逸聞篇 往事並不如煙 一段匪夷所思的「美國往事」

這個故事,是關於一道現在看起來匪夷所思的法令,但在當時,卻被認為是理所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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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我們先來看一張照片。

這是一張刊登在1933年12月5日美國報紙頭版的照片。

乍看上去,以為是美國人在慶祝他們的球隊獲得了世界盃冠軍——當然,美國人只愛橄欖球,不愛足球。

或者,看上去像是一個生日派對?但從酒保雙手高舉的開心勁兒來看,又不像,而且也找不到「壽星」在哪兒。

其實,他們確實是在慶祝一件事,只是慶祝的事情其實很簡單——就是他們手裡的酒。

這一天,美國人歡天喜地:終於可以正大光明地喝酒了。

說起來真的是有點匪夷所思:在連空氣中都瀰漫著自由氣息的美國,居然曾經像一個宗教國家一般,通過嚴格的法律,在全國範圍內禁酒。而且,這一禁,居然就禁了整整14年。

這就是美國歷史上著名的「禁酒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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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把時間再往前推14年——1920年1月17日。

這一天的午夜零時,美國憲法第十八修正案——禁酒法案正式生效。

這條法案規定:

1.凡是製造、售賣乃至於運輸酒精含量超過0.5%以上的飲料,皆屬違法。

2.自己在家裡喝酒不算違法,但與朋友共飲或舉行酒宴則屬違法,最高可被罰款1000美元及監禁半年。

3. 21歲以上的人才能買到酒,並需要出示年齡證明,而且只能到限定的地方購買。

毫無疑問,這是條相當嚴格的法案。換句話說,從法案頒布的那一天開始,美國其實基本上成了一個禁酒國家。

為什麼會這樣?

如果要分析美國禁酒令出台的背景,可能寫一本書都說不完,但總的來說,主要是下面幾個原因。

第一個原因,禁酒令的強制推行,來自強大的宗教背景——美國的清教徒。

1620年,一艘載有102名乘客的「五月花」號輪船,來到了美洲普利茅斯建立了殖民地。在102名乘客中,相當一部分都是在歐洲受到迫害的清教徒。

這批人在旅途中籤署的《五月花號公約》,成為美國未來《獨立宣言》的藍本,也成了美國的立國之本,而清教文化,也就成了美國的文化之源。

作為第一批歐洲移民的後代,土生土長的美國白人,都是從小受著清教的文化熏陶長大:反對奢華縱慾,主張勤儉忍耐。而酒,他們認為恰恰是違反這些信條行為的最大推動力:醉酒鬧事,飲酒傷身,酒後衝動……

總之,中國人說,「萬惡淫為首」,清教徒們可能要改成「百惡酒為先」。

第二個原因,是美國蓬勃興起的女權運動。

試問,誰喜歡喝酒?無疑大多是男性。喝了酒後的男性,誰最反感?無疑大多數是女性。

直到1920年以前,美國的女性是沒有投票權的(比歐洲晚)。從教育權、財產權、經商權再到投票權,美國的女性一直在努力爭取自己的權利。而禁酒則成為一個有力抓手——婦女們認為男人酗酒會催生家庭暴力,會帶壞孩子。所以當時禁酒運動背後的主要推動力量,是美國的女性。

就在禁酒令頒布的8個月後,美國通過了憲法第十九修正案,美國女性獲得了投票權。

第三個原因,則來自精英主義的「排外」。

到了20世紀初,美國無論是國內生產總值還是綜合國力,都大大超越了英國,但架構起這一繁榮的移民文化,卻也帶來了不少社會衝突和矛盾——傳統的美國白人(尤其是清教徒),有道德優越感,有作為盎格魯–撒克遜人種的種族榮譽感,但總覺得有不和諧感。那些在大街小巷開著各種酒館和娛樂場所的人,包括他們的消費者,都是誰?黑人、猶太人、華人等,他們收入較低,素質較差,行為粗俗,讓白人清教徒覺得,必須要做些什麼來捍衛自己的文化價值觀。

與此同時,經濟繁榮帶來了美國中產階級的崛起,面對物慾橫流的社會、外來移民的湧入、道德水準的下降,他們一直有一種改良的願望——或者概括為「進步主義」。而實現這種主義,一大手段就是通過大量的道德立法,禁酒令無疑就是其中的代表。

1920年1月16日,也就是禁酒法案生效的前一天,美國各大城市道路上的運酒車絡繹不絕——人們都趕著時間把酒運回家裡收藏。到了那天的晚上,街道上空無一人,因為人們都在家裡或其他公共場合舉行最後一次合法的、有酒精的聚會。

一位參議員在一個晚餐會上舉杯祝酒:「今晚,是美國人個人自由被剝奪的前夜。」

全場熱烈鼓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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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長達14年的美國禁酒,效果究竟如何?

非常遺憾,有數據統計顯示:禁酒期間的美國酒類消費量,比禁酒前提高了50%。

為什麼會產生這樣的結果呢?其實至少有一點道理是相通的:禁書往往賣得最熱,禁片往往想看的人最多。

而且,美國的「禁酒法案」明顯存在一條漏洞:禁止銷售含酒精的飲料,卻並不禁止販賣釀酒的原料。

於是,各種各樣的「擦邊球」就開始出現了。

啤酒廠不能賣啤酒了不是嗎?法律沒禁止我賣麥芽和啤酒花呀!當時,很多啤酒廠都開始出售麥芽和啤酒花,然後註明這是用於「烹飪」或「烘焙」。

當時開始出現一種叫「NearBeer」的啤酒,酒精度正好控制在0.5%,符合法律規定。但是!啤酒廠會提供詳細的說明書,告訴買家:千萬不能做以下的一些步驟,不然就會釀出高酒精度的啤酒,後果自負!

可以想像,賣家和買家相視一笑,一切盡在不言中。

然後一種叫「VineGlo」的葡萄酒原料也開始盛行起來,這是一種經過調配的濃縮葡萄汁,30天後,可以自行發酵成葡萄酒。還有一種「葡萄磚」,以葡萄乾加酵母的包裝形式出售,生產商會在包裝上附加「溫馨提示」:如果您不小心把這些東西加入到一加侖的水中再密閉保存,那可要千萬當心!因為20天後可是會變成葡萄酒啊!

如果說,以上這些「小動作」還算溫情脈脈的話,那麼對於一些原先嗜酒如命的酒鬼的行為來說,那可就要命了,是真的要命。

由於禁酒,美國地下市場上開始出現大批用工業酒精製作的劣質酒,一批一批的酒鬼為了解饞,前仆後繼,飲鴆止渴。當時有一個叫牙買加生薑的醫療偏方,使用者稱之為「傑克」,它有非常高的酒精含量。有些無良店家便將「傑克」摻入工業用可塑劑,結果導致數以千計的受害者足部和手部癱瘓,最終造成大批人四肢麻痹、大腦不可逆受損甚至直接中毒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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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酒的效果不佳,這倒也算了,但隨之帶來的另一些後果,卻是當初支持禁酒令的人們沒有想到並完全無法接受的。

禁酒令實行了14年,居然讓美國的黑社會迅速崛起,並大大滋生了政府各個部門的腐敗,尤其是司法系統。

正規市場一旦沒有某樣急需品出售,隨之而興起的是什麼市場?無疑是黑市。美國禁酒期間,走私和地下交易酒類,成了一筆一本萬利的生意,從而促使大量的黑幫開始從事地下的私酒釀製生意。發展到後來,黑幫從事釀酒、運輸(組建卡車公司)、販賣(大量的地下酒吧),已經形成了「一條龍」產業,黑幫之間為了利益的火併也開始層出不窮。

在禁酒之前,美國的黑社會幾乎沒有資金來源,而一禁酒,黑幫開始財源滾滾。

黑社會的迅速擴張,很快影響到了政府系統,首當其衝的是司法系統。警察之中,喜歡飲酒的大有人在,在這樣的前提下,他們有什麼動力去搜查販賣私酒,取締地下酒吧?這些都打擊完了,他們喝什麼?不僅如此,因為獲得了巨大利益,黑社會開始用金錢逐步侵蝕司法系統,司法隊伍中和黑社會沆瀣一氣的人越來越多,不僅僅是滿足自己的飲酒慾望,而且開始收取保護費,提供保護傘,實現「警黑一家」。

司法系統外的政府官員,也開始加速墮落。

美國當時雖然禁酒,但為了保證宗教活動的用酒,法律允許一些小規模的葡萄酒生產,只是它們的供應必須由政府集中管理——「監守自盜」以及以政府內部為源頭的私酒交易,開始源源不斷地湧現。

沒能倖免的還有醫療體系。在醫院,威士忌是可以被醫生作為處方開給病人的,這還了得?禁酒期間,需要威士忌作為處方的「病患」大量增加,醫院居然成了買酒的好去處,而不少醫生也變成了「酒商」。有數據顯示,美國的醫院當年一年就開出100萬加侖的威士忌處方。

即便是表面上支持禁酒的時任美國總統哈定(被很多美國人評為美國史上最差總統),他的私人酒庫里也總是擺滿了酒,他的內閣班子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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