語,不曾說過一句,而明說「其或繼周者」(曾國藩一輩人傳檄討太平天國,只是護持儒教與傳統之文明,無一句護持滿洲。頗與此類)。又孔子但是自比於老彭,老彭是殷人,又稱師摯,亦殷人,稱高宗不冠以殷商字樣,直曰「書曰」。稱殷三仁,尤有餘音繞樑之趣,頗可使人疑其有「故國舊墟」「王孫芳草」之感。此皆出於最可信的關於孔子之史料,而這些史料統計起來是這樣,則孔子儒家與殷商有一種密切之關係,可以曉然。

尤有可以證成此說者,即三年之喪之制。如謂此製為周之通制,則《左傳》《國語》所記周人之制毫無此痕迹。孟子鼓動滕文公行三年之喪,而滕國卿大夫說:「吾先君莫之行,吾宗國魯先君亦莫之行也。」這話清清楚楚證明三年之喪非周禮。然而《論語》上記孔子曰:「夫三年之喪,天下之通喪也。」這話怎講?孔子之天下,大約即是齊魯宋衛,不能甚大,可以「登太山而小天下」為證。然若如「改制托古」者之論,此話非刪之便須諱之,實在不是辦法。惟一可以解釋此困難者,即三年之喪,在東國,在民間,有相當之通行性,蓋殷之遺禮,而非周之制度。當時的「君子(即統治者),三年不為禮,禮必壞;三年不為樂,樂必崩」,而士及其相近之階級則淵源有自,齊以殷政者也。試看關於大孝,三年之喪,及喪後三年不做事之代表人物,如太甲、高宗、孝已,皆是殷人。而「君薨,百官總已以聽於冢宰者三年」,全不見於周人之記載。說到這裡,有《論語》一章,向來不得其解者,似可以解之:

子曰:「先進於禮樂,野人也;後進於禮樂,君子也。如用之,則吾從先進。」

此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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