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懸崖上的搏鬥

案情急轉直下,看來是向結局的方向發展了。二月二十七日傍晚,渡邊博,即安田忠昭,由於是三樁殺人案的嫌疑犯,被指令辦了送往檢查署的手續後,人送回來了。

三樁殺人案中的第一件,是兩年前刺殺了一個叫森田武的歹徒,曾被全國通令緝拿。這件事他已作了交代,證據也已齊全,大體上已不成問題。

剩下兩件是殺害冢本義宏和冢本信正。在這兩個案件上,忠昭至今拒不交代,矢口否認。由於缺乏直接的證據,吉岡警部很是費了一番周折,把現有的證據勉強歸納起來。

首先,對忠昭來說,極有害的是,他患了海洛因癮症。胳膊上還有注射海洛因的青紫斑。在他隨身攜帶的物品中,還有注射器和裝有海洛因的小包。

吉岡警部認為,有注射海洛因癮的患者,話語中多帶謊言,言而無信;有時,僅僅因為急需買這種麻醉劑,找不到錢,就會發瘋似地干出什麼荒唐而兇險的事情來。即便殘殺兄弟姐妹這種極不人道的行為,也並非不可思議。

再者,據調查認為,殺害義宏的現場——國鐵大井工廠附近,曾是忠昭這幫流氓歹徒聚居的地方。他們把名叫「黑貓」的酒店,作為接頭的地點。似乎也在這裡研究秘航走私之類的事情。這樣,照警察的行話說來,忠昭是個地道的「土地勘」 。

此外,警察巧妙的誘導詢問,使忠昭完全暴露——他對信正家的情況了如指掌。當然,當進一步嚴厲地追問這一點時,他倒並不顯出十分驚恐的樣子,只是搔搔腦袋,若無其事地淡然一笑,回答道:「我沒有撒謊,沒見到大哥是真的。不過,曾有好幾次我到了他家門口,但每次都是躑躅了一會兒,轉念又回身了。因此,大哥家的情形我大體上是摸了底的。我也曾想過,應該和大哥一起,就義宏二哥的事好好交換意見。我私下也打算求求他,給我一筆去香港的費用。如果目的能達到,叫我在他面前叩頭也無所謂……可是,我又害怕那個大哥,說不定他會馬上把我交給警察。」

隨後,警部又進一步判明,忠昭對專利權的秘密已經有所覺察。因為,一旦心中有了疑問,往專利廳一查,把事情摸個通明透亮,是完全可以辦到的。這一點,作為犯罪動機是至關重要的。

有關觀場旁證方面,未能發觀一件能夠對忠昭的自供起證據作用的東西。二十號晚上在彈球遊藝俱樂部,也沒有確實的人證。只要玩球者不是財運亨通,滿載而歸,店方是不會記起他來的。

十五號夜裡,在原來青線一帶那一幕,按忠昭所說的客店進行查訪。二樓確有一間小屋。這間小屋,據推測是那個女人用來拉客的;可店方說,這是一間職業專用房,絕對沒搞什麼非法活動,也沒見過忠昭和那個女人。當然,這些話未必可靠,但肯定對忠昭是不利的。

忠昭說,他進店之後,未曾與店裡人照面,全部交易都由那個女人自辦。可以認為,這不過是他黔驢技窮的借口。

在打給上級的報告里,關於犯罪的經過和動機,警部作了如下判斷:

——嫌疑犯安田忠昭,可能由於賽車和其他賭博,失去了去香港秘航走私的資金。因而再次起了求助於二哥義宏的念頭,在義宏新婚旅行出發之前,他覺得非要同義宏見上一面不可。於是在十五日夜,找了個借口把他騙到了品川國鐵大井工廠附近。

義宏想必是對弟弟這種荒唐行為動了怒,拒絕對他提供援助。這時,兇手可能是久已停止注射海洛因後,癮症發作,突然產生了殺機,向義宏的下腹部出其不意地猛擊一下,然後把他勒死,搶走了他身上全部現金。作案後,又慮及自己同現場附近有瓜葛,怕留下線索,於是把死者的屍體裝進小汽車內,拉到世田谷區喜多見町的水渠邊上,扔掉。

(關於車是怎麼來的,現正調查中。忠昭在學生時代已領了駕駛執照,不過這個執照是已經過期了。)

從被害者義宏身上奪到的錢,不夠作為秘航走私資金,他不得已又在東京逛盪了幾天,重新走入窮途。在手頭窘迫之下又決意找大哥信正幫忙。二十五日夜悄悄潛往浜田山信正家。信正不但沒給他錢,反而痛斥了他一頓。再加上信正流露出在殺害義宏這件事上對他有懷疑,促使忠昭一不作二不休,下了殺害信正的決心。

忠昭經過盤算後認為,只要兩個哥哥一死,自己就成了專利權和其他財產的當然繼承人。即使因殺害森田武一事進了監獄,但出獄後仍可以過上奢侈的生活。這比逃到香港要高明得多。

(通過測謊器測得結果表明,他不知道義宏已正式辦了結婚登記手續。)

可以認為,由於海洛因中毒症的緣故,嫌疑犯已完全喪失了人性。審訊時始終表觀出桀驁不馴的態度,無動於衷。但思考能力一般還可以,也沒有心神衰竭的跡象——

霧島三郎決定把安田忠昭拘留在檢事處,繼續對他審訊。但他對殺害兩個哥哥的事,同樣拒不承認。

在麻醉劑中毒的患者中,一旦停止使用這種麻醉劑,有不少人會因忍受不了由此而產生痛苦,從而供出一些真情實話來。忠昭已經明顯地表現出,他正被這種痛苦所折磨。但是,他還是一口咬定事前並不知哥哥被殺!

在檢事那裡被拘留的第三天,忠昭已變得虛弱不堪了。他臉色憔悴,眼神恍惚,審訊中途又出現了輕度的癥狀反應。

「不好受吧?」三郎起身問道。

忠昭渾身淌著虛汗,強作笑臉道:「這……唉,什麼好受不好受的……我也知道注射這種麻醉劑不好……只是憑個人的意志很難戒掉……這次雖然難受,也無法再光顧它了,出監後,我也要和它一刀兩斷……作一個真正的人,繼承哥哥的遺志,辦起一個公司來……」

這個人的神經似乎與一般人不一樣。只要一想到出獄後能得到那麼多錢,即使是非人的痛苦他都能咬緊牙關度過。對這種人,三郎也感到無能為力了。

此後,吉岡警部的搜查,在證據方面也沒有多大進展。

三月三日——這是忠昭被拘留的第四天(不包括在檢事處拘留的第一天)。這天上午,對他再度審訊,依然一無所獲。

檢事處拘留,按規定在十天以內,如取得裁判所的同意,可以延期十天以上。在殺害森田案起訴後,還可以補充起訴。但三郎想儘快得出有關冢本兄弟案件的結論。

結束了上午的審訊後,三郎完全沉浸在思索中。目前這個階段,雖然有了些一般證據,但離作結論實在是一丈之距還差八尺!

據告書中吉岡警部的推斷,有不少分析是牽強附會的。比如,在新婚之夜,把義宏騙出去這件事,雖然表面上解釋得頗有理由,但用心一推敲就出紕漏了。因為這個推論要成立,必須有一個前提條件:那就是忠昭用光秘航走私的錢,其時間必須限在十四日晚到十五日。如果在此之前就已囊空如洗,在舉行婚禮之前,忠昭完全應該再千方百計地向義宏討錢了。為什麼恰好在當夜想起要錢呢?沒有可資證明的有力材料。

三郎也從各個角度反覆進行了審問。但忠昭一直堅持說,他十五號還留有秘航所需的最低限度的費用。忠昭的口供始終沒有自相矛盾而馬腳畢露的地方。

還有,忠昭通過什麼渠道了解到專利權的事呢?回答也是含糊不清的。信正和義宏決不會把這個秘密告訴這位惹事生非的弟弟。小池律師,也不至於把這件事告訴給一個同自己毫不相干的人。

忠昭本人在回答三郎的追問時說:「我覺得二哥的經濟狀況出乎意料的好,或許……」

假如忠昭對專利權這件事,一開始就掌握了詳情的話,那麼殺害義宏就成了有預謀的犯罪行為了。如果這樣,他犯罪的日期為什麼非要選在十五日夜——這個極為麻煩的日子不可呢?這個當初的問號又強烈地冒出來了。

三郎將這個案件又從頭到尾重新過濾了一遍。在苦思冥想之後,他腦際里突然浮觀了一個奇特的方案。由於有點過於離奇,所以對吉岡警部也「保密」了。於是,三郎在沒有把自己的計畫告訴任何人的情況下,派大八擔任了秘密調查任務。

幾個小時之後,大八根據調查情況,提出了一份機械式的、按部就班的事務性調查報告。這樣,三郎對這一案件的真相,看清晰了,有了一個自認為萬無一失的估計……

那天晚上,三郎回到了常盤松的住所。吃完晚飯後,出奇地沉默起來。

「你呀,說話又不算數了!」

恭子沏了一杯咖啡,特意以爽朗的口氣笑著說。

「什麼?」

「結婚的時候,你不是跟我說,檢事這個差事是個忙差事,不能保證不把工作帶到家裡來;但只限在書齋里。是吧?」

「啊……是說過。」

「看你現在的神態,對這個忙差事簡直著了魔了,心裡根本就沒我了!」

「噢,對不起,請原諒!」

三郎知道恭子不是在撒嬌,也不是責備。至少她是在鼓勵自己。但作為一個檢事,如果把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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