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在五環之下 從射活鴿到霹靂舞:奧運會項目增減背後的博弈

2020年12月,國際奧委會宣布,將在2024年巴黎奧運會上正式增設四個項目:攀岩、衝浪、滑板和霹靂舞。事實上,攀岩、衝浪和滑板這三個項目本來就是2020年東京奧運會的競賽項目。而在奧運會歷史上,比賽項目一直增增減減。在這背後,其實有不少博弈和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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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6年4月6日下午3點,希臘的帕那辛奈科體育場,8萬名入場的觀眾心情澎湃。

此時此刻,希臘國王喬治一世正在以東道主的身份歡迎來自世界各地的選手,然後庄嚴地宣布:雅典奧運會,正式開幕!

這是人類歷史上第一屆現代奧運會,留下了一系列史無前例的紀錄,包括奠定了現代奧運會的九大起始項目:田徑、游泳、舉重、射擊、自行車、古典式摔跤、體操和擊劍。

這九個大項,雖然有些在奧運會歷史上也經歷過進進出出,但截至2020年東京奧運會,還統統都在奧運項目的大家庭中。

第一屆現代奧運會在項目設置上有兩個特點:第一,沒有集體項目;第二,沒有女性項目。

雖然第一屆奧運會有諸多不成熟之處,但還是建立了一個舉辦奧運會的大體框架,只是隨著時代和潮流的發展,其中很多細節不斷發生著改變。

奧運會項目的增減調整,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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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1900年第二屆奧運會在巴黎舉行的時候,奧運項目就發生大調整了。

1900年的巴黎奧運會從5月20日開到10月28日,足足開了6個月18天,堪稱「馬拉松奧運會」。而在項目上,這屆奧運會砍掉了舉重和摔跤這兩個原始項目,增加了射箭、馬術、高爾夫、帆船、賽艇這些在現在的奧運會上也看得到的大項。

值得一提的是,這屆奧運會打破了上屆奧運會的規矩:一是增設了足球這樣的集體項目(雖然只有英國、法國和比利時三個國家參加),二是允許女性參加了其中兩個項目(但沒有得到國際奧委會的認可)。

巴黎奧運會一共設立了36個大項、85個小項的比賽(2016年里約奧運會也只有28個大項),堪稱「包羅萬象」,不過1995年經國際奧委會認定,只承認了其中的18個大項、60個小項。

從1904年到1912年,奧運會先後在美國聖路易斯、英國倫敦和瑞典斯德哥爾摩舉行了三屆,雖然整體上各項規程開始漸漸趨向穩定,但還是存在很多問題。

比如,摔跤、拳擊、馬球這些項目時增時減,純粹看主辦國的興趣,並沒有一個統一的標準。

又比如,一些項目本身的規則也不明確和統一。1912年斯德哥爾摩奧運會上,一場瑞典選手和芬蘭選手的摔跤比賽居然比了9個小時,因為規則並不完善:事實上,早期的摔跤比賽不分重量級,大個子和小個子是在一起比賽的。

早期奧運會項目設置不規範,背後有一個重要的原因:以當時奧運會的名氣,根本不足以吸引世人的目光,所以往往都是跟隨四年一屆的世博會一起舉辦,1900年的巴黎奧運會、1904年的聖路易斯奧運會以及1908年的倫敦奧運會都是如此。

「蹭熱點」固然給奧運會帶來了額外的人氣,但為了吸引大家的關注,在項目設置上也會傾向於主辦國的要求,還會傾向一些獵奇的需求。比如,巴黎奧運會的游泳項目中就有「障礙泳」比賽(要求選手在河裡游泳繞過設置好的竹竿、木板等障礙物),射擊項目中有「射活鴿」比賽(冠軍打死了21隻活鴿)——放到現在,你很難想像這是奧運會項目。

1916年,第六屆奧運會原定於德國柏林舉行,但當時歐洲已經全面陷入第一次世界大戰,沒人再想辦奧運會了。這也給奧運會的項目設置帶來了一個冷靜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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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0年,第七屆奧運會在比利時安特衛普舉行,奧運會的項目設置開始進入規範時期。

安特衛普奧運會項目設置的重大變化,不僅僅是將舉重、射箭這些傳統的經典奧運項目重新加了回來(1908年奧運會取消了舉重,1912年奧運會取消了射箭),更明確了一個規定:夏季奧運會的比賽時間必須限制在16天之內。

時間跨度限定,自然給奧運會項目的增減增加了規範性,當然也帶來了博弈的空間。

從安特衛普奧運會開始,這項人類頂級體育盛會穩步進入發展期,雖然其間又因經受第二次世界大戰的戰火摧殘再度停辦,但還是隨著和平年代的到來和全球經濟復甦,很快步入了黃金時期。

奧運會在越來越受到世界各國重視的同時,也產生了一個甜蜜的煩惱:項目越來越多,賽程越來越臃腫。

二戰後舉辦的第一屆奧運會是第十四屆倫敦奧運會,共設置18個大項、136個小項,而到了第二十二屆莫斯科奧運會,已經「增肥」到了21個大項、203個小項。

以1968年墨西哥奧運會為例,游泳大項下分出了29個小項,以距離分為短距離和長距離,以泳姿分為仰泳、自由泳、蝶泳、蛙泳、混合泳,如果以比賽方式來分,還有單人賽和接力賽。

美國游泳運動員菲爾普斯在2008年北京奧運會上創紀錄地奪得了8枚金牌。在奧運會歷史上,也只有游泳、體操這類小項特別多的項目會發生一人兼項拿數枚金牌的現象。

1984年的洛杉磯奧運會無疑是奧運會歷史上的一個里程碑——不是體現在競技水平上,而是體現在商業操作上。商業奇才尤伯羅斯幾乎憑一己之力,把之前一直巨額虧損,已經成「燙手山芋」的奧運會扭虧為盈,從而讓舉辦奧運會成了一項賺錢的買賣,大大增加了各國申辦奧運會的興趣和熱情。

在商業利潤的驅使下,奧運會的競賽項目就像一隻被持續吹氣的氣球,開始不斷膨脹:只進不出,只增不減。從1984年洛杉磯奧運會到2008年北京奧運會,大項目從來沒有一次被刪減過。

到了北京奧運會時,一屆奧運會已經擁有28個大項、302個小項了。

國際奧委會不是沒有認識到這個問題的嚴重性。西班牙人薩馬蘭奇給奧運會帶來了前所未有的輝煌和關注度,而他的繼任者、瑞士人羅格決定給這項人類盛會稍微控制一下「胃口」。羅格在2001年當選國際奧委會主席後,提出了「奧運瘦身」計畫。

自羅格上任提出「瘦身計畫」之後,2004年雅典奧運會和2008年北京奧運會在大項和小項的總數上基本沒有變動,但對小項的調整力度卻比以前更大了,一批項目被淘汰出奧運會,而一批新的項目又被加了進來。

到了2012年倫敦奧運會,奧委會更是大砍一刀:直接把棒球和壘球踢出了奧運會,奧運會的項目從28個大項縮減為26個。(不過2020年東京奧運會又把這兩個項目加了回來。)

奧運會經過一百多年的發展,固然形成了一套有效的成功經驗,卻也形成了一張張盤根錯節的利益網。誰都知道奧運會不「瘦身」將帶來嚴重後果,但該瘦哪個?該換哪個?

動哪一塊蛋糕,都會牽一髮而動全身。

所以,奧運會項目增減背後的博弈和考量,其實頗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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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每一屆奧運會的項目設置和增減,國際奧委會都有一套詳細的評估指標。除了一些原則精神(促進身體健康、體現公平精神等等)和硬性指標(比如有多少會員、是否舉辦過世錦賽等),總體分為五個方面。

第一,作為奧運會的比賽項目,自然首先要保證觀賞性。

在奧運會的歷史上,曾經出現過很多現在聞所未聞的項目,但很多都因為觀賞性不足而被踢出了奧運會的大門,而有些項目一直掙扎在出局與否的邊緣,比如摔跤。

摔跤是一項非常古老的運動,第一屆奧運會就名列九大項目之一。然而,隨著時代的發展,一方面,摔跤的競技性和對抗性依然在,但只適合受過專業訓練的職業選手,對普通人而言太過危險;另一方面,摔跤煩瑣複雜的規則進一步降低了比賽的觀賞性和觀眾的耐心——有一套能讓觀眾一目了然的規則,是一個項目是否有觀賞性的重要因素。這也導致摔跤作為一個傳統的奧運會核心項目,在2013年被國際奧委會決議踢出2020年東京奧運會,最終勉強成為東京奧運會的「臨時大項」。

第二要考慮的是經濟效益——從某種意義上說這點更重要,而這其實也和觀賞性相輔相成。

從1984年洛杉磯奧運會開始,奧運會的商業價值大大凸顯,項目能否帶來經濟效益被放到了一個前所未有的重要位置。比賽有觀賞性—電視轉播機構願意轉播—有更多的觀眾觀看—更多的金主願意砸錢贊助,這已經成了一個各界達成共識的鏈條。所以,連奧運會一些項目比賽開始時間的設置也會考慮贊助商的利益。

比如2008年北京奧運會,美國的NBC(全國廣播公司)向國際奧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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