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江山如畫,風雨如晦 夢想做一個好皇帝

嘉慶二十五年(1820年)清朝第八位皇帝道光登基。

新皇登基本來是一件好事,但是大家都高興不起來,因為誰也不知道等待道光的是什麼,明眼人都知道清帝國就像一艘千瘡百孔的大船,隨時都有沉沒的危險,道光自己的手心裡也捏著一把汗。

道光不幸之處在於,他不僅要對付國內的不安分力量,還要應付正處於擴張期的西方勢力。他的父親嘉慶攆走了英國使者,這個苦果卻要讓他來背,這多少有些不公平。道光對西方世界一無所知,他的父親嘉慶還多多少少了解一些。

道光剛登基的時候,也很想有一番作為。他效仿父親嘉慶,下令停止一切貢品。新皇帝登基,下面文武百官自然忙著給皇帝搜刮禮品,這樣一來勢必導致貪污腐敗成風。跟嘉慶一樣,道光也知道下面官員很腐敗,他也想遏制腐敗,非常渴望成為漢高祖、唐太宗那樣的明君。

接下來,我們又看到了熟悉的一幕,皇帝非常勤政,常常通宵達旦地批改奏章,對於政務事無巨細都要詢問。這些並不是虛構,而是真實的,道光也不是在作秀,而是真心想把國家治理好,成為名垂千古的聖君。

每個人都有夢想的權利,這一點道光並沒有錯。

素服期間,道光讓各部門不要耽擱了政事,儘快把奏摺送上來。他希望自己以身作則,改變日益不張的吏治。

關於道光的執政水平,我們不妨看看晚清作家李伯元在《南亭筆記》中的一個記載,李伯元雖然是用小說的方式諷刺道光,但多少說明道光在執政上面的糊塗,翻譯下來便是:

道光在御極殿召見某個親信的官員,當時正是夏天,道光略有疲憊之意,便問該官員有沒有什麼消遣疲倦的法子。官員說:「臣覺得讀書最適合消遣解悶。」道光說:「讀書固然好,但是也要有新奇的書啊。內務府的書我都讀遍了,不知道還有沒有什麼好書?」官員說:「好書很多,譬如《金瓶梅》《紅樓夢》《肉蒲團》《品花寶鑒》等,都是不可多得的好書。」道光聽了以後雙眼茫然,讓人記下了這些書。第二天,道光到軍機處見潘文恭,笑問:「聽說愛卿家裡藏書頗多,一定有《金瓶梅》《肉蒲團》等書吧?」潘文恭聽了大驚失色,跪地叩頭。道光說:「我只不過是向卿借書而已,你何至於此啊!」潘文恭這才說道:「這些書都是淫書,臣家裡可不敢藏,不知道皇上是從哪裡聽到這些書的?」道光默然,這才下令將那個推薦淫書的官員懲罰。

這個故事無非是說道光孤陋寡聞,委婉地暗示了道光雖然人品還行,但能力不行。

道光也對朝臣說:「為政首在得人,安民必先察吏。」等於是把雍正和歷代聖王的話重複一遍,雖然了無新意,至少說明此人並不糊塗。

道光還提出了考核官員好壞的標準。

第一,是否實心奉公。在道光看來,盡心儘力辦事的才是好官員,那些夸夸其談的多半是不合格的官員。所以,道光提倡在官場上要言行一致,不能光說好話不做好事。

第二,要正直,要敢於直言。道光氣憤地說,現在官場上欺瞞成風,人人都不說實話,這樣下去吏治怎麼行得通呢?要敢於說真話,哪怕冒犯皇帝也沒關係,千萬不要阿諛奉承,千萬不要欺上瞞下。許多吹捧道光的官員被道光罵為逢迎之徒,江西學政王宗誠因為江西豐收,稱頌這些都是仰賴聖德。道光給了他一個「巴掌」,罵他空談無理的言論,諂媚不實,以後不可如此。

道光武藝不錯,有人誇獎他箭術高超、百步穿楊,簡直就是當代的養由基。道光罵他信口雌黃,作無用之談。看到臣下拍馬屁成風,道光知道自己必須效法唐太宗,鼓勵官員犯顏直諫,哪怕因此語言顯得狂悖都沒關係。

第三,要任勞任怨,不避嫌怨,遵紀守法。在道光看來,吏治腐敗的一個重要原因是各級官員把自身的利益看得太重,把國家的利益看得太輕。道光特別指出,各級官員應該把國家的利益作為重中之重,要敢於作為,不怕困難,即使遇到挫折和誹謗也不要退縮,國家是不會辜負正直清廉的官員的。

道光也沒有把這些流於口頭上,規定了每三年對官員進行一次考核。那些不堪勝任的官員全部淘汰,換上一批能幹的人。在這個過程中,道光屢次頒布雍正、嘉慶的諭令,由此可見此人雖然勵精圖治,但是創造力確實欠缺,治理國家一再照搬過去的東西。

在整頓吏治的過程中,道光處罰了一批官員。豫親王裕興是被處罰的官員中級別最高的,他強姦了使女寅格,導致後者羞憤自殺。道光獲知此事後,革去裕興的王爵,並軟禁三年。庄親王奕竇和輔國公溥喜等人吸食鴉片,道光予以嚴懲。鎮國公綿順帶著妓女到廟裡唱戲,道光認為其卑鄙無恥,對他嚴加懲罰。這些皇親貴胄尚且受到懲治,其他人就更不用說了。

對於官員的腐敗,道光也是深有感觸,他忍不住感慨:「多設一官,不過是為老百姓多增一害。」

所以說,道光剛上台的表現還是可圈可點的。我們來看看他剛上台那會兒的政績吧!

一、實行精兵簡政政策,限制衙門裡公職人員的數目,裁減冗員。到道光十年(1830年),共裁撤了兩萬三千九百多名官員。

二、控制捐輸,限制督撫屬員隨意提補。賣官是清朝的一個公開政策,目的是補貼財政收入。但這個政策無疑會公開助長腐敗,道光作出了有限度的改革,他並沒有杜絕捐輸,但是卻禁止現任官員加捐職銜。

三、加強宗人府的管理。宗人府是管理皇家事務的機構,道光有感於宗室子弟日益腐敗,著意加強對他們的管理,提升皇家子弟的素質。道光四年(1824年),宗人府還將一些皇室子弟送到邊疆地區鍛煉,一方面是減少他們對社會的危害,另一方面也可以讓這些人通過艱苦的生活鍛鍊出良好的身心素質。

四、限定案件的審理期限。辦案拖沓是官場的一個通病,很多案子由於長期積壓,導致許多人屈死獄中。最高領導人道光認為這種情況會導致許多家庭家破人亡,增加他們對社會的憎恨,如果不能有效處理,對大清國是很不利的。所以他限定了案件的審理期限,京城的衙門必須一個月內結案,州縣的衙門時間更短,二十天就必須結案。上司的批複在一個月內必須申報,刑部審核的話,要根據不同案情分別在十天、二十天、三十天內結案。對死罪案件的定決,從報上來到判定要在七十天內完成,監候限八十天。

相信不會有人懷疑道光是一個上進的人,是的,對於人才道光求賢若渴,用曹操的話來說就是「青青子衿,悠悠我心;但為君故,沉吟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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