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起來,在順治與孝庄這場曠日持久的鬥爭中,順治取得了暫時的勝利。
面對順治帝這麼瘋狂的行為,孝庄冷冷的沒有任何表示,我們確實無法理解順治的所作所為,也許只有孝庄能明白。他們母子之間的關係是這麼奇怪,光用叛逆不足以解釋。
對於順治用自己的名義所做的一切,孝庄始終選擇沉默。順治傷害她的族人,她還是沒有採取任何行動。
孝庄似乎沉寂了,會任由順治帝欺負下去——如果這樣想,就大錯特錯了。孝庄什麼大風大浪沒有見過,只因順治是自己的兒子,所以才找不到合適的機會擺平他,但她相信這個機會很快就會出現的。
順治十四年的時候,董鄂妃為順治生下皇四子,很可惜這個孩子活了兩個月就夭折了。順治破例追封他為榮親王。
董鄂妃皇子早殤不久,孝庄以聖躬違和為借口,移居到南苑去養病,並且命令后妃和百官必須要前去問安。當時正值寒冬臘月,董鄂妃的身子又一向不是很好,加上兒子早逝,其狀況可想而知。孝庄的手段就是高啊,比順治高出太多,她整人是不露痕迹的。大家都來向我問安,總不至於有人懷疑我整你吧!再說了,這也是規矩。
我們想想看,一個剛生育兒子,兒子又早夭的女人,身心的痛苦豈是常人所能想像的,但就是在這樣的情況下,還要冒著大雪從紫禁城趕往幾十里外的京郊伺候孝庄。這種感覺實在是太痛苦,可以想像孝庄沒有少折磨她。董鄂妃就是在這時種下了病根,後來身體越來越糟糕,三年後逝世。死後被追封為孝獻皇后。
董鄂妃死後,順治痛不欲生,簡直想去黃泉路上把董鄂妃拉回來。當然,在順治內心裡,董鄂妃早逝的罪魁禍首便是那個深沉嚴苛的母親,可是他又不能殺掉自己的母親,甚至不能公開地反對自己的母親。怎麼辦呢?只好強忍著憤怒去諷刺和揭露這個人,這在順治親自為董鄂妃撰寫的《董妃行狀》中表現得非常明顯,從中我們可以看出順治對孝庄的控訴與憤怒,那種憤怒簡直是想親手把這個母親給宰了。
《行狀》剛開始說:年十八,以德入掖庭,婉靜循禮,聲譽日聞,為聖母太后所嘉許。……事皇太后奉養甚至,伺顏色如子女;左右趨走無異女侍……
這段文字是啥意思呢?表面上看好像是將董鄂妃和孝庄的關係描述得很和諧,太后誇獎她,她把太后侍奉得非常好。我們不妨來翻譯一下:董鄂妃十八歲因為品德端方成為我的老婆,為人非常溫婉安靜,而且很懂禮,名聲一天比一天好,太后也經常誇獎她。董鄂妃對太后好的絕無二話,察言觀色彷彿子女,來回跟著如同婢女,就是這樣,這個老太婆還經常刁難她——當然,這個是意譯。
其中,順治還記載有一次要侍奉太后去溫泉療養,當時董鄂妃有病不能前去。皇太后卻說:「若獨不能強起一往,以慰我心乎?」——我這個老太婆好不容易想去療養一次,你就不樂意了。董鄂妃沒辦法,只好抱病前去。順治對此非常激憤,當然他不敢直接罵孝庄,就在文中說:「蓋日不忍去後如此。」就是說,孝庄這個老太婆特別愛董鄂妃,一刻都不願離開她,由此可見順治的憤怒。
在《行狀》的最後一段,順治再也無法掩飾自己的憤怒,竟然想像太后死去的場景,當然他保持了最大限度的剋制,說自己很孝敬這位慈母,只是身為男子,有些事情需要避嫌,只能仰仗董鄂氏了。
即皇太后千秋萬歲後諸大事,俱後是類。今一朝崩逝後,脫遇此朕可一一預及之乎?將必付之不堪委託之人,念至於茲,朕五中摧痛,亦不能傷痛無已矣!
這段話的意思是:如果太后有一天死翹翹了,肯定是由董鄂妃來操辦喪事。現在愛妃不幸逝世,以後太后死了,這麼大的事交給誰呢?只怕會交給不能勝任的人,每每想到這裡,朕五臟六腑都是痛的,愛妃你死得太早了,以後太后死了我指望誰為她操辦喪事啊?
太后還沒死,就想像太后已經死了,雖然話說的非常好聽,但也是大不敬。順治的想法實在太過奇怪,居然想像母親逝世後,董鄂妃為她辦理一場規模空前的喪禮。
《行狀》中說董鄂妃入宮多年,為人謙和低調,對太后很尊敬,對宮中的保姆和僕人都很優待。作為皇貴妃,她管理著後宮的妃嬪宮女,寬容仁厚,沒有絲毫的吃醋之意。
我們回頭看看董鄂妃的一生,如流星一般短暫,卻充滿了無法言喻的不幸。她首先是跟一個沒有共同語言的男人結婚,後來皇帝把她從這個男人手中搶走,這個男人自殺了,作為一個女人,我們不知道她用什麼態度面對這種事情。顯然,她心裡肯定是非常痛苦,雖然並不愛那個男人,但畢竟是名正言順的丈夫,結果這個男人因為自己而死,好歹欠人一條性命。
嫁給順治後,儘管順治對自己非常寵愛,但孝庄卻對她極盡折磨,而且折磨得不露痕迹。那種痛苦,沒有宮廷生活經驗的人是無法體會的。所以說,董鄂妃的一生肯定是不幸的。如果孝庄這個婆婆看自己順眼的話,好歹一生會比較平靜。但生活註定是一場悲劇,兒子早逝似乎就是一個徵兆,順治對她如火的愛情並不能挽回什麼,地位的尊崇似乎也不能減少不幸。
我相信董鄂妃一定有這樣的感觸:與其生活在帝王將相的家庭,不如生長在一個普通老百姓的家裡,至少可以過一種平平淡淡的生活。
董鄂妃死後,順治為她舉行了盛大的葬禮,還賜死了三十多個太監和宮女,這樣方便董鄂妃去陰間後還有人照顧。
董鄂妃死時年僅二十二歲,順治死時年僅二十四歲,這樣的年紀在現在剛夠法定結婚年齡。在封建社會,連一個皇帝都不能主宰自己的幸福,更不用說一般人了。生活在今天,我們應該感到幸運,還是社會主義好啊!
我非常不理解的是,碰到一段凄美的愛情,為什麼有的文人就喜歡往妓女身上扯。在某些文人看來,具備這樣條件的在當時非秦淮名妓董小宛莫屬,正好兩個人名字中都有一個董字。《清朝野史大觀》對此言之鑿鑿,證據是兩個文人的詩詞,一個是吳梅村的《清涼山贊佛詩》,一個是冒辟疆《梅影庵憶語》,冒辟疆是江南名士,說話有斤兩,他曾經在青樓里認識董小宛,後來娶她為妾,清軍入關後,董小宛落入清軍手中,這個董鄂妃呢就是那個江南名妓董小宛。
這個說法是靠不住的,首先董小宛比順治大十四歲,當董小宛在秦淮名聲大噪的時候,順治才兩歲,董小宛死的時候,順治只有十三歲,搞不懂為什麼有人把董小宛附會成董鄂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