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幕 查證 第六章 墨水痕迹

薩特思韋特先生驚訝地看著他的朋友。

「墨水痕迹?你是什麼意思,查爾斯?」

「你還記得嗎?」

「我記得他屋裡有墨水的痕迹。」

「你記得它的位置嗎?」

「哦,不是很確切。」

「是在壁爐旁邊的護板上。」

「對,是這樣。我現在想起來了。」

「你認為那痕迹是怎麼引起的,薩特思韋特?」

「那是一塊比較大的痕迹。」他終於說道,「它不像是打翻墨水瓶弄的。我要說,極有可能是管家把他的自來水筆掉在那兒了。你記得吧,屋裡沒有筆。」薩特思韋特先生心想,他應當清楚,我像他一樣注意觀察。「所以很明顯,要是管家寫過點什麼,那他肯定有枝筆。可是沒有證據表明他寫過什麼。」

「有證據,薩特思韋特。不是有墨水痕迹嗎?」

「估計他沒寫過什麼。」薩特思韋特脫口而出。「他可能只是把鋼筆掉在地板上。」

「除非鋼筆尖掉了下來。否則地板上就不會有那種底跡。」

「你肯定是對的。」薩特思韋特先生說:「但是,我看不出有什麼奇怪的。」

「也許這沒有什麼值得奇怪的。」查爾斯爵士說。「讓我回去再親自看一看。我才能告訴你。」

他們轉身走進門房的大門。幾分鐘之後,他們又回到了樓房。為了減少他們的重訪引起別人的好奇心,他撒謊說他把鉛筆掉在管家的卧室里了。

「現在,」查爾斯爵士想個辦法擺脫了熱心的萊基太太,溜進埃利斯的卧室後隨手將門關上。「讓我們來看看,我是不是個傻瓜。我頭腦里是否還有些有用的東西。」

在薩特思韋特先生看來,前者更有可能,但他出於禮貌沒有說出口。他坐在床邊,看著查爾斯爵士。

「這就是我們要找的痕迹。」查爾斯爵士用腳指著那地方說,「寫字檯對面,正好是在屋子另一邊的壁爐護板上。要在什麼樣的情況下,一個人才會把筆悼在那兒?」

「任何地方都可以掉一枝筆。」薩特思韋特先生說。

「當然,你可以將筆從屋子這一頭扔到那一頭。」查爾斯爵士贊同地說。「但一個人通常是不會那樣亂扔筆的。儘管這麼說,我還是弄不清楚。自來水筆是令人傷腦筋的東西。你想用筆時,它幹了,寫不出墨水來。也許這就是事情的癥結。埃利斯會大發雷霆說:『滾它的破筆!』於是把它扔到屋子的另一頭。」

「我相信會有各種解釋。」薩特思韋特先生說。「也許他只是把筆放在壁爐台上。它一下子滑落到地上。」

查爾斯爵士用一枝鉛筆作了試驗。他讓鉛筆滾向壁爐台的邊上。鉛筆掉落在地上。但是離那個痕迹至少還有一英尺遠,隨後又朝壁爐方向滾去。

「好啦,」薩特思韋特先生說。「你怎麼解釋?」

「我正在尋找一種解釋。」

薩特思韋特先生坐在床邊,目睹了查爾斯爵士十分可笑的表演。

查爾斯爵士一邊朝壁爐方向走著,一邊試圖讓手中的鉛筆往下掉。他又試著坐在床邊寫點什麼,然後將筆滑落。為了讓鉛筆正好掉在那個地方,必須用一種難以想像的姿勢,靠牆站著,或縮成一團蹲著。

「那是不可能的。」查爾斯爵士大聲地說。他站在那兒,看著牆壁、痕迹和古板的小壁爐發愣。

「要是他當時正在燒文件呢?」他若有所思地說,「但是人們通常是在壁爐里燒文件的。」

突然,他屏住了呼吸。

此刻,薩特思韋特先生終於見識了查爾斯爵士的演員才能。

查爾斯·卡特賴特已經變成了管家埃利斯。他坐在書桌前寫字。鬼鬼祟祟,不時抬起眼睛東張西望。突然間他好像聽見了什麼聲響。薩特思韋特先生猜得出那是什麼聲響——過道上傳來的腳步聲。這個人有負罪感。一隻手拿著剛才在寫的那些紙,另一隻手拿著筆。他飛快地奔到屋子另一邊的火爐前,頭側向旁邊,仍然驚惶失措地聽著。他試圖將紙伸到爐火中燒毀,為了使用兩隻手,他不留心丟掉了筆。查爾斯爵士手中的鉛筆,就是這場表演中的「自來水筆」,正巧落在那個墨水痕迹上……

「妙啊!」薩特思韋特先生叫道,並慷慨地鼓起掌來。表演實在精彩,給他留下的印象是,埃利斯當時就是這樣做的。也只能這樣做。

「你看見了吧?」查爾斯爵士說。他又恢複了自己的尊容。說話時有幾分得意洋洋。「如果這傢伙聽見了警察的聲音,或者以為警察來了,他必須藏起他剛才寫的東西。那麼,他不會藏在床墊之下。否則,警察一搜查這屋子,就會立即發現它。他沒有時間撬開地板,只有爐火背後是惟一的選擇。」

「下一件事,」薩特思韋特先生說,「就是看看爐火後面是不是藏著東西。」

「正是這樣。當然啦,也許是虛驚一場,事後他可能又把那東西取了出來。但是,我希望事從人願。」

查爾斯爵士脫掉外衣,捲起袖管,趴在地板上聚精會神地尋找壁爐下面的裂縫。

「下面有件東西。」他報告說,「白色的。怎麼把它弄出來呢?我想找一根女人髮夾之類的東西。」

「婦女們不再用髮夾了。」薩特思韋特沮喪地說。「也許可以用鉛筆刀。」

但到處都找不到鉛筆刀。

最後,薩特思韋特先生走出去向比阿特麗斯借一根毛線針。雖然她非常想知道他要那東西幹什麼,但是她希望自己禮貌端莊的意識太強,因而沒有提出任何問題。

毛線針起了作用。查爾斯爵士挑出了好幾張皺巴巴的信紙,那是在匆匆忙忙之中被揉在一起塞進去的。

他和薩特思韋特先生將每張紙都抹平,心情越來越激動。它們是一封信的幾種不同的手稿。書法整潔、字體很小,像文書的手筆。

一開始就說:這就是說,筆者不願引起不愉快的事情發生。也許有人不理解他今晚所看見的一切……然而寫到這兒,寫信人顯然不太滿意。於是突然停下來,另起一段:管家約翰·埃利斯在此向您問候,並希望把手中情報送住警方之前,同您有一次關於今晚悲劇的簡短談話……他又不滿意,只好重新開始:管家約輸·埃利斯手中掌握醫生死亡案件的線索,但尚未將其報告警方……下面一段,他不再使用第三人稱:我急需一筆錢。一千英鎊將會完全改變我的境況。我可以報告警方某些線索。但是本人不願意製造麻煩…

…最後一段更是開門見山:我知道醫生是怎麼死去的,但我還未報告警方,加如你能見我一面……

這封信以不同的方式寫了幾遍,都中斷了。寫到「見我一面」之後,筆跡十分潦草,凌亂不堪,最後幾個字模糊不清,還有墨漬。顯然,這是埃利斯聽見了使他驚恐的聲音時寫的。當時他馬上把信紙揉成一團,衝過去藏它們。

薩特思韋特先生深深地吸了一口氣。

「恭喜你,查爾斯。」他說,「你對墨水痕迹的直覺是準確的。幹得好!現在,讓我們想想下一步究竟往哪兒走。」

他停了一會兒又說:

「正如我們分析的那樣,埃利斯是個無賴。他不是兇手。但是他知道兇手是誰。他企圖敲詐他,或者她……」

「他,或者她,」查爾斯爵士打斷他的話說,「麻煩的是,我們仍不清楚是誰。為什麼這傢伙沒有暴露一個『先生』或者『女士』的稱呼呢?否則我們就會知道該從何著手了。埃利斯看來是個有素養的人。他寫那封敲詐信會冒很大風險。要是他給了我們一個線索——如這封信是給誰的,那該多好。」

「沒關係。」薩特思韋特先生說,「我們繼續向前。記得你說過,我們在這間卧室里是要發現埃利斯無罪的證據。好啦,我們已經發現了。這些信件表明,他不是殺人兇手。只是從另一個角度講,他是一個徹頭徹尾的無賴。但是他確實沒有殺害巴塞羅繆·斯特蘭奇爵士,是別人殺的。此人還殺了巴賓頓。我想,連警察都會跟著我們的觀點轉了。」

「你打算告訴他們這件事嗎?」

查爾斯爵士的聲音流露出不滿的情緒。

「我不明白,我們為什麼不告訴他們呢?」

「噢……」查爾斯爵士坐在床上。他皺起眉頭陷人了沉思。「我們怎樣才能打開局面呢?目前我們知道的情況,別人還不清楚。警察正在尋找埃利斯,他們認為他是兇手。大家都知道,他們認為他才是兇手。所以,真正的罪犯一定會幸災樂禍。他(或者她)不會完全放鬆警戒,但會感覺良好,心情舒暢。改變這種感覺不是很可惜嗎?這難道不正是我們的機會嗎?我是說,我們要找機會發現巴賓頓和那些人中某一位之間的關係。他們並不知道,有一個人把這次死亡事故與巴賓頓的死聯繫在一起。他們還沒有懷疑。這是百里挑一的機會。」

「我明白你的意思,」薩特思韋特先生說。「而且我同意你的意見。這是個機會。可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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