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決鬥

這個故事最簡明的敘述是這樣的:

1804年7月11日早晨,阿倫·伯爾和亞歷山大·漢密爾頓當時正乘著不同的划艇,橫穿哈德遜河,他們要去的是新澤西州維霍肯鎮附近的一個隱秘地點。就在河岸上某處,根據決鬥規則,他們在相隔十步遠的地方相互用手槍射擊。漢密爾頓被擊中右肋,第二天就死掉了。伯爾儘管沒有受傷,卻發現自己的聲名受到了致命損害。在這場美國歷史上最著名的決鬥中,漢密爾頓和伯爾都成了犧牲品。

儘管這段敘述的全部信息都是正確的,但它那令人敬佩的精練導致了不幸的歷史錯誤。不論如何,若伯爾和漢密爾頓之間的決鬥算得上美國歷史上類似交鋒中最著名的一例,那麼我們就應當能夠想像出這個戲劇性的時刻,想像出一個文字內容更加豐富的「決鬥」圖景。只有更詳細的描述,才能讓這個被稱為「維霍肯見面」的事件,在諸如《O.K.鎮大決鬥》()或者經典電影《正午》()這樣備受吹捧的競爭對手面前,獲得其應有的地位。對這種事件而言,簡潔的敘述是絕對不行的。因此,為了讓這段歷史插曲呈現出必要的細節,為了再現當時的場景,我在下文對其進行了全面描述,並試圖將所有留存下來與之相關的、無可爭議的證據囊括其中。

1804年7月11日,第一道曙光剛剛劃破天際,阿倫·伯爾就離開了他靠近曼哈頓南部、位於里士滿山(Rid Hill)上的住所。那天晚上他和衣睡在長沙發上,這位美利堅合眾國的副總統畢生都是切斯特菲爾德勛爵 如下這句格言的忠實信徒:紳士可以做任何他想做的事情,只要他做這些事情的時候有自己的風度。因此,伯爾上校——這個軍銜是他參加過美國獨立戰爭的驕傲象徵——就這樣體面地穿著類似絲綢的衣服(實際上是羽綢做的),帶著冷淡沉靜的表情來到了哈德遜河岸邊,就好像一位天生的貴族正在趕赴一次與命運的約會一樣。

他的祖父、著名的神學家喬納森·愛德華茲曾經說過,我們都是可憐的動物,都不過是懸在永不熄滅的火焰上面不斷掙扎的蜘蛛而已。但是,伯爾的一生可謂是一隻精明的蜘蛛,他可以讓自己跳出地獄般的困境,同時編織好羅網讓其他人落網。沒有人確切知道,當槳手劃著小船,送伯爾及其追隨者威廉·范·內斯去對岸時,伯爾心裡到底想了什麼。後人的判斷是,伯爾終於用自己的惡魔之網捉到了漢密爾頓,現在他開始行動,準備殺死自己的獵物了。

與此同時,里士滿山北部、靠近如今華爾街的地方,漢密爾頓登上了一艘小船,船上有兩個槳手,其中一位是他的醫生大衛·霍薩克,另一位則是他的忠實朋友納撒尼爾·潘德爾頓。與伯爾一樣,漢密爾頓穿著得體,臉上帶著紳士般的冷傲。他也有自己的榮譽軍銜——「漢密爾頓將軍」。這個稱呼得於他的最後一次任命,即1799年他被任命為新軍「督察將軍」,這樣他的軍銜就高於伯爾的軍銜。他已經四十九歲了,比伯爾年長一歲。同時,和伯爾一樣,他身材矮小,身高為五英尺七英寸,只比伯爾高一英寸,手腳都不大,骨架有些柔弱,但頭部和面部非同尋常。他被稱作「聯邦主義的小獅子」,就是因為他的確比較矮小。

然而,上帝認為按他倆的頭顱把他們區分成對立的兩極,再合適不過了。伯爾遺傳了愛德華茲家族的特點,膚色較深,黑髮從前額向後生長,眼睛的黑褐色看起來就像鷹眼和烏鴉眼的混合色。漢密爾頓的膚色則是淡黃色的,眼睛是紫藍色的,頭髮是紅褐色的,所有這些合在一起就像一團搖曳的火焰,伯爾卻像一個固定不動的影子。如果說伯爾的整體儀態是壓抑的,就好像新英格蘭清教主義正擠壓、盤繞著他的內心,那麼漢密爾頓則好似一股活力四射的能量,這股能量不斷地以一次次色彩明亮的爆發來展示自己。

他們不同的家族背景也造就了氣質上和風度上的反差。伯爾血統高貴,這讓他的貴族式舉止顯得底蘊深厚、與生俱來。相反,漢密爾頓那種銳氣、無畏的風度,是他有意識培養出來以克服自己的貧賤出身。看不起漢密爾頓的約翰·亞當斯曾說他是「一個蘇格蘭小販的乳臭未乾的私生子」。儘管亞當斯這句話的目的是要侮辱他,但從字面上看,亞當斯的確是正確的。

漢密爾頓出生在西印度群島的尼維斯島,是一個運氣不佳的、具有法國血統的美女和一個嗜酒成性、破產的蘇格蘭商人的私生子。可能是因為他的卑賤出身,漢密爾頓似乎總是要證明自己,他需要向上司證明自己的卓越能力。不論是帶領一隊步兵攻打約克鎮的英軍據點(當時他第一個跨過矮牆與英軍展開刺刀搏鬥),還是向不那麼情願的聯邦政府推銷自己設計的全國財政計畫,漢密爾頓都將現實問題看作個人挑戰,看作可以一展身手的目標。這時,他往往會做出略顯浮誇的勇敢舉動。儘管並不是他提議要與伯爾決鬥,但是,漢密爾頓一生中沒有什麼東西會讓他以冷靜而極度優越的姿態拒絕這種挑戰。因此,他之所以默默地穿過哈德遜河沉寂無言的河水,是因為他不認為自己能夠拒絕伯爾發出的挑戰。

關於漢密爾頓這個時候的所思所想,我們確實知道很多。前一天晚上他草擬了一份個人聲明,並將它和自己的遺囑放在一起。在這份個人聲明中,他說自己誠心希望避開這次交鋒。他還宣稱自己「除了政治分歧之外,對伯爾上校並無任何惡意;而且,政治意見上的不一致,我相信也完全是出於純粹的、正當的動機」。另外,他決定讓自己置身於伯爾的射擊之下而不予還擊:「我已經下定決心,若我們之間的交鋒是按通常方式進行,我相信上帝會很高興給我一個機會,讓我保留或射偏自己的第一槍,我甚至打算放棄自己的第二槍,這樣就可以給伯爾上校一次冷靜思考的機會。」他並不認為這種行為等同於自殺,而是認為這不過又是一場他一定能獲勝的、勇敢的賭博而已。

人們通常認為的決鬥地點,即維霍肯平原,是具有誤導性的。實際上,人們若沿著伯爾和漢密爾頓的路線前進穿過哈德遜河,然後在現在的林肯隧道上游不遠處登陸的話,人們將看到一座高150英尺的懸崖峭壁。任何試圖翻過這座峭壁的人,到達頂部後都不可能再進行什麼決鬥了。決鬥的真實地點是一個狹窄的平台,大約10英尺寬、40英尺長,離水面只有20英尺。這是個經常發生決鬥的地點,因為它相對來說與外界隔絕,而且要到達這裡也比較困難。根據事先約定,伯爾一方於早上將近7點時先到。他們一到達就開始清除平台上那些雜亂的灌木和石塊。

不久之後,漢密爾頓一方也到了。伯爾和漢密爾頓雙方的助手,也就是范·內斯和潘德爾頓一起重新審查了事先約定的見面規則。之所以稱作「見面」,是因為決鬥在許多州都是非法的,紐約州也是如此。因此,除了早已確定的決鬥禮儀之外,那些資深決鬥者還發展出了一套難懂的術語,現在我們稱之為「否認之語」。這樣一來,所有的決鬥參與者若事後被法院審判的話,都可以宣稱對決鬥並不知情。例如,槳手們當時就不被允許走到這個平台上來觀看決鬥。漢密爾頓的醫生大衛·霍薩克,也被要求不得知曉此次決鬥的程序。

由於是伯爾向漢密爾頓提出決鬥的,因此由漢密爾頓來選擇武器。他選擇了一對定製的、裝飾精美的手槍,這對手槍的主人是他的妹夫約翰·丘奇。除了華麗的外表之外,它們還有兩個特別之處。第一,它們已經在兩次決鬥中使用過了,其中一次發生在1799年,當時丘奇射落了伯爾外套上的一枚紐扣;另一次發生在1801年,當時漢密爾頓的大兒子菲利普,就是在離維霍肯決鬥點只有幾碼遠的地方,為了捍衛他父親的尊嚴,受了致命傷。第二,它們都內設了一種秘密裝置,即可以扣動的微力扳機。若沒有微力扳機,要大約20磅的壓力才能扣動並射擊。配以微力扳機後,就只需要1磅的壓力了。漢密爾頓知道微力扳機的存在,但是伯爾並不知情。

這兩把手槍是滑膛槍,用的是很大的點54口徑子彈。潘德爾頓和范·內斯給它們上膛之後,潘德爾頓對漢密爾頓耳語道:「我是否要設置好微力扳機呢?」漢密爾頓回答說:「這次就不必了。」因此,在伯爾和漢密爾頓準備好去各自的指定地點之前,他倆都帶著火力十足卻極易走火的武器。若被這樣的武器在近距離擊中要害,受重傷甚至喪命的可能性極大。但是,滑膛槍固有的射擊不精確性,以及啟動擊錘、點燃火藥以將子彈推向目標所產生的強烈震動,都意味著與當時的大部分決鬥一樣,決鬥雙方即使受傷,也不可能是重傷。

接著,伯爾和漢密爾頓來到平台中央,聽取對他們的最後指示。漢密爾頓作為被挑戰方,優先選擇位置。他選擇了上遊方向或者說靠北的那邊。這可是一個糟糕的選擇,因為早晨的陽光和河面反射的陽光會正面照射在他的臉上。按規定決鬥雙方必須相隔十步遠,因此他倆幾乎都到了這個平台的邊緣。根據事先約定,當兩個決鬥者都準備好時,潘德爾頓會說「舉槍!」,接著兩個人都可以舉起手槍,朝對方射擊。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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