遙遠的音樂

星期五她總是坐在公園裡,等他到來。一點半,他抵達這張公園長椅(如果別人已經坐了,他就在旁邊徘徊一會兒),然後他們就肩並肩坐在一起,低聲交談,就像《美人計》里的英格麗·褒曼和加里·格蘭特。兩個人都相信飛碟和健康食品,都討厭洗衣店,生日和聖誕節時不給親友禮物都會覺得內疚,還共有一隻狗——一半魏瑪獵犬,一半德國牧羊犬——名叫薩姆。

她二十歲,在一家事務所工作;她很漂亮,因為她花很多時間化妝,像一個真正用心的主婦用拇指和食指在餡餅皮邊緣捏褶子那樣。他二十四歲,中途退學的研究生(戲劇專業),跟他的朋友格斯·格里利一起寫歌;他渴望,並且強烈渴望成為一個著名的流行歌曲作家。他的母親有希臘和法國血統,他的父親是美國人。這個女孩莎倫,不是第一個因為傑克的英俊而愛上他的人。她坐地鐵到華盛頓廣場的這張長椅;他從他住的公寓樓地下室走過來。那天誰負責薩姆(他們每人帶一星期),誰就把它帶來。他們能這麼安排是因為她的工作只需要從八點做到一點,而他在家工作。他們買下那條狗是因為害怕它活不了。有個男人抱著一個紙箱在西十街走近他們,笑著說:「年輕的女士,想要一隻小貓咪嗎?」他們往紙箱里看。「是小狗。」傑克說。「哼,有什麼關係啊!」男人說著放下紙箱,臉色發黑,表情扭曲。莎倫和傑克盯著男人看,他挑釁地回瞪著。他倆都不太明白事情怎麼突然變得兇險。她想趕緊離開那裡,趕在那個男人給傑克來一拳之前,但是令她驚奇的是,傑克對男人笑了,手伸進紙箱去摸狗。他費力地掏出骨瘦如柴,滿身寄生蟲的薩姆。她先帶著狗,因為她家附近有一家獸醫診所。狗的寄生蟲病一治好,她就把他交給傑克訓練。在傑克家,小狗會專心地盯著上午有時投在木地板上的平行四邊形的光影——他聞聞,後退幾步,然後緩緩挪動到光影的邊緣。在她家,小狗著迷的對象是一個朋友搬走時留下的小號。小狗充滿敬意地望著它。她觀察狗有沒有適應不良的跡象,琢磨著他是否太小,不該在兩個家之間搬來搬去。(她自己是被母親帶大的,但是她和姐妹每個夏天都會飛到西雅圖去跟父親呆兩個月。)小狗似乎挺開心的。

晚上,在傑克的單室套里,他們有時會躺在床腳,注視著雕飾華麗的橡木床頭板和上面裝的老式床燈,燈罩上還有一個小標籤,寫著:「阿斯特夫人家。四美元。」他們在弗吉尼亞州的拉克斯威爾發現了這盞燈,那是他們僅有的一次出城的長途旅行。床上常常放著樂譜——他正在編寫的曲子。她總會看那些上面列印了歌詞的譜子,以品評的態度慢慢讀給自己聽,好像在讀詩。

周末他們白天和晚上都一起過。他屋裡有一個小而深的壁爐。到了九月,他們會在傍晚點燃爐火,雖然還不太冷。有時他們點燃一炷檀香,靠在彼此身上,或是肩並肩坐在一起聽維瓦爾第。她剛認識他的時候,對這類音樂所知甚少,一個月過去以後,她已經知道不少了。沒有一樣東西是她了解很多的——像他對音樂的了解那麼多——所以真的沒有什麼是她能教給他的。

「1974年你在哪兒?」他問過她一次。

「在上學。在安娜堡 。」

「1975年呢?」

「在波士頓。在一家畫廊上班。」

「你現在在哪兒?」他說。

她皺起眉頭看著他。「在紐約。」她說。

他轉身對著她,吻了吻她的胳膊。「我知道。」他說,「可是為什麼那麼嚴肅?」

她知道自己是個嚴肅的人,她喜歡自己被他逗笑。可是有時她不太理解他,所以她現在笑不是出於共鳴,而是因為她覺得一個微笑能解決所有問題。

卡羅爾,她最親密的朋友,問她為什麼不搬過去跟他同住。她不想告訴卡羅爾那是因為他還沒有提出,於是她說他住的房間很小,白天他喜歡獨處,這樣才好工作。她也不確定如果他真的叫她搬去,她會不會那麼做。他給她的印象是有時他,而不是她,才是那個嚴肅的人。也許「嚴肅」這個詞並不恰當,他更像是沮喪。他會鬧情緒,而且擺脫不了;他會喝著紅酒聽比莉·哈樂黛,搖著頭說要是他現在還沒有成為著名的作曲家,可能永遠也成不了了。他給她放比莉·哈樂黛的唱片以前,她並不熟悉她的歌。他會放一首比莉演唱生涯早期錄製的歌,再放同一首歌她後來唱的版本。他說他更喜歡她嘶啞的聲音。有兩首歌她尤其難忘。一首是《孤獨》。她第一次聽到比莉·哈樂黛唱出前幾個詞「在我的孤獨中」的時候,身體上都有了反應,好像有人在她的心上輕輕地划下銳利的一筆。另外一首她常想起的歌是《黑色的星期天》。他告訴她那首歌曾經在電台被禁,因為據說它導致了自殺行為。

那年聖誕節,他給她的禮物是一枚小小的珍珠戒指,是他母親過去戴的,他母親戴戒指的時侯她還是個小女孩。戒指完全合適,她只需輕輕扭動,就可以把它套上手指關節;戴上以後,她覺得那裡好像根本沒有戒指。珍珠用八枚尖齒固定。她總是愛數數:一扇窗戶有幾個窗框,一把長椅背後有幾根橫條。後來,一月份她過生日,他送給她一條有藍寶石小墜的銀鏈,是戴在手腕上的。她欣喜不已,不願他幫忙別上鉤子。

「你喜歡嗎?」他說,「我只有這個。」

她看著他,有些吃驚。他母親是她遇到他的前一年去世的,他現在這句話的意思是他把她留下的最後一點東西送給她了。書架上有一張他母親的照片——小小的銀質相框里一張黑白照片,上面是一個微笑的年輕女人,頭髮的顏色比她的皮膚深不了多少。因為他保留著照片,她猜他崇拜他母親。有天晚上他糾正了她這種印象,說他母親年輕的時候總想唱歌,可是嗓子不好,唱起來讓所有人都很尷尬。

他說她是一個沉默的人。最後他說,只能說她這一生做的和說的都很少。他告訴莎倫,她去世幾天後,他和父親一起收拾她的東西,在其中一個抽屜里,他們發現了一個心形的小木匣,裡面有兩件首飾——戒指和帶藍寶石的手鏈。「那麼她還是留了些信物。」他父親盯著小木匣裡面。「你送她的禮物嗎?」他問他父親。「不。」他父親慚愧地說,「不是我送的。」然後他們站在那裡望著對方,兩人都完全明白了。

她說:「那你們最後說了什麼打破沉默?」

「是一些毫無意義的話,我肯定。」他說。

她心中暗想,這也許能解釋為什麼那天在第十街上,那個賣狗的男人擺出要打人的架勢,他卻沒有退縮。傑克習慣了聽到壞事——那些讓他大吃一驚的事。他學會了冷靜地反應。晚冬時節她跟他說她愛他,他臉上表情空白的時間有一點太長,隨後他緩緩綻開笑容,給了她一個吻。

狗長大了。他很快習慣了訓練,行走時跟在人的腳邊。她很高興他們救了他。她帶他去看獸醫,問他為什麼這麼瘦。獸醫告訴她,是因為狗長得很快,最終會胖起來的。她沒有告訴傑克帶狗去看獸醫的事,因為他覺得她過分寵愛他。她不知道他會不會有點嫉妒狗。

漸漸的,他的音樂事業有了起色。西岸一支樂隊演奏了他和格斯寫的一首歌,名聲大震,他們一直在演出曲目里留著這首歌。二月他接到那支樂隊的經紀人的電話,說是想要更多歌。他和格斯把自己關在公寓地下室里。她和薩姆,那隻狗,一起去散步。她常去公園,直到太多次碰見那個瘸腿男人。他是個年輕的男人,相當英俊,用兩根金屬拐杖走路,脖子上有一根帶子,系著一個收音機,掛在胸前,聲音放得很響。那個男人似乎總是跟她往同一個方向走,她只好笨拙地跟他保持同步,以便交談。她其實跟他沒什麼可說的,他也不太健談,而狗被拐杖弄糊塗了,沖男人小步跳躍著,他們仨好像在玩某種遊戲。她有段時間不再去公園,再去的時候,他不在那裡了。三月的一天,公園比往常擁擠,因為那是個過於溫暖的春天般的下午。她和薩姆一起散步,半夢半醒,經過長椅上一個濃妝的女人,她戴著圓點花紋的包頭巾,腿前面支著一塊手寫的牌子,上面寫她是悉尼小姐,一個算命師。悉尼小姐旁邊坐著一個年輕的男孩,他對她叫道:「快點開始吧!」她淡淡地笑,搖頭說不。她看男孩是義大利人,但很難看出女人從哪裡來。「悉尼小姐能告訴你關於大火、饑荒和早死的事。」男孩說。他笑了,而她趕緊往前走了,心裡覺得奇怪,男孩竟然知道「饑荒」這個詞。

大多數周末,她還是單獨跟傑克在一起,但他現在談的大多是寫譜時遇到的問題,她理解起來有困難。有一次他大為光火,說她對他的事業毫不關心。他這麼說是因為他想搬到洛杉磯去,而她說要留在紐約。她說的時候馬上就猜測他不管怎樣都會去。當他明確表示只有她答應去他才會去的時候,她哭了,對他的話滿懷感激。他以為她哭是因為他沖她大喊,說她不關心他的事業。他收回了說的話;他告訴她她很包容,總給出好建議。她有一副好耳朵,雖然她不用複雜的術語表達看法。她又哭了,這次她開始也不知道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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