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尼治時間

「我在想青蛙的事。」湯姆在電話里跟他秘書說,「告訴他們等我想出青蛙問題的正經方案就過去。」

「我不懂你在說什麼。」她說。

「沒關係。我是出主意的人,你是送信的。你多幸運。」

「你才幸運呢。」他秘書說,「我今天下午得去拔兩顆智齒。」

「太糟糕了。」他說,「抱歉。」

「抱歉到陪我去一趟?」

「我得想青蛙的方案。」他說,「告訴梅特卡夫我要請一天假來考慮這個,如果他問起的話。」

「這兒的醫療保險不包括牙科。」她說。

湯姆在麥迪遜大道上的一家廣告公司上班。這一周他在努力思考青蛙形狀香皂的營銷手段——香皂是從法國進口的。他還有別的心事。他掛了電話,轉身面對在他後面等著用電話的人。

「你聽到了嗎?」湯姆說。

「聽到什麼?」那個人說。

「基督啊。」湯姆說,「青蛙香皂。」

他走開了,出去找地方坐下,街對面是他最喜歡的那家披薩店。他讀了報紙上的星座運勢(不好不壞),看著咖啡館窗外,等那家飯館開門。十一點四十五分,他穿過大街,在那裡點了一份西西里披薩,要了所有配料。他跟櫃檯後的人說話時,臉上的表情一定很可笑,因為那個人笑著說:「你確定嗎?所有配料?你自己看著都很訝。」

「我早上開始工作,現在也沒幹完。」湯姆說,「我吞下這塊披薩之後要去問我前妻,兒子能不能回來跟我住。」

那個人避開他的目光,從櫃檯下面抽出一個餐盤。湯姆意識到他讓人家緊張了,於是坐下來。披薩好了,他去櫃檯前取餐,又要了一大杯牛奶。他發現櫃檯後的男人又在看他——不巧那一刻他喝得太快,牛奶正順著下巴往下流。他用紙巾擦下巴,即使做這個動作的時候他也滿腹心事,想著他這一天剩下的時間。他要去阿曼達家,她住在格林尼治村。像往常一樣,他覺得又寬慰(她跟別的男人結婚了,但還給了他一把後門的鑰匙),又焦慮(謝爾比,她丈夫,對他挺禮貌,但明顯不願意常看見他)。

離開飯館後,他本打算從車庫把車開出來,然後馬上開到她家,對她說他想要本——說他不知怎麼在混亂之中失去了本,現在想要回他。可是他發現自己卻在紐約街頭晃悠,這樣才能平靜下來,以便發出更加理性的請求。約一個小時後,他意識到自己像一個遊客一樣對這座城市產生了興趣——高大的建築物;那些服裝模特骨盆前伸,幾乎挨到了商店的櫥窗玻璃;書店裡堆成金字塔狀的書籍。他經過一個寵物店,櫥窗里滿是碎報紙和鋸末。他往裡看,正好有一個十幾歲的女孩把手伸過櫥窗里的隔板,一手托著兩隻棕色的小狗放在鋸末里。有那麼一秒鐘,她的目光和他的相遇,她微笑著把一隻狗朝著他的方向扔過來。有那麼一秒鐘,小狗的視線也和他的視線相遇。狗不再看他,鑽進一堆報紙,女孩轉身回去工作了。幾秒鐘以前他和那個女孩對視的時候,想起這一周早些時候的一幕,他正走過喜來登中心,有個非常迷人的妓女走近他。她跟他說話的時候他有些猶豫,不過只是因為她的眼睛很亮——雙眼分得很開,眉毛被濃密的金色劉海遮住了。他說不,她眨一下眼,眼裡的亮光消失了。他簡直無法想像這種事怎麼可能真的發生,即使是一條魚死了,眼睛也不會那麼快就蒙上一層霧。可是那個妓女的眼睛就在他說不的那一秒鐘,變得黯淡無光。

他現在繞道去看電影:《雨中曲》。看到黛比·雷諾茲,金·凱利和唐納德·奧康納跳上沙發起舞,弄翻了沙發的那一幕時,他離開了。他走進一個酒吧,臉上還掛著微笑。酒吧里人開始多起來,他看看錶,覺得很驚訝,人們已經下班了。喝醉的他盼望下雨,因為下雨會比較好玩。他走回公寓,沖了個澡,然後去停車場。停車場旁邊有個電影院,還沒等他回過神來,他已經坐在裡面看起了《天外魔花》 。長著人頭的大狗嚇到了他,倒不是因為形象恐怖,而是因為讓他想起前面見過的那隻棕色小狗。像是一個預兆——一隻狗沒人要的時候會變成什麼,電影是噩夢版。

早上六點:康涅狄格州,格林尼治。阿曼達的母親死後,房子歸了她。湯姆前岳母的骨灰,放在餐廳壁爐架上的一個錫盒裡,盒子用蠟封著。她去世有一年了,那一年阿曼達搬出了他們紐約的公寓,然後飛快離婚,又再婚,搬進了格林尼治的房子。她現在擁有另外一個人生,湯姆覺得他涉足其間應該謹慎些。他把她給的鑰匙插進門鎖,輕輕把門打開,輕得彷彿是在拆卸一個炸彈。她的貓洛基出現了,看著他。洛基有時跟他一起在房子里悄悄走動。不過現在,她輕輕跳上窗檯,像一片羽毛落在沙子上那麼不為人注意。

湯姆四處打量著。她把客廳的牆刷成白色,把樓下的洗手間刷成深紅色。餐廳的大梁裸露在外,湯姆碰到過木匠一次——一個緊張的小個子義大利人,他一定很奇怪為什麼人們想把房子結構暴露出來。前廳里,阿曼達掛了一組鳥翼的照片。

湯姆開車去阿曼達家的路上撞壞了車。車還能開,不過他在後備箱里找到一根卸胎棒,用它撬開擋泥板左前部緊貼輪胎的金屬以後,輪子才能轉。他開出大路的那一秒(他一定打了會兒瞌睡),腦中閃過一個念頭:阿曼達會以此為理由,認為把本交給他不可靠。他用卸胎棒幹活的時候,有個男人停了車,下車給了他一些醉醺醺的建議。「決不要買摩托車。」他說,「它們開太快就會失控。你也跟著一起失控——徹底沒救。」湯姆點點頭。「你知道道格的兒子嗎?」男人問。湯姆沒吭聲。男人難過地搖搖頭,回去打開後備箱。湯姆注視他從裡面拿出一些照明燈,點亮,放在路面上。男人手裡還剩下幾個,他拿著走過來,表情困惑,不明白自己怎麼會有這麼多。然後他點亮多餘的那些,一個接一個點,把它們在車前擺成一個半圓,就是湯姆修車的那個位置。湯姆覺得自己像一個神龕中的聖徒。

修好輪胎,他驅車前往阿曼達家。車輪打滑,又撞到鄰居的信箱,他罵了自己一句。他終於開進院里,結果碰到了後院的地燈。他進廚房給自己做了咖啡,然後出來查看破壞的情況。

在城裡,他出發前最後停留的地方是一個通宵熟食店,他在那兒吃了雞蛋和百吉餅,現在還覺得牙齒嚼得發疼。嘴裡的熱咖啡味道不錯。清早陽光微弱,他移開椅子,但還算是坐在桌旁,那個位置幾乎照不到太陽,但陽光打在一個肩膀上的感覺真好。牙齒不太疼了,他才發現嘴裡毫無感覺。太陽照著,他能感覺到羊毛衫的溫暖,正像羊毛衫應該發揮的效果,哪怕陽光並沒有直射它。那件羊毛衫是他兒子送的聖誕禮物,當然,是她挑的包裝:盒子包著閃亮的白紙,本用蠟筆簽下「B E N」的名字,字母寫得很大。塗鴉的筆跡像是鳥兒的翅膀。

阿曼達、謝爾比和本在樓上。在過道那邊,他能看到隔壁屋的壁爐架上放著的電子時鐘,它的另一邊是那盒骨灰。七點鐘,鬧鐘會響,謝爾比會下樓來,他的白頭髮映著明亮的晨光,好像海邊人們賣的那種廉價的鮑魚燈飾。他會跌跌撞撞,低頭看褲子拉鏈是否拉上;他會用阿曼達母親的骨瓷杯子喝咖啡,杯子被他捧在手裡。他的手那麼大,你得仔細看才能看到他捧著一個杯子,而他也並不是像你從小溪里喝水那樣從雙手中吞下咖啡。

有一次,謝爾比八點離開,要開車去紐約,阿曼達在餐桌旁抬起頭——他們仨剛在那裡吃完早餐,湯姆覺得是一段友好正常的時光——而她對謝爾比說:「請別把我一個人留下來跟他待著。」她站起來跟他走進廚房,謝爾比顯得迷惑而尷尬。「寶貝,是誰給他的鑰匙?」謝爾比低聲說。湯姆看著過道那一頭。謝爾比的手低低地搭在她的臀部——部分是有性暗示的玩笑姿勢,部分隱含著佔有的意味。「你可別告訴我有什麼事讓你害怕。」

本睡啊睡啊,他常常睡到十點或十一點。樓上卧室里,陽光滿滿地照在他身上。

湯姆又看了一眼壁爐架上的骨灰盒。假如有來生,萬一哪裡出了錯,他轉世變成了一隻駱駝,而本變成一朵雲,他們倆無法在一起該怎麼辦?他想要本。他現在就想要他。

鬧鐘響了,聲音大得好像一百萬個瘋子在敲打鐵皮罐。謝爾比的腳下了地。太陽在屋子中間投下一片長方形的光影。謝爾比將會走過那片光影,彷彿走過教堂過道上一塊鋪開的地毯。六個月,七個月以前,湯姆參加了阿曼達和謝爾比的婚禮。

謝爾比渾身赤裸,看到湯姆吃了一驚。他腳下踉蹌,抓過搭在肩膀上的棕色睡袍,穿在身上,一邊問湯姆有何貴幹,一邊說早安。「家裡這些該死的鐘要麼慢兩分鐘,要麼快五分鐘。」謝爾比說。他在廚房冰冷的瓷磚地板上跳來跳去,燒上開水,把睡袍裹得更緊。「我以為這地板夏天會暖和一點。」謝爾比說著嘆一口氣。他把身體的重量從一邊挪到另一邊,搓著他的大手,像個拳擊手在熱身。

阿曼達下來了。她穿一條褲邊卷到腳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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