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嘉慶朝最離奇的懸案 嘉慶拍案:奇!奇!奇!

這天,嘉慶正在看奏摺,當覽至這個案子的奏章時,禁不住掌擊案桌,大喊:「奇!奇!奇!」

嘉慶可能是少見多怪了,他奇的是這些犯罪團伙能夠在光天化日之下公然將黑手伸向國庫,他不明白帝國的那麼多官員是幹嗎的。皇帝們習慣了那些勒索敲詐下屬的貪官,很少碰到有貪官直接將手伸向國庫的。

在清朝,國家的財富無非存在於兩個地方,一個是戶部,這個地方掌管國家稅收收入,屬於公款;另外一個就是內務府,這裡存放的是皇家的家產。

在嘉慶看來,無論是戶部還是內務府,都有很多部門,裡面戒備森嚴程序複雜,辦事手續非常嚴密,要想從中撈錢談何容易。但這些人不僅做到了,而且連續三年從國庫中盜取銀兩共計六萬九千兩。嘉慶氣憤的是,作案時間這麼長,盜取財產這麼多,怎麼那麼多官員就沒有一個提前發現呢?嘉慶再一次深深地感到吏治之腐敗。

最讓嘉慶受傷的是,捲入此案的官員有四十多人,這些人助紂為虐,不但不思報國,反而做出如此卑鄙下賤的事情。嘉慶憤怒了,痛苦了,他痛罵這些官員禽獸不如,昏聵愚蠢,讓刑部嚴加查辦。

這個案子當然不難審,也容易結案,最難的是此案背後所反映的官場問題。該如何整頓治理官場呢?嘉慶似乎也沒有什麼很好的辦法,瀆職的官員自然應該撤下,撤下之後換一批,時間長了還是老樣子。

嘉慶讓軍機大臣認真調查,然後給自己呈上一本失職官員的名單。不久後,軍機大臣呈上了一份長長的名單,並特地指出,工部尚書溫布責任最大,因為溫布任職時間最長,其本人又工作懈怠,玩忽職守,一切弊端都是從他開始。如果溫布不革職的話,工部的官員們工作風氣很難改變。

嘉慶細細研究名單,爭取一個都不放過。

根據大清的法律,蔡永受情節最嚴重,他夥同王書常、吳玉偽造公章,冒取銀兩十餘次,合計冒取銀兩五萬兩及物品摺合為一萬九千兩。蔡永受本人分得臟銀九千兩,是犯罪團伙中得銀最多的。所以蔡永受被判定為斬立決。

王書常每次都充當冒銀先鋒,假裝是朝廷的辦事人員,按假傳聖旨罪擬定為斬監候。王還犯有私刻公印罪,也是斬監候。兩罪並罰,斬監候加上斬監候結果還是斬監候。

吳玉在偽造公印上雖然是個從犯,但是根據律法,應當處以斬監候。

為了對官員起到警示作用,嘉慶還讓國家六部三庫等所有衙門的官員前去刑場觀刑。應該說嘉慶為了整頓好吏治,挖空了心思,可惜這些官員都是老油條,處死一兩個犯人是絕對嚇唬不到他們的。

工部鋪戶蔣得明,夥同罪犯十次加入犯罪活動;謝興邦、商曾祺都是犯罪團體的骨幹人員。這些人全部處以絞監候,秋後處決。

由於涉案官員太多,這裡不一一列舉。根據他們的情節輕重,嘉慶酌情給予相應的處罰。

接下來我們看看嘉慶是如何處罰那些瀆職的官員的。

內務府大臣、工部尚書蘇楞額和工部侍郎阿明阿二人,主持工部事務,然而對於蔡永受等人的文印信屢次簽發卻毫無覺察,過失嚴重,蘇楞額被革去工部尚書的職務。阿明阿七次失察,過失更重,不僅被革職,而且要發配到熱河做苦工。

工部尚書德瑛六次失察,三次在偽造文印上簽字,而且調查發現,德瑛一些日常工作的行文竟然讓兒子代勞,革去太子少保頭銜,降為工部侍郎。後來,乾脆讓他退休。

大學士總理戶部祿康六次失察,革去太子少保頭銜,降為協辦大學士,任戶部尚書。

協辦大學士長麟也有失察之處,加上他本身有眼疾,但這個不能成為失察的借口,所以免去協辦大學士的職位。

內務府大臣兼工部尚書英和、常福兩人失察兩次,降為三品頂戴,八年後復職。

內務府大臣和世泰,拔去花翎,降三級留任。

大學士兼管三庫事務的費淳雖然沒有直接的失察地方,但在工部和內務府任職時間相當長,所以革去官銜,降為侍郎。

工部尚書溫布在工部任職最久,承擔的責任也最大,工部的許多弊端都是從他開始,本應對他嚴厲處置,但因為他已病故,故不再議罪。

看到沒有,嘉慶為了整頓吏治,連死人也揪出來特批。後人評價嘉慶庸弱守成,一點沒錯,雖然上面的處罰還算有力度,但執行起來嘉慶就手軟了。真正判刑的時候又從寬減刑,按照嘉慶的意思是,涉案官員太多,如果真的從重懲罰,反而對工部衝擊很大,而且處罰他們後,他們處於閑散狀態,以後復職的話就更加懈怠。

這些理由全都是借口,從這件事中我們可以看出嘉慶性格中致命的弱點:庸弱。這就是他不能整飭吏治的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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