炮火的怒吼 決戰料羅灣:中西文明的海上大搏殺

一個是冉冉升起的西方海上霸主,一個是日落西山的東方大陸帝國,這兩個國家的精銳海軍主力,打一場海戰,結果會是怎樣的?

1

1633年,大明王朝的第一場雪,比平常來得還要早一些。

這一年,是崇禎皇帝即位後的第六年。按照後世一些科學家的觀點,明朝此時已經進入了「小冰河期」。在這段時期,中國的北方常年乾旱,奇寒無比,很多地方莊稼顆粒無收。而南方的氣候也異常,江蘇、福建,甚至廣東地區的河水都出現了結冰現象,且地震頻繁。

對於發誓要成就一番偉業的崇禎皇帝而言,天象並不是唯一讓他頭疼的地方,還有人禍——天災導致饑民遍野,盜賊四起。

還是在這一年,高迎祥、張獻忠、羅汝才、李自成這批造反者,率領十多萬農民起義軍突破了官軍的重重包圍,進入了明軍力量薄弱的湖北北部地區,開始游擊作戰,讓崇禎之前推行的「以撫代剿」政策徹底宣告破產。

除了應對國內的農民起義之外,更讓崇禎睡不著的,是關外的後金鐵騎。

這一年,實力已經越來越強的後金一鼓作氣拿下了北方的重鎮旅順,明朝總兵黃龍兵敗自殺。而不久之後,原毛文龍麾下的悍將尚可喜也宣布投降後金。

遺憾的是,崇禎的煩惱還沒有到此為止。

如果說陸地上的「內憂外患」目前還暫時在可承受範圍之內的話,一股威脅大明東南沿海的海上勢力,又讓這位年輕的皇帝寢食難安。

因為那股海上的勢力並非尋常的倭寇或海盜,而是來自遙遠西方的一個強大國家。這個國家在過去幾十年里迅速崛起,事實上已經成為西方世界的海上霸主。

沒錯,那就是荷蘭。

在這一年,崇禎皇帝覺得,有必要和這個糾纏大明十幾年的對手做一個了斷了。

2

1633年,荷蘭對明朝的忍耐其實也到了極限。

這個在17世紀初開始迅速崛起的國家,以驚人的造船數量、出色的造船技術以及遍布全球的商業貿易能力獲得了「海上馬車夫」的稱號。一個令人咋舌的數據是——當時全世界一共有2萬艘左右的商船,其中1.5萬艘屬於荷蘭。

而在荷蘭的崛起過程中,又誕生了「荷蘭東印度公司」這樣一個體現國家力量的奇怪產物。

說它是一個「公司」,是因為它確實是按照公司的規章建立並運行的:私人性質,有股東,有董事會,每年還會派發股息。但另一方面,這家公司是可以自己發行貨幣的,還可以自己組建傭兵,打造戰艦,與其他國家可以簽訂正式條約,並且可以代表荷蘭對海外殖民地施行殖民統治。

1602年,荷蘭東印度公司在爪哇的巴達維亞(今印度尼西亞的雅加達)建立了總部,正式成立。隨後,這家實力強大的公司便開始將觸角伸向了東南亞所有值得做貿易的國家。

17世紀,荷蘭東印度公司所佔有的地區範圍包括了印度洋與大西洋中的聖赫勒拿島。到1669年時,荷蘭東印度公司已經是全世界最富有的私人公司了,擁有1萬僱傭軍、5萬員工、140艘戰艦,每年派發的股息高達40%。

在東南亞沿海做貿易,有一個巨大的帝國是不可能迴避的,那就是中國。

從荷蘭人的角度來看,他們是巴不得和中國人做生意的,地大物博的中國有太多珍貴商品可以讓他們帶回遙遠的歐洲賣取高價。但是,荷蘭人很快就發現自己迎面撞上了明朝那條從朱元璋就開始傳下的遺訓:海禁。

荷蘭人由此開始了長達十多年打開明朝自由貿易之門的努力,並不斷試探明朝的「底線」。1622年,長期只能通過近乎「走私」的方式來滿足自己貿易需求的荷蘭,一舉佔領澎湖並建立了碉堡。大怒之下的明朝在1624年傾盡東南海軍進行圍剿,一場血戰後荷蘭人被包圍,最終只能選擇投降,並在明軍的監督下拆掉了碉堡。

吃過一虧的荷蘭人雖然之後有所收斂,但依舊無法咽下這口氣。作為堂堂西方的「海上霸主」,他們無法接受由中國人制定並主導的貿易規則。

終於,荷蘭東印度公司在1633年做出了自己的最後決策:開始劫掠中國沿海地區,準備最終向明朝宣戰——以戰迫商。

一場當時東西方最強大兩股勢力的大對決即將拉開帷幕。

而這場大對決的結果,很大程度上取決於一個人。

3

1633年,鄭芝龍才29歲。

因為他的兒子鄭成功太過出名,所以作為父親的鄭芝龍在我們的教科書上一直被忽略了。事實上,比起他的兒子,鄭芝龍的傳奇故事一點都不遜色。

鄭芝龍生於福建泉州,17歲時開始投奔舅父做起了海上貿易,因為被當時東亞海域的第一大海盜商人李旦認為義子,人生之路開始發生改變。經歷了一系列的拓展和拚鬥,到了1633年,29歲的鄭芝龍儼然已經是當時東亞沿海最大的海盜商人。

之所以說他是「海盜商人」,是因為鄭芝龍的身份其實一直在變:他不被明朝官府承認並遭圍剿時,身份就是「海盜」;被明朝官府承認並招安時,身份就是「海商」。

在1633年的時候,鄭芝龍的身份是「海商」。因為在五年前,他就接受了明朝政府的招安——其實是明朝政府發現再也無力剿滅鄭芝龍了——官授「五虎游擊將軍」。

必須指出的是,這個「游擊」雖然帶著一個「將軍」銜,但其實職位不高。游擊將軍上面還有參將、副總兵、總兵,可能相當於現在的一個團長或略高一點的職位。但鄭芝龍這個「團長」,其實手裡掌握著3萬剽悍的私人「鄭家軍」和近千艘戰船。

不過鄭芝龍也不是很在乎官銜,他要的只是朝廷給他一個「名分」,能夠讓他安心打理鄭氏家族的生意。當然,那時候要在東南沿海做生意,光搞定明朝官府這一頭還不行,還得搞定另一頭——荷蘭東印度公司。

鄭芝龍和荷蘭東印度公司的淵源是很深的,因為在年輕的時候,受義父李旦的推薦,鄭芝龍一直就是荷蘭人的翻譯。也正是在擔任翻譯期間,鄭芝龍展現出了良好的經商天賦(可能還有做海盜的天賦),荷蘭人甚至讓他也出任一艘船的船長,在東亞海域經商兼劫掠,為荷蘭東印度公司賺取利潤。

所以,鄭芝龍、荷蘭東印度公司和明朝政府之間其實是一個複雜的「三角關係」。

明政府一方面想剿滅鄭芝龍,但在發現無力剿滅後,又需要仰仗鄭芝龍維護東南沿海的安定,甚至利用他來打擊其他的海盜。

荷蘭東印度公司想討好鄭芝龍。一方面,鄭芝龍在1624年自立門戶之後,勢力越來越大,實力也越來越強,甚至開始劫掠荷蘭東印度公司的船隊,而且幾次交鋒下來,荷蘭人負多勝少。另一方面,鄭芝龍還有一個明朝的官方身份,荷蘭人希望通過鄭芝龍影響中國官方,完成「打開自由貿易之門」的心愿。

由此可見,鄭芝龍是這段「三角關係」中的核心人物。

而作為「核心人物」的鄭芝龍,一直在明朝政府和荷蘭東印度公司的夾縫中翩翩起舞:以荷蘭東印度公司的存在鞏固自己在明朝官員眼中的「棋子」地位;以明朝可能會開放貿易為誘餌,接二連三讓荷蘭東印度公司幫他剿滅海上競爭對手。

明朝政府本來就奈何不了鄭芝龍,更何況他打擊的競爭對手也是海盜,所以樂見其成。但是荷蘭東印度公司卻有迫切的通商需求,在幾次幫助了鄭芝龍之後不見回報,他們就決定先拿鄭芝龍開刀了。

從某種意義上說,荷蘭海軍要對決的不是大明水師,而是鄭芝龍的「鄭家軍」。

4

雙方交惡,鄭芝龍一上來就吃了一記大虧。

1633年7月12日清晨,五艘荷蘭快艇忽然開到廈門港。其實之前在南澳,荷蘭艦隊已經和明朝水師發生了交火,但這個消息還沒傳回廈門,鄭芝龍正率「鄭家軍」主力在福建剿匪,大家都不知道荷蘭事實上已經對明朝開戰。

當時廈門港里停泊的,是鄭芝龍正在打造的數十艘新式戰艦(其中大部分都是模仿荷蘭軍艦建造的),對到來的五艘荷蘭快艇完全不設防。五艘荷蘭軍艦一直開到鄭氏艦隊的中間,下錨,忽然升起了紅色戰旗,宣布開戰。突如其來的密集炮火給還在建造中的最新式艦船帶來了滅頂之災——數十艘戰艦全部被擊沉。

率軍突襲的荷蘭艦隊司令普特曼斯當天記錄下了對這次偷襲成功有多滿意:「有些中國船的大炮比我們快艇中任何一艘都要多……有人誠實地說,從未想過在這個國家會看到像這艦隊那麼漂亮壯觀、雄偉巨大、武器精良的戎克船。……我們不難想像,這支艦隊被毀,將使中國這個國家,尤其是鄭芝龍受到何等巨大的痛苦。」

鄭芝龍痛苦嗎?當然痛苦。那些被摧毀的戰艦是他謀劃的未來艦隊主力。

但29歲的鄭芝龍之所以能成為一方梟雄,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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