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社會生產力的發展 二、棉花的普遍種植和工商業

棉布傳入中國很早,南北朝時從南洋諸國輸入,稱為吉貝、白疊。 國內西北高昌(今新疆吐魯番)產棉,唐滅高昌,置西州交河郡,土貢氎布,氎布就是白疊。 宋、元間已有若干地區種棉了,但是在全國規模內普遍種植和紡織技術的提高,則是明朝初年的事情。

在明朝以前,平民穿的是布衣,這布衣指的是麻布的衣服。 冬衣南方多用絲綿做袍,北方多用毛皮做裘。雖然也有用棉布做衣服卧具的,但因為「不自本土所產,不能足用」 。唐人元稹詩:「木綿溫軟當綿衣。」元太祖、世祖遺衣皆縑素木綿,動加補綴。 宋人謝枋得詩:「潔白如雪積,麗密過錦純,羔縫不足貴,狐腋難比倫。……剪裁為大裘,窮冬勝三春。」 可見棉布到宋朝末年還是很珍貴的物品。

宋朝福建、廣東的一些地區已經有人種棉花了。 瓊州是那時候的一個手工紡織業中心,當地婦女以吉貝織為衣衾,是黎族的主要副業生產。 元朝從西域輸入棉花種子,試種於陝西,拈織毛絲,或棉裝衣服,特為輕暖。 滅南宋後,浙東、江東、江西、湖廣諸地區也提倡棉花的種植,生產量增加了一些,棉布成為商品,服用的人也就多起來了。 至元二十六年(公元1289年)四月置浙東、江東、江西、湖廣、福建木綿提舉司,責令當地人民每年輸納木綿布十萬匹,以都提舉司總之。二十八年五月罷江南六提舉司歲輸木綿。 成宗元貞二年(公元1296年)始定江南夏稅輸以木綿布絹絲綿等物。

由於種棉面積的增加,種植和紡織的技術需要總結和交流,元世祖至元十年司農司編印《農桑輯要》這部書,以專門篇幅記棉花的種植方法。 紡績的工具和技術由於各地方勞動人民的創造和交流,日益進步。據12世紀80年代間的記載,雷、化、廉州、南海黎峒的少數民族,採集棉花後,「取其茸絮,以鐵筋輾去其子,即以手握茸就紡。」 稍後的記載提到去子後,「徐以小弓彈令紛起,然後紡績為布」 。到13世紀中期,詩人描寫紡績情形說:「車轉輕雷秋紡雪,弓彎半月夜彈雲。」 紡織工具已經有了紡車、彈弓和織機了。江南地區的織工,「以鐵鋌輾去其核,取如綿者,以竹為小弓,長尺四五寸許,牽弦以彈綿,令其勻細,卷為小筒,就車紡之,自然抽緒如繅絲狀」。但是所織的布,不如閩、廣出產的麗密。 瓊州黎族人民所織的布,上出細字,雜花卉,尤為工巧。 黃河流域主要陝西地區的紡織工具和技術都比較簡陋,只有輾去棉子的鐵杖和木板,棉花的用途只是拈織粗棉線和裝制冬衣。 一直到13世紀末年,松江烏泥涇的農民,因為當地土地磽瘠,糧食不夠,搞副業生產,從閩、廣輸入棉花種子,但是還沒有蹈車、椎弓這些工具,只能用手剖去棉子,用線弦竹弧彈制,工具和技術都很落後,產品質量不高,人民生活還是很艱苦。

元成宗元貞年間(公元1295—1296年),烏泥涇人黃道婆從瓊州附海舶回到故鄉,她從小就在瓊州旅居,帶回來瓊州黎族人民的先進紡織工具和技術,教會家鄉婦女以做造、捍、彈、紡、織之具,和錯紗、配色、綜線、絮花的技術,織成被褥帶帨,其上折枝、團鳳、棋局、字樣,粲然若寫。一時烏泥涇所制之被成為暢銷商品,名揚遠近,當地人民由於有了這樣一種大受歡迎的農村副業,生活水平大大提高了,靠紡織生活的有一千多家。 詩人歌詠她:「崖州(瓊州)布被五色繅,組霧雲粲花草,片帆鯨海得風口,千軸烏涇奪天造。」 當地婦女參加紡織生產的情形,詩人描寫:「烏涇婦女攻紡績,木綿布經三百尺。一身主宰身窩低,十口勤勞指頭直。」 到了明朝初年,不但江南地區的農村婦女普遍參加紡績勞動,連有些地主家庭的婦女,也搞起副業生產,紡紗績布,以給一歲衣資之用了。 松江從此成為明代出產棉布的中心,「其布之麗密,他方莫並」 。產品暢銷全國,「衣被天下」 。松江稅糧,宋朝紹興時只有十八萬石,到明朝增加到九十七萬石,其他雜費又相當於正賦,負擔特別重,主要是依靠紡織工業的收入,「上供賦稅,下給俯仰」 。

黃道婆傳入瓊州制棉工具和技術之後二十年,王禎所著《農書》,列舉制棉工具有:一,攪車即蹈車,是去棉子用的。二,彈弓,長四尺許,弓身以竹為之,弦用繩子。三,卷筵,用無節竹條擀棉花成簡。四,紡車。五,撥車,棉紗加漿後稍干撥於車上。六,軠車,用以分絡棉線。七,線架。到元末又有了檀木製的椎子,用以擊弦。 生產工具更加完備和提高了,為明代紡織工業的發展準備了工具和技術條件。

朱元璋起事的地區,正是元代的種植棉花中心之一。滅東吳後,又取得東南棉紡織業中心的松江,原料和技術都有了基礎,使他深信推廣植棉是增加農民副業收入和皇朝財政收入的有效措施。龍鳳十一年下令每戶農民必須種木棉半畝,田多的加倍。洪武元年又把這一法令推廣到政令所及的一切地區。由於這個法令是具有強制性質的,是符合農民發展生產,提高生活水平要求的,種植棉花從此成為全國性的事業,紡織技術水平也由於千百萬人的實踐而不斷提高。到明代中葉以後,棉布成為全國流通的商品,成為人民普遍服用的服裝原料。人不論貴踐,地不分南北,都以棉花棉布做衣服禦寒,百人之中只有一人用繭綿,其餘都用棉布。過去時代人穿的縕袍,用舊絮裝的冬衣,被用木棉裝的胖襖所代替了。 過去時代叫沒有做官的平民為布衣,那布衣是麻布,現在卻指的是棉布了。就全國而論,北方河南、河北氣候宜於植棉,地廣人稀,種植棉花的面積最大,是原料的供給中心。南方特別是長江三角洲一帶,蘇州、松江、杭州等地的農民紡績技術較高,是棉紡織工業的中心。這樣又形成了原料和成品的交流情況,原棉由北而南,棉布由南而北。 商業市場也擴大了,棉花的普遍種植從經濟上把南方和北方更緊密地聯繫起來了。

明初除了松江之外,另一棉紡織業中心是杭州。松江的棉紡織業只是農民的副業,主要勞動者是農村家庭婦女,是不脫離農業生產,也不離開家庭,個體、分散地進行生產的。這種情況可以概括其他地區,具有普遍性質。但是在杭州,卻出現了新的生產組織。由於簡單商品經濟的發展,杭州出現了置備生產工具和原料的大作坊主,和除雙手以外一無所有出賣勞動力的手工業工人。大作坊主僱用手工業工人,每天工作到夜二鼓,計日給工資。這種新的剝削制度的出現,正表示著社會內部新的階級的孕育。這樣,除了封建地主對農民的剝削以外,又產生了大作坊主對手工業工人的剝削關係。明朝初年曾經做過杭州府學教授的徐一夔所寫的《織工對》一文,典型地記述了這種新現象:

錢塘(杭州)相安里有饒於財者,率居工以織,每夜至二鼓。老屋將壓,機抒四五具南北向,列工十數人,手提足蹴,皆蒼然無神色。日佣為錢二百緡,衣食於主人。以日之所入,養父母妻子,雖食無甘美而亦不甚饑寒。於凡織作,咸極精緻,為時所尚。故主之聚易以售,而佣之直亦易以入。

有同業者佣於他家,受直略相似。久之,乃曰:吾藝固過於人,而受直與眾工等,當求倍直者而為之佣。已而他家果倍其直。佣之主者閱其織果異於人,他工見其藝精,亦頗推之。主者退自喜曰:得一工勝十工,倍其直不吝也。

由此可見元朝末年和明朝初年手工業大作坊的一般情況。值得注意的是:在同一里巷,有若干同一行業的大作坊;大作坊主同時也是商人;從個體生產到大作坊的集體生產,有了單純協作,出品精緻暢銷,經營這種大作坊有利可圖,大作坊主很賺錢;大作坊多了,付給技術高的工人工資雖為一般工人工資的兩倍,但大作坊主仍可得到五倍的剩餘價值。手工業工人雖然工時很長,很勞苦,但是因為別無出路,干這行業可以「不甚饑寒」,也就願意出賣勞動力。更重要的是這些手工業工人的人身是自由的,可以從這一作坊轉到另一工資較高的作坊做工,和過去封建制的工人,沒有人身自由的有著根本的差別。從「日佣為錢二百緡」來看,工資發的是鈔,二百緡數目很大,明朝初年大明寶鈔的實值很高,這裡指的一定是元鈔,數目大而實值極小,文中所描述的情況雖是元朝末年的事情,明朝初年也應該是同樣情況。

棉花棉布的生產量大大增加,皇朝的稅收也隨之增加了。以稅收形式繳給國庫的棉花棉布,成為供給軍隊的主要物資和必要時交換其他軍需物資的貨幣代用品了。洪武四年七月詔中書省:「自今凡賞賜軍士,無妻子者給戰襖一襲;有妻子者給棉布二匹。」 每年例賞,如洪武二年六月以木棉戰襖十一萬賜北征軍士。 四年七月,賜長淮衛軍士棉布人二匹,在京軍士十九萬四百餘人棉布人二匹。 十二年給陝西都指揮使司並護衛兵十九萬六千七百餘人棉布五十四萬餘匹,棉花十萬三千三百餘斤。 北平都指揮使司衛所士卒十萬五千六百餘人布二十七萬八千餘匹,棉花五萬四千六百餘斤。 十三年賜遼東諸衛士卒十萬二千一百二十八人,棉布四十三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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