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記 論「真實的歷史」與「歷史的真實」

許多朋友常常問我這樣的問題:「史書上寫的東西是真實的嗎?」「如果不能確定史書記載是真實的,我們這樣討論又有何意義?」

這是一個歷史學的基本問題,要回答這個問題,必須先討論什麼叫作「真實」。

人文學和自然科學的最大區別,在於人文學沒有「再現性」。自然科學可以靠實驗不斷再現某種現象,用來檢驗定理。但在人文學中這是不可能的,特別是歷史學所面對的是已經消逝的過去,「時乎時,不再來」,消逝的就消逝了,沒有任何方法可以完全重現。張良和黃石公不會重現相遇的那一刻,就算在今天重新相遇,也不會是同樣的情況。因此,「真實」曾經存在過,但已經隨著時間消失了。

接下來的問題是,我們用什麼方法能夠得到曾經存在過的「真實」?要回答這個問題,就要看各位想得到的是「絕對的真實」,還是「相對的真實」?

如果是「絕對的真實」,這世上沒有任何方法能夠得到。後人寫的文獻當然有後人的主觀和偏見存在,難道本人記載的東西就一定可靠嗎?名人回憶錄中的美化和謊言,自古以來還少嗎?就算所有人一起上完一堂課,叫這些人都寫一篇文章,去討論剛才那節課在講什麼,肯定每個人寫的都不一樣,那麼誰才是真實?

記載如果不可靠,難道本人的記憶就是可靠的嗎?各位應該有過這種經驗,隨著時間的流逝,你的記憶會逐漸模糊、混淆甚至扭曲。如果你替自己的講話錄音,事隔多年後再聽到那段錄音,往往會大為驚詫:「我當初是這麼說的嗎?」

那麼錄音和錄像總是絕對真實的吧?那也不可能。從技術上來說,錄音和錄像並非全形度錄製和攝製,從中得到的也不會是「絕對的真實」。就算真的用全形度錄像記錄一個人的一輩子,哪個人願意花一輩子去看完另一個人的一輩子?就算真有這樣的人,也不可能從錄音和錄像中,得知當事者的心智活動。

那麼地下考古出土的東西,總是絕對真實的吧?嚴格來說,古代存在過的事物中能埋入地下的只有一小部分,而埋入地下的事物中能被我們發現的也只有一小部分,因此考古材料往往是「殘餘之殘餘」,要用它來理解史實的全部,無異於「瞎子摸象」。或許日積月累之後,有一天能夠摸完整隻大象,但現在離那個目標恐怕還有很長遠的距離。

因此考古發現的遺址和遺物,往往具有第一手史料的優勢,固非帶有後人色彩的傳世歷史文獻所能及。但中國的傳世歷史文獻常為當時多數文史資料之匯聚,也不是考古材料能夠取代的。就歷史的全面性和複雜性來看,兩者只能相輔相成。因此任何人都不可能光從考古發現就能得到「絕對的真實」。

「絕對」本就是屬於神的領域,非人力所能及。如果有人覺得,只要不能證明是絕對真實的事物,就不必相信也不必理會。那麼對他而言,人文學將在一夕之間崩潰,因為歷史是所有人文學的基礎。

但如果想得到的是「相對的真實」,卻是有可能的。

所謂的「歷史」,是「過去人類的所有活動(包括心智活動)」;而所謂的「歷史學」,是「從史料(包括文獻、考古等)中所能復原過去人類的所有活動」。從各種史料中不斷進行研究和比較,一步步地接近真實,這就是歷史學的本質,也是歷史學家所從事的工作的目的。因為這世上從沒有辦法能得到「真實的歷史」,我們所能得到的只有「歷史的真實」。

所以當有人問我:「《史記》上記載的,就是真實的歷史嗎?」就絕對層面而言,當然不是;但就相對層面而言,我會回答:「如果你覺得《史記》的記載不真實,能否拿出比它更為真實可信的史料?」

又有人問:「《史記》中那麼多私人對話,太史公又是如何得知?」基本上,中國古代人記載事情許多都沒有附上出處,但不代表前人所記的都是捏造。太史公如何得知前人的對話,因為在他之前的人是這麼記載或傳說的。如果不能找到更可靠的證據,那就只能選擇記載下來,最多將可能的疑點寫下,留給後世的史學家再來研究。

歷史學講究「持之有故,言之成理」,從《史記》的許多內容來看,太史公所記的都有其根據。有些他根據的史料今日還能見到,可以驗證這一點。只是太史公時代的書籍已經有太多亡佚,因此有更多的記事今天已經無法得知出處為何。我從不認為《史記》上的記載是「絕對」可信的,但如果你不相信古人所記的史事,就請拿出更為可靠的證據。只有通過這樣的方法,歷史學才能不斷進步,並且不致流於虛無的懷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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