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搞經濟改革一定要精打細算 虧欠多少補多少

康熙後期,貪污腐敗成風,人民和國家的財產被官僚機構鯨吞,在康熙末年,國庫只有七百萬銀兩。在雍正繼位之前,由於實地調查過這些問題,事實上已經瞭然於胸。

雍正繼位之後,立即大力實行經濟改革。

一般來說,新皇繼位的時候,都會表示豁免官員的虧空。但雍正再次吃螃蟹,拒絕這麼做,以示自己對貪贓枉法深惡痛絕。雍正解釋說,豁免官員只會助長貪官污吏的僥倖心理,從而讓他們越陷越深,只有嚴厲打擊才能遏制腐敗。

上任一個月後,雍正就要求戶部全面清查虧空問題,一旦發現虧空,三年之內要如數補交完,而且不準從民間徵收苛捐雜稅。如果在規定期限內不能補足虧空,將治以重罪。補完虧空之後,如果以後還出現虧空問題,也治以重罪。

為了有效地查清虧空問題,雍正元年正月,發出設置會考府的命令。雍正把整個任務交給允祥,並對他說:「如果你不能清查,朕就另派大臣,如果大臣沒有能清查的,朕就親自查出來,絕不留漏網之魚。」

以前各部動用的錢糧,都是自行奏銷。成立會考府後,這麼做就行不通了,一切錢糧奏銷都要經過會考府的稽核,徇私舞弊的難度比以前陡然增加了不少。會考府成立三年,駁回的奏銷事件佔總事件的百分之十七。

允祥查出戶部虧空庫銀二百五十萬兩,這虧空的錢如何收回來呢?這種問題也許能難倒別人,但不在雍正的話下,雍正命令戶部歷任官僚合賠一百五十萬兩,剩下一百萬兩由戶部逐年填補。在清查中,難免涉及皇親國戚和高官巨宦,對此,雍正一視同仁,絕不徇私。十二阿哥允裪以前掌管過內務府事務,為了補足虧空,居然把家裡的東西拿到街上去賣。十阿哥允䄉補償虧空,賠了幾萬金,還沒補足,雍正直接抄了他的家。內務府官員李英貴和張鼎鼐挪用百萬兩銀子,雍正也徑直抄了他們的家。

在清查虧空的過程,雍正抄了太多的家,也因此落下了「好抄家」的罵名。

虧空先是從中央的部門查起,不久就開展到地方,許多官僚的家產被查封,譬如:湖廣布政使張勝弼、糧儲道許大完、湖南按察使張安世、廣西按察使李繼謨、江蘇巡撫吳存禮、原直隸巡道宋師曾、江蘇布政使李世仁……還有我們熟悉的曹寅和李煦……

在抄家這方面,雍正儼然是個專家,但是仍然有需要改進的地方。譬如:通政司官員錢以塏建議雍正在抄家的時候,同時抄衙門,以防止官員將財物轉移到衙門裡。雍正覺得這個建議不錯,欣然接受。雍正抄家確實出了名,當時社會無人不知無人不曉,甚至打麻將時都有了「抄家和」。

對於這些不滿的輿論,雍正沒有迴避,而是坦然地說:「如果聽任貪官斂財,將國家人民的財產肥自家子孫,那麼國法何在?又如何警示人心呢?抄了貪官的家,既是對貪官酷吏的懲罰,又可以利用這些錢作國家公事之用,有何不好呢?」

一般被抄家的官員都會被革職,這又是雍正與眾不同的一個措施。以前官員還可以留任,補足虧空。雍正有自己的看法,如果允許貪官留任,為了彌補虧空,他們必然會繼續貪污。雍正打擊貪官的力度是非常大的,雍正三年,湖南被參劾的官員超過一半。十年,擔任直隸總督的李衛上奏說:「在任三年以上的官員寥寥無幾。」

為了有效地收回贓款,雍正想了許多別出心裁的法子。譬如,他命令貪官的親戚代為賠償。雍正認為,很多貪官喜歡把贓款存放在親友家裡,而且這些人平時也參與分贓,要他們代為清償,合情合理,所以連這些人的家產都有被抄的可能。不過,這個措施牽連太廣,不得人心,四年之後,雍正就把它取消了。

在征討贓款的過程中,雍正還禁止代償。雍正元年正月,直隸巡撫李維鈞奏請該省官員幫助前任總督補清虧空,雍正堅決不同意,他說即使地方官民再富裕,錢多得沒處花,也不能為他人補漏洞,有錢大可以為地方興利。雍正看到代償存在很大的弊端,很容易成為腐敗的溫床,譬如地方官可能藉助代償和當地鄉紳勾結,也有可能藉機徵收老百姓的錢糧。

在清查虧欠的過程中,難免有許多官員畏罪自殺,對這些畏罪自殺的官員雍正反而加重處罰力度。

雍正四年,廣東巡撫楊文乾參奏李濱虧空錢糧,李濱得到消息後就自殺了。雍正並沒有因為他自殺就這麼算了,自殺的官員不少,但雍正一個也沒放過。他說:「犯官知道官職和財產保不住了,想一死了之,來個死無對證,然後把贓款留給子孫。我們決不能讓犯官的狡計得逞,犯官死了,要繼續拷問他們的家人和親友。」

應該說,雍正的政令還是執行得不錯的,但對於雍正這樣的人來說,沒有最好,只有更好。由於他以前深入官場一線,了解官員們的所思所想,他知道一些官員依然在敷衍自己,所以採取嚴猛的手段進行全國清查。

在清查的時候,雍正非常嚴厲,但是結案的時候,相對寬鬆,這是一種統治策略,讓官員存著感恩的心理。

雍正的嚴猛手段收到了很好的效果,清查工作進行了三年,各省清償了一部分虧空,有的省做得更加徹底。譬如直隸總督李維鈞在二年八月報告,說該省虧空四十一萬兩,到本年六月已經償還了二十萬兩,剩下的二十一萬兩明年保證還清。

河南的情況也很不錯,雍正二年,田文鏡擔任河南布政使,不久就升任為巡撫。田文鏡深受雍正信任,他到任後,立即清查虧空,田文鏡執法甚嚴,對貪污官員毫不容情。田文鏡在任不到兩年就彈劾了二十二人,補清了虧空。

對於田文鏡雷厲風行的作風,雍正很欣賞,雍正說:「田文鏡參劾的官員最多,鄂爾泰風格則完全不同,從來不輕易彈劾人,但兩人都有自己的絕招。」田文鏡因為工作出色,雍正將他捧為模範督撫。

雍正四年,大規模清查江西的錢糧虧空,江西各地虧空甚多,但是巡撫卻偏私,清查不力。雍正讓巡撫留在任上,派人去調查,隨後換上新任的巡撫伊都立,但伊都立「為人軟弱,好沽虛名」,無法完成清查重任。雍正遂又讓吏部侍郎邁柱親自到江西清查,邁柱到了以後,遭到了江西按察使積善的反對。雍正卻高度讚揚邁柱,說他到任以後,為了國計民生,不避嫌怨,是個好官。

雍正五年,福建布政司沈廷奏報倉谷虧空,雍正對福建巡撫毛文銓很生氣,認為他故意欺瞞,派廣東巡撫楊文乾和許容為欽差大臣,前往福建調查。楊文乾和許容帶來上諭:「清查即將進行,可能有贓官為了掩人耳目借富民的糧食暫充府庫,如果有人借的話,借出的立即成為官家財產,發現後也不歸還,希望大家好自為之。」

在清朝的法令中,挪移公款的處罰較輕,而貪污受賄的處罰則較重。所以,許多官員被查出有貪污情節時,往往巧施手腕,將貪污的贓款報成是挪移,以此避重就輕。雍正對這些官員的所作所為和心理情況了如指掌,所以他明確說道:「借挪移之名,掩蓋貪污之實,想以此逃脫重罰。那朕就跟你們來個將計就計。」

結果,雍正鐵手一揮,挪移的罪比貪污的罪反而更重。由此可見,雍正做事不拘泥於教條,注重從實際出發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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