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中的小說

《明史》所包括的時代從洪武元年到崇禎十七年(1368—1644),三百年。《明史》的纂修時期是從順治二年到乾隆四年(1645—1739),前後約共百年。因此在研究《明史》的時候,我們應當知道這書所記載的是從十四世紀後半期到十七世紀上半期的史事,它的纂修人的時代卻屬於十七、十八兩個世紀。歷史的目的是求真。纂修人所採錄的當然是他們所認為真確無疑的史料。以此就《明史》的史料而論,所記載的是十四世紀到十七世紀的社會史料,同時卻也表明了十七、十八兩個世紀的人對於同一時代思想的態度。

從小說演進的歷史來看,秦漢間屬於神話與傳說時代(今所見漢人小說皆屬偽托),六朝則多言鬼神及志怪,唐宋產生傳奇文,題材多取材於男女間情事及通常生活,宋人又喜言怪異,元明間有講史起,明人又喜談神魔及人情小說,清代則流行諷刺、人情、狹邪、俠義、公案、譴責小說。大抵由非人而至人,又由人而至非人,恰如波濤起伏,隨時代而異其趨向。若就史書而論,則除記人類活動外,實亦兼收志怪、鬼神諸非人的記載。雖數量有多寡不同之別,以大旨論,則在史書中,人與非人的記載,兩千年來實有平行的趨勢。且兩者每互糾而不可分。

先就非人的鬼神、志怪而論,自秦漢間到我們所敘述的時代,甚至一直到我們自己所處的時代實屬同一信仰時期。這信仰是「天人合一」,天地一大宇宙,人身一小宇宙,天人互相感應,最好的人的能耐就是「能明天人之際」。稍後鬼神果報之說輸入,又和天人合一說混雜,形成一種奇怪的非驢非馬式的信仰。例如名人或惡人的出生,必和天上的星辰或神祇有關。《明史》卷一四一《景清傳》:

一日早朝,(景)清衣緋懷刃入。先是日者奏異星赤色犯帝座甚急,成祖故疑清。及朝,清獨著緋。命搜之,得所藏刃。

景清上應天上赤色異星,成祖則在天上亦有帝座。帝座下應人王,非人事所能撓,即所謂天命。卷二九九《周顛傳》:

太祖將徵友諒,問曰:「此行可乎?」對曰:「可。」曰:「彼已稱帝,克之不亦難乎?」顛仰首示天,正容曰:「天上無他座。」

若不應天象,即使成了大事,登了寶座,也還是為鬼神所不容,卷三〇九《李自成傳》:

自成謂真得天命,牛金星率賊眾三表勸進,乃從之,令撰登極儀,諏吉日。及自成升御座,忽見白衣人長數丈,手劍怒視,座下龍爪鬣俱動,自成恐,亟下。鑄金璽及永昌錢皆不就。

若名臣偉人則多為紫衣神降生,卷一八三《倪岳傳》:

倪岳,上元人。父謙奉命祀北嶽,母夢緋衣人入室,生岳,遂以為名。

卷二八三《薛瑄傳》:

薛瑄,河津人。母齊夢一紫衣人謁見,已而生瑄。

或夢日而生,卷二八六《李夢陽傳》:

李夢陽,慶陽人。母夢日墮懷而生,故名夢陽。

或夢星而生,卷三〇九《李自成傳》:

李自成,米脂人。父守忠,無子,禱於華山,夢神告曰:「以破軍星為若子。」已,生自成。

或夢神而生,卷三〇〇《李偉傳》:

李偉,神宗生母李太后父也。兒時嬉里中,有羽士過之,驚語人曰:「此兒骨相,當位極人臣。」嘉靖中,偉夢空中五色彩輦,旌幢鼓吹導之下寢所,已而生太后。

在李太后未出生前,她的父親尚是孩子的時候已具必生太后的貴相。

卷一九五《王守仁傳》:

守仁娠十四月而生,祖母夢神人自雲中送兒下,因名雲,五歲不能言。異人拊之,更名守仁,乃言。

無心中說破異征,便被罰做啞子,若不遇見異人,也許明朝後期的歷史要換一個樣子了。

韓文是文彥博轉生,卷一八六本傳:

生時父夢紫衣人抱送文彥博至於家,故名之曰文。

史可法則是文天祥轉生,卷二七四本傳:

祖應元舉於鄉,官黃州知府,有惠政。語其子從質曰:「我家必昌。」從質妻尹氏有身,夢文天祥入其舍,生可法,以孝聞。

其生平亦約略相似。名臣偉人不但在未生前即已註定,並且即使在死時也必表現有異征。如王恕、雍泰死時均有雷霆之聲,卷一八二《王恕傳》:

正德三年四月卒,年九十三。平居食啖兼人。卒之日少減,閉戶獨坐,忽有聲若雷,白氣瀰漫,瞰之瞑矣。

卷一八六《雍泰傳》:

謹誅,復官致仕。年八十卒。卒時榻下有聲若霆者。

楊爵則因名屬鳥類,其先祖楊震曾有一段大鳥的故事。故其死時亦有大鳥之異。卷二〇九《楊爵傳》:

一日晨起,大鳥集於舍。爵曰:「伯起之祥至矣!」果三日而卒。

或則死後為神,卷一四〇《道同傳》:

(同條朱亮祖不法事奏之)未至,亮祖先劾同訕傲無禮狀,帝不知其由,遂使使誅同,會同奏亦至,帝悟,以為同職甚卑而敢斥言大臣不法事,其人骨鯁可用,復使使宥之,兩使者同日抵番禺,後使者甫到,則同已死矣。縣民悼惜之,或刻木為主,祀於家,卜之輒驗,遂傳同為神雲。

卷一六一《周新傳》:

(紀綱誣奏周新)後帝若見人緋衣立日中,曰「臣周新已為神,為陛下治奸貪吏」雲。

若忠臣之死,則異征更多。小至蠅蚋,亦知此屍為忠臣而不敢近,且有烈風異雲之異。卷二八九《孫燧傳》:

燧生有異質,兩目爍爍夜有光。死之日,天忽陰慘,烈風驟起,凡數日,城中民大恐,走收兩(燧與許逵)屍,屍未變,黑雲蔽之,蠅蚋無近者。

卷一四二《陳彥回傳》:

張彥方龍泉人。應詔勤王,帥所部抵湖口被執,械至樂平斬之。梟其首譙樓,當暑月一蠅不集,經旬面如生,邑人竊葬之清白堂。

無知如犬虎,亦知對忠臣表敬意,卷二六三《朱之馮傳》載野犬獨不食其屍:

賊至城下,總兵王承允開門入之,訛言賊不殺人,且免徭賦,則舉城嘩然皆喜,結綵焚香以迎。左右欲擁之馮出走,之馮斥之,乃南向叩頭草遺表勸帝收入心勵士節,自縊而死。賊棄屍濠中,濠旁犬日食人屍,獨之馮無損也。

卷二七九《嚴起恆傳》記虎負其屍出水且為營葬:

孫可望將賀九儀怒,格殺起恆,投屍於江,時順治八年二月也。起恆既死,屍流十餘里,泊沙諸間,虎負之登崖,葬于山麓。

賀逢聖之死,且有神守其屍,卷二六四本傳:

賊陷武昌,執逢聖,叱曰:「我朝廷大臣,若曹敢無禮!」賊麾使去,遂投墩子湖死也。賊來自夏,去以秋雲。大吏望衍以祭,有神夢於湖之人,我守賀相殊苦,汝受而視之,有黑子在其左手,其征是。覺而異之,俟於湖,赫然而屍出,驗之果是,蓋沉之百有七十日,面如生,以冬十一月壬子殮,大吏揮淚而葬之。

黃觀妻及顏容暄之死,均有血影石之異。卷一四三《黃觀傳》:

初,觀妻投水時,嘔血石上,成小影,陰雨則見,相傳為大士像。僧舁至庵中,翁氏見夢曰:「我黃狀元妻也。」比明,沃以水,影愈明,有愁慘狀。後移至觀祠,名翁夫人血影石,今尚存。

卷二九二《尹夢鰲傳》:

鳳陽知府顏容暄囚服匿於獄,釋囚獲之,容暄大罵,賊杖殺之,血浸石階,宛如其像,滌之不滅,士民乃取石立家,建祠奉祀。

即忠臣所書墨跡,亦復顯示靈異。卷二九五《王勵精傳》:

王勵精官崇慶知州,十七年張獻忠陷成都,州人驚竄。勵精朝服北面拜,又西向拜父母。從容操筆書文天祥「成仁取義」四語於壁,登樓縛利刃柱間,而置火藥樓下,危坐以俟,俄聞賊騎渡江,即命舉火,火發,觸刃貫胸而死。賊嘆其忠,葬斂之。其墨跡久逾新,滌之不滅。後二十餘年,州人建祀奉祀,祀甫畢,壁即頹,遠近嘆異。

忠臣之屍雖火亦不焚,卷二九二《王燾傳》:

王燾官隨州知州。十年正月大賊奄至,且守且戰,相持二十餘日,無大風雪,守者多散。燾知必敗,入署整冠帶自經,賊焚其署,火獨不及燾死所,屍直立不仆,賊望見駭走。已,覓州印,得之燾所立尺土下。

凡事皆有前定,生固有所自來,即生平遭遇及死法皆早已註定,不能強求或避免。如陸完事敗謫戍福建靖海衛,其戍所已早見於夢中,卷一八七本傳:

初完嘗夢至一山曰大武,及抵戍所,有山如其名,嘆曰:「吾戍已久定,何所逃乎?」竟卒於戍所。

卷二九四《盧學古傳》記朱士完之死節,已先見夢於其初舉鄉試時:

有朱士完者,潛江舉人。鄉試揭榜夕,夢墨幟墮其墓門,粉書「亂世忠臣」四字。至是賊破承天,長驅陷潛江,士完被執,械送襄陽,道由泗港,嚙指血書己盡節處,遂自經。賊所過焚毀,士完所題壁獨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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