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篇 是非留待後人說 珍妃為什麼必須死

這個故事要說的這位珍妃,可能未必是中國後宮歷史上最有名的妃子,但至少是最受關注的妃子之一。因為她的聰慧,也因為她的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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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6年2月27日這一天,是光緒二年的農曆二月初三。

原戶部右侍郎(相當於財政部和農業部的副部長)長敘得了一個女兒,這是他的第五個女兒。

長敘估計不會想到,13年之後,他這個叫「他他拉氏」的女兒,會被選入宮中。當然,和她一起選入宮中的,還有她的姐姐,只是姐姐遠沒有妹妹的名氣大。

因為這個妹妹,被後人稱為「珍妃」。而珍妃之所以有名,是因為她在24歲的花樣年紀,就香消玉殞。

珍妃之死,一直是後人爭議的一個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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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妃是13歲時被選入宮的。

珍妃和她的姐姐(瑾妃)從小在廣州隨伯父長善長大。長善是廣州將軍,但卻喜歡和文人打交道,給這兩個侄女聘請了一位叫文廷式的名士做老師(此人後來中了榜眼),所以這兩個女孩從小就知書達理。

更重要的是,廣州是當初五口通商里最主要的口岸城市,與西方的接觸最早,受到的影響也最大,容易接觸到很多開放和先進的思想,這對珍妃的成長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也為她後來得到光緒的青睞埋下了伏筆。

1889年,也就是光緒十五年,小皇帝到了可以成親的年紀。當然,他是沒有選擇權的,這一切由他的姨媽(也是伯母)慈禧太后敲定。

慈禧選了自己弟弟的女兒,21歲的葉赫那拉氏作為光緒的正選妻子,也就是後來的隆裕皇后,而長敘的兩個女兒被選為妃子——15歲的四女兒被封為「瑾嬪」,13歲的五女兒,被封為「珍嬪」(清宮后妃分八個等級,分別為皇后、皇貴妃、貴妃、妃、嬪、貴人、常在、答應,嬪為第五等)。

是集萬千寵愛於一身,還是一入宮門深似海?13歲的珍妃當時自然不知道,紫禁城內,究竟是什麼樣的命運在等待著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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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貌,有時候未必是能得到皇帝寵幸的必要條件。

不少史料顯示,光緒喜歡珍妃,最初是因為她長得漂亮。不過也有另一種說法,說當時18歲的光緒最初看中的其實是瑾妃。但無論如何,光緒最終在自己的「一後兩妃」中獨愛珍妃,是沒有什麼疑問的。究其原因,與其說是珍妃的容貌,倒不如說是她的性格。

相比於相對木訥的瑾妃和比自己大三歲的隆裕,天真活潑、思維活躍的珍妃無疑更討人喜歡。再加上珍妃琴棋書畫皆精,又來自當時領風氣之先的廣州,時值大清王朝內憂外患之際,身在深宮中的小皇帝本就有師夷長技、發奮圖強之意,兩個孩子意氣相投,自然很容易就走到一起。

更難能可貴的是,連一向挑剔的慈禧,也喜歡這個聰明伶俐的小女孩。

據曾侍奉珍妃的白姓宮女回憶:「珍妃貌美而賢,初入宮時,極為慈禧所鍾愛。」因為珍妃的字寫得不錯,所以有一段時間裡,慈禧賜群臣的「福」「壽」「龍」「虎」等字,都是由珍妃代筆的。為了提高珍妃的書畫水平,慈禧還特地指派才女繆嘉惠做她的書畫老師。

在珍妃後輩人唐海沂寫的《我的兩位姑母———珍妃、瑾妃》文中還提到,珍妃曾經替皇后主持過繼嗣典禮——這種級別的典禮,如果沒有慈禧點頭,珍妃是絕對不可能獲得資格的。

1894年,18歲的珍妃和姐姐一起,由「嬪」晉陞為「妃」,種種跡象表明,接下來的戲路,應該是按照「集萬千寵愛於一身」的套路往下走的。

但哪有那麼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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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宮之中,沒有鉤心鬥角,是不可能的。

珍妃整天和光緒皇帝膩在一起,誰會最先不開心?當然是皇后隆裕。

《我的兩位姑母——珍妃、瑾妃》文中曾轉述白姓宮女的回憶:「白大姐說,隆裕為了報復,就和李蓮英及珍妃宮內的太監勾結起來,把一隻男人靴子放在珍妃的宮裡,妄圖污衊她有姦情。為了這件事白大姐也受過拷打。

「後來又因珍妃有一件衣服的料子和經常進宮演戲的一個戲子的衣料一樣(據說戲子的衣料是光緒送的),隆裕抓著這件事又大做文章,致使珍妃遭受廷杖。」

珍妃身邊宮女的回憶,應該是有態度傾向的。但從當時後宮的關係來看,皇帝寵幸妃子而冷落皇后,皇后心中不爽自然是肯定的。即便隆裕皇后後來以賢惠溫和著稱,但也不代表她連這個也不會在意。至於平時在慈禧太后面前不會說珍妃什麼好話,這是完全可以推斷的(當然,珍妃在光緒面前也沒說隆裕的好話)。

但得罪皇后,最多也是一出「宮斗戲」。讓珍妃命運急轉直下的,是她得罪了慈禧太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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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禧無疑是喜歡珍妃天真活潑的,但超過她的三觀範疇,就另當別論了。

當時西洋的照相技術已傳入中國,但很多國人認為照相會取人魂魄,導致人損壽。思想開放的珍妃卻完全不以為然,她悄悄購置了一套照相機,在自己的寢宮景仁宮反覆練習,很快便學會了照相技術,成為清宮后妃中最早拍攝照片的人之一。

學會照相技術後,珍妃給光緒皇帝和宮內的其他人拍照,還教太監學會拍照,讓他們給自己照相。而她照相的時候「不拘姿勢,任意裝束」,甚至還會穿著男裝到處走動拍照。至於拍照的地點,不僅在自己的景仁宮,甚至還去了皇帝的養心殿,這無疑就讓慈禧大為反感(雖然慈禧本人也非常喜歡拍照)。

據說珍妃還曾暗中指使一個姓戴的太監,在東華門外開設了一個照相館,此事被慈禧聽說後,以「宮嬪不應所為」斥責珍妃。照相館被關閉,戴姓太監被打死。

如果珍妃的這些事尚且能被認為是「任性胡鬧」的話,那麼接下來,讓慈禧產生「嫉妒」,就有點糟糕了。

根據小德張(清末最後一任太監總管)過繼孫子張仲忱寫的祖父口述回憶錄《我的祖父小德張》記載,寵愛珍妃的光緒曾用庫存的珍珠、翡翠為她串制珍珠旗袍一件。有一天二人在御花園散步,正在興頭時,被慈禧撞見。慈禧大怒道:「好哇!連我都沒捨得用這麼多珍珠串珠袍,你一個妃子竟敢這樣做。想當皇后怎麼著,誰封的?皇帝也太寵你了!」

光緒和珍妃馬上跪在地上叩頭請罪。老祖宗立即叫隨身的太監二總管崔玉貴把旗袍扒下來。回宮後還打了珍妃30竹竿子。

《我的祖父小德張》的一些記載後來證明有失實之處,但慈禧身邊的女侍德齡所著的《瀛台泣血記》中也記錄過這一段,說明還是有可信度的。

這件事除了證明慈禧覺得珍妃「有失體統」之外,還傳遞了另一層意思:慈禧和光緒雖非親生母子,但無數史料證明,慈禧當初確實是把光緒當親生兒子養育的,母子之情碰上婆媳關係,大家都懂的。

天真任性,再加上婆媳關係搞僵,還不算什麼。讓珍妃罪加一等的是她開始觸犯大清律例了。

應該說,珍妃在未成年即進宮,又受萬千寵愛,尤其是得到皇帝恩寵,漸漸有些不知輕重,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但珍妃選擇「賣官受賄」,就有些觸碰「高壓線」了。

當時後宮的后妃們每月用度,都是配額供給的,比如皇后是每年一千兩,外加些綢緞、獸皮、肉食等,然後逐級下降,到「妃」一級是三百兩。三百兩銀子,妃子自己開銷自然是夠了,但她們花銷最多的,是打點和賞賜身邊的人。珍妃生性大方,身邊又有不少太監順著她心意吹捧,再加上喜歡照相等各種西洋玩意兒,錢自然是不夠花了。

據胡思敬所著的《國聞備乘》中記載,憑藉和光緒皇帝關係近,能吹「枕邊風」,珍妃開始接受一些賄賂,讓光緒帝給人封官,有一次更是收取了4萬兩白銀的賄賂,最終東窗事發。(「初太后拷問珍妃,於密室中搜得一簿,內書某月日收入河南巡撫裕長饋金若干。」)

《國聞備乘》多少有點野史的味道,不過記錄這件事情的不止這本書一家,所以倒也不是完全不可信。

這就是破了大清「宮闈不能干政」的律例了。結合之前種種不快,慈禧決定一定要給珍妃來個「下馬威」——珍妃連同姐姐瑾妃,被施以「褫衣廷杖」的刑罰(脫去衣服直接對肉體施刑),這一刑罰主要針對朝中大臣,在此之前還沒有過對嬪妃施刑的先例。不僅如此,這一年(1894年)的十月二十九,珍妃和瑾妃雙雙被降為「貴人」。

毫無疑問,瑾妃基本屬於無辜,慈禧針對的,就是珍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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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話說回來,「賣官鬻爵」這種事情,在清朝後期其實已經非常常見,甚至從康熙年間開始,就是被官方默許的。

所以,這也並非是珍妃命運轉向的真正原因。

那究竟是什麼原因?關鍵還是珍妃的涉政,而且是深度涉政——影響光緒帝,試圖推翻慈禧。

珍妃被「廷杖」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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