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穴 18

薩拉·雷蒙確實擅長科學,

但這有什麼用呢?她常常自問。在高中受人歡迎的關鍵——主要基於你的長相——而薩拉,雖然生物考試可以輕鬆拿下,但她並不喜歡鏡子里看到的自己,而且她覺得別人也是這麼想的:棕褐色的眼睛,分得太開,頭髮乾乾、卷卷的,牙齒太過分開,父母離異後她胖了許多,之後一直肉乎乎的。她的胸脯發育得不錯,但同時她的屁股也很大,她自己這麼覺得。母親的一個朋友曾說她「長大了會挺有吸引力的,」但她並沒有把這話當成讚美來聽。

薩拉·雷蒙十七歲了,這是她高中的最後一年,大多數同學們要麼認為她很聰明,要麼認為她很古怪,或者兩者兼有。上課的內容對她來說沒有什麼挑戰性。她常常選擇坐在窗邊,方便打發無聊的上課時間。上課時,她常常在筆記本上塗鴉,畫著孩子氣的自畫像,同時用手肘擋住別人的目光。

她總是獨自一人吃午飯,獨自一人回家,晚上則基本和媽媽待在家裡。如果媽媽和她那伙吵吵鬧鬧的女伴們,也就是她稱之為的「離婚俱樂部」,有活動安排,她就一個人坐在電腦前吃晚飯。

在班裡她的學習成績排名第三,她已經開始申請附近一所州立大學提前錄取的名額,這所大學也是洛林唯一能夠負擔得起的大學。

就是因為這個申請,她結識了那個男孩。

他叫伊森,

高高瘦瘦的,有一頭濃密的咖啡色頭髮,眼神有些飄忽不定。他也是高三學生,人緣不錯,總是被很多男女同學包圍。伊森是田徑隊跑步的。同時還是樂隊成員。在高中生的圈子裡,按說他們兩個人的軌道永遠不會相遇。

但每周六,伊森會去一個流浪人員收容站打工,幫忙給運送食品的貨車卸貨——薩拉正巧也在這家收容站當志願者。她申請的大學要求交一篇文章,講述「一次有意義的社區活動。」她沒有參加過任何社區公益活動。為了誠實地完成這篇文章,她申請在這家收容站做義工。收容站爽快地接受了她的申請。做義工的時候,她大多數時間都待在廚房裡,幫忙往塑料碗里裝燕麥粥,因為直接和那些無家可歸的流浪漢相處讓她感覺不舒服。(像她這樣一個中產階級家庭出生,生活在郊區的女孩,穿的是鴨絨外套,用的是蘋果手機。除了說「對不起」,她完全無法和他們溝通。)

但是出現了伊森。第一天做義工的時候,她就注意到了站在卡車旁的他——伊森的叔叔擁有這家食品公司——他也注意到了她,因為她是那裡唯一和他年齡相仿的人。他把食品搬到廚房的時候,和她打招呼:「嗨,怎麼樣?」

像對待一件寶貴的禮物,她把這句話在腦海里珍藏起來。「嗨,怎麼樣?」那是他對她說的第一句話。現在,每個星期他們都能聊上幾句。一次,她從櫥里拿了一包花生餅乾遞給他,他回答:「我可不想搶這些人的食物。」她覺得他太可愛了,而且很高尚。

像許多懷春的女孩一樣,薩拉開始覺得伊森就是她命里註定要遇見的那個人。在收容站里,學校里誰和誰能說話、誰和誰不說話的那些潛規則不再起作用,她更自信了,腰板也更直了。她不再喜歡那些鬆鬆垮垮、印著口號的T恤,而偏愛起那些領口開得低低的、更顯身材的衣服。有幾次伊森看到她,調侃說:「今天看起來不錯啊,檸檬……汁 。」這讓她臉紅。

幾周之後,她越來越認為他對她也有相同的感覺,

她開始相信,他們倆的相遇,不是一次偶然。她讀過一些關於命運的書籍,比如說伏爾泰的《查第格》 ,甚至是《鍊金術士》 這樣的書。她開始認為她生活里發生這一切也都是命運的安排。上個星期,她鼓起勇氣問伊森是不是可以一起出去玩,他回答說,「嗯,好吧,要麼周五?」

現在就是周五。八點半,八點半!她努力讓自己平靜下來。她知道她不應該為了一個男孩而神魂顛倒。但伊森除外。伊森打破了她的一切規則。

穿著絳紅色的T恤、黑色的牛仔褲和高跟鞋,在離他們約定的地點,那個對她來說即將發生重大人生轉折事件的地點,還差兩個街口的時候,她的手機響了,滴滴滴,有簡訊。

她的心就要跳出來了。

簡訊是他發的。

上一章目錄+書簽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