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時候,慈禧在批閱奏章的時候,後宮的一些妃嬪也在一旁。珍妃精通文史,久而久之對朝政產生了興趣,加上她天資聰穎,很快就學會了很多處理政事的方法。
如此一來,珍妃與光緒的交流也不再局限於琴棋書畫或是新潮衣服了,她開始對政事發表自己的意見。珍妃是一個有自己想法的女孩子,她能夠對朝政大事提出自己的看法。這些意見又往往與光緒的想法不謀而合,讓光緒產生了知己的感覺。
光緒曾經對珍妃說過這樣的話:「這宮裡實在太寂寞了,朕每天上朝回來,沒有一個懂朕的人陪朕,除了愛妃你。」
光緒在批閱奏章的時候,甚至也把珍妃留在身邊,讓珍妃充當自己的下手,為自己處理政事。光緒也是個性情中人,他一時一刻都離不開珍妃,就像當年他離不開恩師翁同龢一樣,光緒對珍妃的愛並不全部都是男女之愛,還有一種精神層面心理層面的需要。
他真的是一個非常寂寞的皇帝。
正因為心裡過於寂寞,所以光緒置宮廷規矩於不顧,本來皇帝想寵幸一個妃子,必須妃子到皇帝的寢宮來的,皇帝如果自己跑到妃子的寢宮裡,那就是不懂禮了。但光緒顧不得這麼多,當他需要珍妃時,會連夜跑過去。
出頭的椽子先爛。
珍妃不知道,自己的處境已經很危險了。宮中有很多眼線正在盯著她,以她這種性格又是很容易給人抓住把柄的。
問題出在錢上面。
清朝妃嬪的工資是相當低的,一個妃子每年只有三百兩的收入,嬪就更少了,只有二百兩。珍妃不懂省錢之道,又酷愛新奇的玩意兒,自然每個月都入不敷出。那怎麼辦呢?找光緒要嗎?找光緒要固然簡單,但得過慈禧那一關啊,少不了要挨一頓臭罵。靠人不如靠自己,當時清宮上下都流行賣官鬻爵,珍妃雖然很有個性,可惜沒有接受「五四」新思想,她也選擇了這條發財路。
珍妃串通了幾個太監,讓他們幫著賣幾個官職出去,這一下子就有錢了。錢如果來得太容易,很容易讓人糊塗的。珍妃萬萬沒有想到這事居然告到慈禧那裡去了。慈禧可以挪用海軍經費,卻不允許珍妃利用權力獲取一些零花錢,這就是典型的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
慈禧當面審問過珍妃幾次,還在其家中搜出一個賬本。慈禧讓李蓮英調查此事,發現了珍妃賣官鬻爵的證據。
光緒二十年(1894年)十一月,慈禧給珍妃定罪,罪名是「不遵家法,干預朝政」。從罪名中我們可以看出賣官鬻爵不過是一個借口,慈禧真正不滿的是光緒寵愛珍妃,並經常與珍妃一起討論政事。珍妃被當庭杖責,珍妃的貼身太監高萬枝被當場處死,珍妃的哥哥志銳被革職,發往烏里雅蘇台,珍妃宮裡的幾十個太監和宮女也被發配充軍。瑾妃也受到牽連,在這次事件中,珍妃和瑾妃都被降為貴人,過了一年,慈禧才恢複她們妃的身份。
給予珍妃懲罰後,慈禧還告訴她,要她從今以後謹言慎行、穿著要樸素,不要再痴迷於那些新奇的物件。
這次事件表面上是由珍妃賣官鬻爵引起,其實不過是後宮的一次政治事件。慈禧這麼做實際是提防珍妃參政,擔心自己的權力受到威脅。在晚清,賣官鬻爵早已是大家心知肚明的事情,珍妃心裡也很清楚慈禧是借這個事情在整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