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篇 大變局時代 曾擁有諸多「第一」,但她未必被人記得

在我印象里,這篇文中的這位女性,教科書里應該沒提到過。有人提到她時,會冠以「民國第一女殺手」的稱號。但在我看來,這個稱號有點誇張了。與這個稱號相比,她有不少其他值得一寫的稱號:中國第一位法學女博士、中國第一位站上法庭的女律師、中國第一位省級女性政務官、中國第一位地方法院的女性院長和審驗兩廳廳長。所以,說她是一位傳奇女子,應該是不為過的。

1

應該是從三四年前開始吧,「90後」成了我們這個時代最具活力的一個群體的代名詞。

他們年輕,他們有激情,他們有想法,當然,也有人說他們有些叛逆。

是不是處於世紀之交那十年的那一代人,都會被賦予一種跨世紀的時代使命?至少倒退一個世紀,回到19世紀的中國,是這樣的。

那是大清帝國進入統治倒計時的年代,在那個世紀的最後十年里出生的一批人,最終改變了這個國家。1891年3月20日,鄭毓秀同樣作為那個世紀的一名「90後」,出生在了廣東的一個官宦之家。

沒有什麼證據表明,那個傳統的官宦之家為何會給一個女孩帶來叛逆的遺傳基因,但事實就是,鄭毓秀從小就註定不是一個平凡的女孩。

在鄭毓秀長到五六歲的時候,作為當時傳統中國婦女的一項必經的痛苦修行,一團長長的裹腳布被拿到了她的面前。但是無論家人如何軟硬兼施,鄭毓秀就是不肯裹腳,最終家人只能放棄。

「大腳女人嫁不出去!」這是當時長輩對鄭毓秀的諄諄教導,但鄭毓秀連裹腳都不肯,在婚嫁這件事上,怎麼可能沒有自己的主意?

鄭毓秀長到13歲,到了出嫁的年齡。她的祖母早就為她約定了一門親事。

但13歲的鄭毓秀說:「我不!」不僅如此,她還寫了封信給人家的兒子,順利解除了婚約。

這無疑讓自己家人陷入極度的難堪之中。為此,鄭毓秀選擇了自己的處理方式:離家,去天津求學。

2

1905年,14歲的鄭毓秀選擇接受西式教育,進入了天津「崇實女塾」教會學校。

兩年之後,跟隨著當時的留學大潮,16歲的鄭毓秀和姐姐一起東渡扶桑。那是一次對鄭毓秀人生命運產生重大影響的留學。到日本的第二年,鄭毓秀在廖仲愷的介紹下,加入了孫中山的同盟會。

那時候的同盟會,正在低谷中徘徊——孫中山已經領導了數次革命暴動,卻沒有一次成功,甚至連成功的跡象都看不到。

在這樣的背景下,外界輿論開始對同盟會的存在以及暴力革命的方式進行冷嘲熱諷,而同盟會內部也開始出現了質疑孫中山的聲音。這個時候,一個25歲的小夥子站了出來,他說他願意捨命去刺殺一名清朝大官,以提振大家的士氣。

這個人叫汪精衛。

1909年,汪精衛和黃復生(此人負責研製炸彈)乘船抵達天津,準備潛入北京刺殺攝政王載灃。在天津,已經在京津一帶建立了一定社交圈子的鄭毓秀負責接待,她已經得到了上級指示:全力配合。

汪精衛當時面臨的問題是:怎麼把炸彈帶進北京?

由於北京火車站對男性盤查得非常嚴格,所以汪精衛提出,是否可以請鄭毓秀幫忙把炸彈帶進去。不過汪精衛還是表達了擔心:「這是一件非常危險的事,一不小心,炸彈在路上就有可能爆炸。」當時的炸彈是水銀炸彈,靠水銀桿觸發,很容易誤爆。

鄭毓秀就回了一句話:「如果不會爆炸,還叫什麼炸彈?這事就交給我了。」

於是,那枚炸彈隨後被鄭毓秀動用多方面關係,安全送進了北京城。

正如大家所知道的,刺殺載灃的行動,除了留下汪精衛一句「引刀成一快,不負少年頭」的名言外,並沒有留下什麼成果。不過,通過那次運送炸彈,鄭毓秀開始慢慢介入了「刺殺」的行動中,而且漸漸升級,最終在1912年的元月,她參與了刺殺袁世凱的行動。

在那次行刺中,鄭毓秀被分在第四組,和另兩個組員乘坐一輛馬車在東華門和王府井之間巡遊,伺機向袁世凱扔炸彈。在準備動手的前一刻,鄭毓秀接到了上級的指令——袁世凱不是阻撓南北和議的元兇,真正的阻力來自清朝宗社黨的中堅力量良弼。

於是,那次行動被緊急叫停(還是犧牲了一些同志),目標轉向良弼。

準備刺殺良弼時,鄭毓秀和其他「同盟會」成員決定改變做法——由刺客在刺殺對象面前引爆炸彈,提高成功率。

24歲的同盟會會員彭家珍決定做這個犧牲者。當時彭家珍的另一個身份,是鄭毓秀姐姐的熱戀男友。毫無疑問,鄭毓秀的心裡也不好過,但還是通過周密的安排,幫助彭家珍最終行刺成功。

越來越多的刺殺行動,使得鄭毓秀的身份逐漸暴露——新一輪的刺殺開始了,只是主使人和被刺者顛倒了過來:袁世凱下令消滅她。

1914年,鄭毓秀只能前往法國避難。

3

在巴黎,鄭毓秀改名「蘇梅」,進入索邦大學(巴黎大學前身)攻讀法學專業。

雖然放下了「刺客」身份,但鄭毓秀的社交能力一點兒都沒擱下。求學期間,鄭毓秀加入了法國法律協會,成為這個協會的第一位中國人。憑著流利的法語和翩翩的風度,鄭毓秀在法國重新建立了一個社交圈,成了中國留法學生中的佼佼者,也成了不少中國留法學生的「大姐」——幫助他們在法國立足,甚至幫他們申請各種生活補助。在向警予(中國共產黨第一批黨員之一)的書信里曾多次提到,鄭毓秀在巴黎為幫助她們解決困難而四處活動。

1918年,鄭毓秀受南方軍政府吳玉章(後擔任中國人民大學第一任校長)的委託,在法國協助中華民國的外交工作。1919年,廣州軍政府外交部正式任命鄭毓秀為外交調查名譽會員——不要小看這個頭銜,這是中國女性參政的一個先例。在那個時候,中國的女性參政,被認為是一件「招外人之訕笑」的事,所以鄭毓秀的這個「第一」有特別的意義。

也就是在1919年,巴黎和會召開了。

在那場瓜分第一次世界大戰勝利果實的大會上,中國作為戰勝國之一,卻受到了極大的侮辱。面對需要簽字的和約,北洋政府把皮球踢給了當時的外交總長、中國代表團團長陸徵祥。陸外長請求辭職不被批准,簽字又不敢,只能躲進巴黎近郊的聖克魯德醫院。

1919年6月27日,中國代表團必須要決定是否簽字的前一夜,300多名留法學生和華工包圍了陸徵祥下榻的地方,要求他不能簽字。眾人推舉能言善辯的鄭毓秀進去和陸徵祥談判。

鄭毓秀在屋外經過花園時,折了一枝玫瑰藏在衣袖裡。進房間後,她用玫瑰枝隔著衣服頂住陸徵祥:「你如果敢簽字,我這支槍不會放過你!」

陸徵祥無從得知眼前的這個女學生何以散發出殺手的氣場,他又哪裡知道,這個女學生當初可是連袁世凱都敢殺。

但據顧維鈞回憶錄,當時被鄭毓秀恐嚇的是代表團秘書長岳昭燏,並非陸徵祥。

4

1924年,鄭毓秀終於通過了自己的博士論文答辯。

儘管胡適在後來的日記中對鄭毓秀通過博士論文答辯一事頗有不屑和質疑(他對鄭毓秀似乎一直有意見),但不管怎樣,鄭毓秀是有案可查的第一位中國女博士。

不僅僅是學業,鄭毓秀也收穫了自己的愛情。

有一種說法,說鄭毓秀曾對汪精衛示愛被拒絕(若為真也正常,當時的汪精衛英俊瀟洒,又敢於捨生取義,應該是眾多少女的夢中情人),也曾和王寵惠(法學大家,擔任過民國外交部長、國務院總理,參與起草《聯合國憲章》,有傳聞說鄭毓秀的博士論文是王寵惠代筆,胡適採信的就是這個說法)有過一段淵源,但她最終找到的愛人,叫魏道明。

熟悉民國史的人應該都知道魏道明這個人,他做過國民政府行政院秘書長、南京市市長,後來還擔任過駐美大使和首任台灣省主席。

但和鄭毓秀認識的時候,魏道明還只是一個留學生,而且比鄭毓秀小10歲。

兩人互相欣賞彼此的才華,在法國就關係不錯。1926年,雙雙回國的鄭毓秀和魏道明在上海一起開了一家「魏鄭聯合律師事務所」。

這在當時是件很牛的事情。因為當時的中國律師界,對女性一直排斥。根據1915年民國司法部頒布的章程,律師應為「中華民國之滿二十歲以上之男子」。鄭毓秀在仔細研究了中國的司法制度後發現,作為一名取得法國律師牌照的中國人,她可以在法國租界的法庭出現。

於是,鄭毓秀成了有案可查的中國第一位女律師。

當時的上海,洋人享有領事裁判權,華人和洋人打官司,十打九輸,而鄭毓秀和魏道明的律師事務所就專門幫助華人,與洋人死磕——魏道明負責刑事訴訟,鄭毓秀專攻女性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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