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血字——順治朝的文字獄 僧函可案

清朝是中國文字獄最深的一個朝代。在我們的印象里,清朝統治者並不昏庸,為什麼文字獄這麼嚴酷呢?

這個問題,我們不能從皇帝自身的修養來考慮,得看這個政權的性質。滿族是一個少數民族,它通過武力入主中原,雖然掌握了暴力和強權,但是文化上並不具備優勢。可以說,清朝入主中原,它的文化就受到漢民族文化的包圍。

歷史已經證明,一個政權的穩固光靠武力是無法長久的。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文化可以是統治的工具。清政府一方面吸收漢民族文化,加強專制統治,另一方面對漢文化保持著高度的警惕,擔心文化的劣勢最後轉變成政治的劣勢。所以,他們對於文化和文字的監控比以往朝代都要敏感。

順治算得上是一個非常開明的皇帝,但是在順治朝還是出現了幾起震驚國內的文字獄。我們先說說第一起文字獄——僧函可案。

順治四年(1647年)十月的一個大熱天,南京城外突然來了一個眉清目秀的僧人,該僧人舉止很有風範,一看就知道是有來歷的。這個僧人雖然一看就知道不是一個俗人,但是他神情非常緊張,手裡緊緊抓著一個小布包,布包被他手心的汗水浸濕。

這僧人心理素質顯然不是很好,立即引起守城士兵的注意。對士兵的吆喝和搜查,僧人感覺特別慌張,哆哆嗦嗦地從衣服里掏出一塊通行令牌,希望士兵能夠直接放行。士兵把令牌交給值班的霸氣軍官,軍官一看就知道是洪承疇發的。

出乎這個僧人的意料之外,八旗軍官居然把令牌扔在地上,喝令士兵盤查。士兵們毫不客氣,從僧人手上搶過包裹,慌亂之中,包裹掉在地上。從裡面滑出一部手稿和一封信,僧人大驚,但很快就淡定了,一副任你千刀萬剮的姿態。

八旗官兵見這個僧人目中無人,將他押到牢里。幾天後,順治收到洪承疇的一封奏疏,洪承疇解釋說:「這個僧人名函可,是我以前會試的老師原明朝禮部尚書韓日纘的兒子,已經出家多年。順治二年正月,他從廣東到江寧印刷藏經,正好碰上我們大軍平定江南,受阻未歸,困在省城。我在江南,從來沒有跟他見面。他來到廣東後,託人向我要了一張令牌;出於故人情誼,我給了他一張,但是對他約束很嚴。在出城盤驗的時候,他不小心把這身上的東西掉了出來,裡面有一封福王寫給阮大鉞的信,還有一本他自己寫的書,裡面有一些應該屏蔽的詞語,函可不願燒掉這些東西,現在自取其咎——這些我事前並不知情。我跟他本來有交情,按理不該為他說話,但事已至此,也得向上面解釋清楚,此事跟其他人沒有關係。」

函可是明末典型的遺民,他眼看山河破碎,既不能救國救民,又不屑投降,於是選擇了出家。出家之後,他依然心繫國事。得知南京擁立弘光政權後,函可毅然離開寺廟,來到南京。不過,在南京待了一段時間,他就感到很失望,弘光政權實在是太腐朽了,復國的夢想再次成為泡影。函可目睹弘光政權的腐敗,並將這段經歷寫在自己的書《變記》中。

當時審判函可的是八旗官員昂邦章京巴山,他對函可嚴刑逼供,並想借著這個案子扳倒洪承疇。函可在審訊的過程中多次被打得昏迷,不過他始終沒有屈服,堅持此事跟其他人沒有關係,只是自己一個人的事。

之後,函可被押往京城,考慮到洪承疇牽涉其中,再加上這時清廷需要利用洪承疇,多爾袞沒有進一步深究,選擇了對其從輕發落,將函可發配到瀋陽,洪承疇則沒有受到任何處分。

因為清初的特殊形勢,函可案得益於洪承疇的保護,最終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函可在順治十六年病逝,函可案雖然沒有擴大化,但開啟了清朝文字獄的先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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