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康熙朝懸案 南山案

大清一朝,發生過一百七十多次文字獄,南山案是清朝最大的文字獄,也是唯一一個被後代皇帝平反的文字獄。為南山案平反的正是雍正皇帝,至今人們摸不透雍正平反的真正原因,但這事似乎又在驗證這樣一個推斷:凡是康熙喜歡的雍正都厭惡,凡是康熙厭惡的雍正都接納。

康熙五十年(1711年)十月十二日,左都御史趙申喬突然參劾翰林院大才子戴名世,說這個人恃才傲物,妄竊文名,還是貢生的時候,就私自刻印文集,裡面文辭狂逆,信口雌黃,顛倒是非;現在當上了朝廷命官,仍然作風不改,依舊口無遮攔,輕狂不羈,希望皇帝能夠給他一點懲罰和警告。

從趙申喬的動機看,他似乎跟戴名世並沒有什麼深仇大恨,並沒有想要置人於死地,只不過是希望皇帝能夠教訓教訓這個狂生,打壓一下他的氣焰。

剛開始的時候,康熙對這個案子並不重視,此時他忙於廢立太子之事,焦頭爛額。但是刑部接到這個案子後很較真,此案很快就升級了,戴名世以前的恃才傲物和狂放不羈很快就變成大逆不道的罪名。

這還得從戴名世的著作《南山集》說起,這本書講到了南明的一些情況,用了弘光、隆武、永曆之類的年號。就戴名世本意來說,他是想如實完整地記錄當時的歷史,但恰好犯了清朝統治者的大忌。

從審判的陣容就可以看出清廷對此案的敏感程度,刑部、都察院和大理寺共同審理了這個案子,對戴名世進行嚴刑拷打。

戴名世不得不認錯說:「《南山集》《孑遺錄》等等都是我年輕時寫的狂亂文章,當時糊塗,不知觸犯了大忌。沒有和任何人商議,也沒有讓任何人整編這本書。我當時參考了方孝標的《滇黔紀聞》,看到此書有混亂悖逆之語,當時也沒有考慮太多,就照搬裡面的話。」

戴名世的供詞遷出了方孝標,方孝標的兒子方登峰在供詞中說,父親方孝標喜歡遊山玩水,以前到過雲南貴州一帶,返鄉後寫了《滇黔紀聞》,其中記載了弘光、隆武、永曆的年號。方登峰是個不孝子,他還供出父親曾當過吳三桂的幕僚,雖然時間很短,但毫無疑問已是大逆。

最後,刑部議定:戴名世凌遲處死,祖父子孫兄弟以及同居之人,不分異姓,伯叔兄弟之子,不限籍貫,只要十六歲以上,不管殘疾健康,一律斬首;十五歲以下的男子,以及母婦妻妾姊妹等等,全部發配給功臣家做奴隸,財產入官。方孝標依律當被凌遲處死,不過人已去世,應當挫骨揚灰。為方孝標作序的汪灝和桐城派的領袖方苞被判絞刑,後來改為免死,發配東北。這場文字獄中問罪人數多達數百人。

讓我們來了解一下案情的整個發展過程。

戴名世是安徽桐城人,順治十年出生,曾經隱居南山,時人稱之為南山先生。他的家世雖然稱不上顯赫,也是書香之家,祖父和父親都做過知縣。戴名世跟桐城派領袖方苞是親戚,他的母親是方苞的姑母。戴名世這個人從小就很有才氣,因為才華甚高,為人難免有些恃才傲物。同時,他這個人又比較憤世嫉俗,由於小時候受的教育影響,年輕時他對清廷很不滿,在早期的一些作品中,他對反清的民族英雄進行了熱烈的歌頌。

康熙十九年(1680年),為了生活,戴名世逐漸對清廷妥協。三十歲的時候,戴名世與好友參加科考,成為貢生,三十四歲時,他又被推薦進入全國最高學府國子監學習。由於戴名世恃才傲物,得罪了不少人。

在京城的時候,他給同鄉張英的兒子當家庭教師,張英當時擔任都察院左都副御史。有一次,張英問戴名世:「世間最可惡的是哪種人?」戴名世回答說:「媚人者最為可惡。」

張英笑道:「不然,媚人者因好媚者而媚之,所以好媚者最為可惡。」

張英雖然不是個才子,但是思想言談顯然比戴名世更深刻,戴名世固然有才,卻難脫書獃子氣。

戴名世後來在京城參加鄉試,可惜落榜了。在京城的日子,戴名世很不得志,他憤世嫉俗,自視清高,但沒人買他的賬。

最後,戴名世不得不四處遊歷,在這個過程中,他增長了見識,豐富了閱歷,而且還編纂了一些重要的圖書,譬如《小學論選》《四書朱子大全》等等。

晚年,戴名世彷彿看透了世界(現實是無法逃避的東西),再次回到科舉路上,這次他中了舉人。但是第二年的會試卻名落孫山。

五十七歲的時候,戴名世時來運轉,中了會元,接著在殿試中又中了榜眼,康熙欽點他為翰林院編修。當官之後,戴名世並沒有意氣風發,反而消沉低落。李光地曾說他「頹唐無精神」。至於那個給戴名世帶來滅頂之災的《南山集》,是他的門生龍雲鄂把他的文章收錄整理而成。

趙申喬在康熙五十年參劾戴名世,但是最後的終審是在康熙五十二年,前後持續一年半的時間。康熙一開始對南山案是慎重的,他說道:「戴名世等是個大案子,朕要仔細考慮。」

此案拖了很長時間,中途似乎有很多轉機,因為案犯都是朝廷命官,所以在獄中受的待遇不算差,他們住在比較好的房子里,可以和外面書信往來。李光地曾經為他們說情,可惜沒有多大的效果,反而惹怒了康熙。由於朝廷中有許多人求情和營救,案犯們並沒有感覺死到臨頭,像重要嫌犯劉岩和方苞中途還出獄做官。

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二月初六,康熙下旨:「戴名世從寬免凌遲,立即處斬,方登峰兄弟等人從寬免死,發配黑龍江。案件牽連的家屬本應處死的全部流放……」

戴名世在獄中非常後悔,因為寫文章時不小心用了幾個詞語就招致殺身之禍,確實很冤。但在獄中有段時間,他又抱著希望,認為自己可以獲救,他在詩中寫道:「長系年余身尚在,堯仁千古仰寬容。」

當然,戴名世最後還是難逃一死,不過康熙還是給予了一些仁慈,他的兒子沒有被追究,也沒有被發配,而是回到原籍。戴名世被斬首後,允許其友人收拾他的屍骨,葬在南山。

在這個案子中還出現了一個誤判,這是關於方氏家族的。

趙申喬參劾戴名世根本沒想到會連累到方孝標。康熙認為方孝標參與了吳三桂謀反,其實事情不是這樣的。方孝標確實曾在雲南遊歷,當時正逢吳三桂造反,不過方孝標並沒有成為吳三桂幕僚,如果說有的話,也只是短暫的接觸。方孝標很可能建議吳三桂立崇禎後裔,吳三桂拒絕後,方孝標就離開了。

康熙說方孝標當過吳三桂的大吏,顯然是弄錯了。康熙說的人是方光琛的兒子方學詩,吳三桂失敗後,方光琛家人大多被殺,只有方學詩逃出在外。方學詩跟方學士是重音,大臣都叫方孝標為方學士,康熙聽著就以為是方學詩。

在這個案子中,方家唯一得到赦免的是方苞,作為桐城派的領袖,他的才華是不必說的。李光地屢次在康熙面前為方苞說話,當時康熙正缺一個古文高手,在朝廷中,方苞的水平數一數二。為了朝廷的利益,康熙不僅釋放了此人,還提拔重用他。這是才華帶來的特權。

南山案中康熙重拳出擊,目的就是為了達到這樣一個效果:民間學人不要妄自修史,朝廷掌握著話語權和對歷史事件的最終解釋權。

這個案子並沒有到此結束,最讓人意外的是雍正剛繼位不久就為這個案子平反,赦免了涉案人員。前後只有十年的時間,案子就得到了平反,這是讓人欣慰的。雍正曾經對方苞說:「你們是被人陷害,朕了解到情況,當然要寬恕你們。」乾隆年間,為了改修《明史》,乾隆公開下旨說,可以用南明皇帝的年號。乾隆的這個態度是正確的,因為你要記述明朝的歷史,要做到客觀完整,用明朝的年號是很正常的,並無任何大逆不道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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