逸聞篇 往事並不如煙 「世紀之騙」背後的興奮劑黑歷史

這個故事,和體育有關,但這個話題,卻遠遠不是體育那麼簡單。就在2016年的里約奧運會,我們無數國人還為這個話題各自站隊爭吵過,而我們今天的討論,也是從一名運動員開始。

1

1988年9月27日,凌晨3點。韓國漢城 。

眼裡布滿血絲的加拿大奧運會代表團官員,最終還是決定連夜召見本·約翰遜。

代表團召見這名本國代表團的運動員,是為了拿回一樣東西:奧運會金牌。

然後,交出金牌的本·約翰遜還得到了一個通知:你已被開除出加拿大隊。

7個小時後,國際奧委會官方召開了新聞發布會——據說那是奧運會史上記者參與人數最多的一個新聞發布會。

在會上,國際奧委會正式宣布:本屆奧運會,男子100米金牌獲得者,加拿大運動員本·約翰遜在賽後被發現服用興奮劑,取消冠軍資格,禁賽兩年。

消息一出,全場震驚,漢城震驚,世界震驚。

就在3天前,本·約翰遜剛剛在漢城奧運會的男子100米決賽中,戰勝老對手美國運動員卡爾·劉易斯,以9秒79的破世界紀錄成績奪得金牌。

這場被當時媒體形容為「世紀之戰」的比賽,最終演變成了著名的「世紀之騙」。

2

本·約翰遜的對手,美國的田徑天才卡爾·劉易斯之後成了英雄。

在賽前,卡爾·劉易斯宣稱,一定要拿到這枚金牌,獻給自己的妻子和母親——當然,本·約翰遜也宣稱,要為自己的母親而戰。

最終,雖然劉易斯只跑出了9秒92的成績,雖然那已是他個人的最好成績,但相對於本·約翰遜那個作弊的9秒79,這個成績是乾淨的,大家都公認,這是配得上奧運金牌的,是對得起自己的妻子和母親的。

在那以後,卡爾·劉易斯積極投入「反興奮劑」的宣傳活動中。這位參加過4屆奧運會、奪得過9枚奧運金牌和8個世界冠軍頭銜的傳奇人物,一直在呼籲要嚴格藥物檢查制度,並聲稱田徑場已經到了「前所未有的骯髒」的地步。

他的呼籲聲一直持續到2003年,戛然而止。

2003年4月,一位名叫維德·埃克森的美國醫生,拿出了一份3000字的文件,揭露美國奧委會長期包庇和縱容本國運動員服用禁藥提高比賽成績。在被包庇的運動員的名單里,卡爾·劉易斯的記錄赫然在列:「1988年奧運會前的三次檢測均呈陽性,體內違禁藥物包括麻黃鹼等三種。美國奧委會在先做出禁止其參加奧運會的決定後,隨即又接受了劉易斯關於『是在不知情情況下服藥』的申訴,允許他代表美國前往漢城。」

卡爾·劉易斯一開始還狡辯,但在2003年4月24日,他放棄了抵抗:「我想我是做錯了。」

這不得不讓人們的思緒又回到1988年,在被剝奪金牌之後,本·約翰遜曾憤怒地抗議:大家都服藥了!為什麼只罰我一個?!

3

看到這裡,是不是覺得這個劇情反轉得有點快?

那麼我們就不妨先順口氣,來簡單回顧一下人類使用興奮劑的歷史。

使用興奮劑的歷史一直可以追溯到北歐傳說。北歐傳說中的神勇戰士巴薩卡(Berserker),據說在戰鬥前一定要服用一種名為「不頭疼」(Butotens)的飲料,因為可以大幅提高戰鬥力。經過後人考證,這種飲料很可能含有毒蘑菇的成分。於是,毒蘑菇據傳成了古代奧林匹克運動員賽前經常使用的「興奮劑」。

發動「鴉片戰爭」的英國人,可能是最早把鴉片應用於體育競技的國家。在19世紀,英國一直流行一種超長耐力跑的項目。1807年,耐力跑的參賽者亞伯拉罕·伍德公然宣稱,大家只有使用鴉片酊,才能在24小時內保持清醒,不斷奔跑。

1878年,英國耐力跑的奪冠成績你知道是多少嗎?520英里(837公里)!冠軍為此連續奔跑了138個小時!

必須指出的是,在那個時候,大家並沒有「興奮劑」這個概念,只認為是合理地使用藥物。

根據《瞭望東方周刊》一篇《興奮劑黑歷史》(2008年第34期)的記載,1904年,在美國聖路易斯舉行的第三屆奧運會的馬拉松比賽上,美籍英國人托馬斯·希克斯在比賽過程中,身後一直跟著一個拿著注射器的教練查爾斯·盧卡斯。每當希克斯跑不動的時候,盧卡斯就會在適當的時機給他注射一針「士的寧」(Strye),外加一杯威士忌。「士的寧」也叫馬錢子鹼,是一種中樞神經興奮劑。

比賽結果是,希克斯獲得了冠軍。

不只是田徑比賽。1930年,著名的環法自行車比賽的參賽手冊上明確指出,組織方不負責各支車隊的「藥物」費用——意思是藥物是合法的,只是要你們自費。

如果照這個態勢發展下去的話,人類的現代奧運會,其實很可能演變為四年一屆的「興奮劑成果博覽會」。但是,事情發生了轉變。

轉變的代價,是有人付出了生命。

1960年的羅馬奧運會,丹麥自行車選手延森在比賽中猝死,屍檢證明,他服用了苯丙胺、酒精和另一種擴張血管的藥物。7年後,前奧運銅牌選手、英國自行車運動員辛普森,在環法比賽途中猝死,死時衣袋中還有未吃完的苯丙胺。人們忽然又回想起來,那個一邊跑一邊打針的馬拉松冠軍希克斯,在那屆奧運會後,再也沒有參加過大型比賽……

最有名的例子,可能是美國著名女子短跑運動員,「花蝴蝶」喬伊娜。

就是在1988年的那屆漢城奧運會上,喬伊娜在女子100米比賽中以10秒54的成績奪冠,這個成績到現在依舊是奧運會紀錄。而就在當年美國國內的奧運會選拔賽上,喬伊娜還跑出了10秒49的世界紀錄。

10秒49是個什麼概念?2016年里約奧運會,女子100米的奪冠成績也就是10秒71——那可是過去了整整28年!在塑膠高彈力跑道、高科技氣墊跑鞋、減風阻的運動衣都被發明之後,女性人類依舊無法打破,甚至接近喬伊娜當年創造的那個世界紀錄。

可是,1998年,喬伊娜在睡夢中悄然逝世,只有38歲。無數人懷疑,是過量服用興奮劑奪走了她的生命。

無論如何,人類認識到了興奮劑的危害。

1968年的墨西哥奧運會,人類歷史上第一次反興奮劑的檢測出現了。

但回過頭來看,也沒什麼可以特別興奮的,因為這只是意味著,一場「貓捉老鼠」的好戲,正式拉開了帷幕而已。

4

在那一屆的墨西哥奧運會上,瑞典現代五項選手利延沃爾成為奧運史上興奮劑違禁第一人,但是,他服用的違禁藥物只是過量的酒精。

是那屆奧運會特別乾淨嗎?並不是,是那時候的反興奮劑手段,實在太落後。

簡單介紹下興奮劑的類型吧。

第一類可以概括為「不會累」,其實就是中樞神經興奮劑,像咖啡因、可卡因、麻黃鹼等,前面提到過的耐力跑運動員服用的鴉片酊,也屬於這類。這類興奮劑,是最先能被檢驗出來的。

第二類可以概括為「特有勁」,就是類固醇。其中比較有名的是睾酮。這類吃了之後肌肉力量明顯增加,骨骼變粗壯,女性特徵漸漸消失。在中國,俗稱「大力補」(美雄酮)。大家可以回憶一下當年號稱是一直服用「中華鱉精」的「馬家軍」。

在2000年悉尼奧運會之前,類固醇藥物很難被檢測出來。但就在那一年,檢測手段有了極大進步。也就是在那一年,「馬家軍」獲得奧運參賽資格的7名隊員中,有6名沒有參加悉尼奧運會。而中國女子游泳隊的一位世界紀錄保持者,同樣也被內部規定不許去參加奧運會。

第三類就高級了,稱為「EPO」,是促紅細胞生成素的簡稱,原來用於治療貧血。運動員吃了之後供氧能力增強,耐力等各方面能力提高。這類興奮劑在歷史上相當長時間根本無法檢測出來。

第四類就是各種雜類了。比如2008年北京奧運會,朝鮮男子射擊選手金正洙獲得了男子10米氣手槍銅牌和50米手槍銀牌,但賽後被剝奪了獎牌,因為他被查出服用了「興奮劑」——嚴格意義上,其實是「興奮劑」的反義詞:一種叫「心得安」(普萘洛爾)的鎮靜劑。

第五類,是最新的高科技,被稱為「基因興奮劑」,通過改造人體基因來增強運動員的各項能力。對不起,這個目前還處於猜測階段,現在所有檢測手段都檢測不出來。

雖然自1968年墨西哥奧運會開始,人類已經決心把藉助藥物提高成績的運動員踢出去,但一直心有餘而力不足——反興奮劑的檢測方法,一直是要等興奮劑出來後才會被發明和改進。

這就意味著,所謂「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在興奮劑方面,「魔」總是比「

上一章目錄+書簽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