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郗羽回到家時,郗家祖孫三代正坐在客廳在其樂融融的看選秀節目,郗羽本來準備回書房去,一眼掃過,程茵的笑臉在60寸的電視屏幕上十分醒目,她下意識站住,眼睛盯著電視機無法動彈了。

郗廣耀看小女兒:「你坐著看吧。」

看到老爸的表情,郗羽又和姐姐姐夫對視一眼,知道他倆信守承諾,沒把潘越的事情告訴家裡人——否則老爸不可能這麼平靜的看著程茵主持的節目。

「我站著就可以。」郗羽笑著說,「沙發上擠得慌。」

外甥黎午陽小朋友很有眼色,對郗羽伸出手臂:「小姨抱。」

相比起李澤文的妹妹,黎午陽小朋友真是可愛多了。她不會拒絕這麼可愛的小朋友的要求,於是她抱著小朋友坐在沙發上,仔仔細細地開始看這台節目。

全家人特別齊整,真有點合家團圓的意思。全家人已經很久沒有這樣和和美美的坐在一起看電視了。由此可見,一台好的電視節目對促進家庭和諧是很有效的。

電視節目里的一個三人組合正在表演自創的樂器,節奏挺美,裁判點評,然後程茵上場,笑盈盈和這個小組合聊了幾句——這台節目有一個挺有意思的環節,就是請現場的觀眾屏幕前所有觀眾,為這些選手評分打票評價。現場還有一塊大屏幕會實時放出全國網友的評論。

直到此刻,郗羽才恍然大悟:「咿,這節目居然是現場直播的啊。」

「這也是這台節目有意思的地方之一。普通的選秀節目根本不敢現場直播。」

「原來是這樣。」

郗柔意有所指地說:「程茵對這個節目出力挺大,她做得挺出色的。」

郗羽摸索著下巴,所有所思。即便對電視媒體並不了解,也知道直播節目難度壓力很大,對主持人素質要求非常高。

此時舞台上的三人組合在評委的輪次已經敗下陣來,不得不黯然淘汰出場。程茵安慰了兩人幾句,又讀著屏幕上的一條條評論,諸如「雖然你們被淘汰了,但我們永遠支持你們!」「不論結合如何,希望你們不要放棄對音樂的追求。」

「我非常欣賞你們的組合,在那樣艱難的環境下不斷創造一個個奇蹟,」程茵說,「雖然你們不得不暫時從舞台離開,但你們來過,創造過,表演過讓觀眾朋友們見識了不一樣的音樂;你們也曾影響過,感動過,震撼過所有收看我們節目前的觀眾。希望你們繼續堅持下去。」

其實是有些煽情的台詞,一杯濃濃的心靈雞湯。但程茵表情懇切,語調真切動人,連一點半點敷衍的情緒都看不到——真摯的態度真的特別能打動人,哪怕是套路,也能讓人笑著流淚。

節目的背景音樂隨著程茵的結束語響起來。郗羽的思緒有點遠,她想起當年的那個漂亮的做不出數學題就一臉委屈的小同桌,再看著屏幕上相隔千山萬山巧笑倩兮的程茵——時間的力量真是強大。

她感慨著她巨大的變化,也欣喜她的成就。

郗羽最終還是沒能看完這台節目——她親了親黎午陽小朋友,把他放下來,回到書房,有條不紊整理自己的舊資料。

她從書架的最下層抱出兩個一百升的塑料收納箱,一藍一白。大約是太多年沒有打開的箱子的緣故,收納箱表層有薄薄一層灰。擦乾淨收納箱的外表,掀開盒蓋,就可以看到堆得整整齊齊的各色筆記和她最心愛的圖書——郗家是比較典型的知識分子家庭,有很好的愛書傳統,在父母潛移默化的教育下,郗羽也有非常好的學習習慣,她讀書時留下的大部分筆記依然保存著。

兩個箱子容納的資料大都是她初高中時一些筆記本。小學時代的教材保存意義不大,搬家的時候,絕大多數不太重要的舊書就資料被父母清理掉了;而她中學時代的教材被家裡的親戚拿走,據說是因為表弟表妹等人要用——顯然,學霸的光環使得她用過的資料成為了珍貴的物品;至於大學時的教材和筆記跟著她去了美國,現在還放在她在新澤西的公寓里。

她耳朵里塞著耳機,聽著晚上的錄音,從箱子里拿出一本本筆記翻看起來。

好記性不如爛筆頭,真是至理名言。李澤文叫她翻看這些老記事本真的很正確。

初一時的記憶對她已經相當遠了,她想從這些記事本里找到可能存在的信息,還打算翻出當年的一些同學的聯繫方式——想調查當年潘越事件的真相,她需要信息,需要很多警察忽略的信息,這些信息掌握在當年的同學們手裡,十幾年前的手機普及程度遠遠沒有現在這麼高,同學們之間的互相聯繫全都靠家裡的座機,她很可能在某些筆記本上記錄了當年一些同班同學的聯繫方式。

隨後她翻到了初一年級的周記部分。

因為爸爸是語文老師媽媽是記者,工作都要和文字打交道,她從小開始就在父親的要求下寫日記寫隨筆寫作文;隨著慢慢長大,她發現自己更偏愛理科,對作文越來越頭痛。父母很支持她學數學,於是,各種各樣的數學補習佔了她絕大多數課餘時間,寫日記的習慣也沒能保持太久,基本上到了小學四年級就廢止了。直到上初中後周老師硬性要求大家寫周記,以此培養學生們的寫作能力,所以她也寫了半本周記。

所謂的周記,就是記錄本周學習生活情況的記錄。郗羽的周記里都是規中規矩的記述文字,而且字數還比較少。她看著當年稚嫩的文字,想起了許許多多已經被遺忘的當年許多事情:一道奇葩的難題,一次有意思的實驗,學校的文藝演出……而且她在周記里提到了一次潘越。

12月2日

二班的潘越收到了一張五百塊的稿費單,周老師跟我們說要多跟潘越學習。五百塊的稿費呀!據說稿費是千字一百,也就是說他發表的文章居然有五千字啊。我跟爸爸媽媽說了這件事,他們說現在認識寫作的到好處吧?可以賺錢哦。爸爸媽媽還說,發表文章是很容易的,只要我按照他們的意見修改做作文,就可以達到發表的標準了。

我於是把作文交給了爸爸媽媽,爸爸改了其中一篇,媽媽又改了一篇……爸爸覺得媽媽改過的作文充滿了新聞腔,媽媽覺得爸爸改過的作文毫無童趣,一看就是大人操刀的,他們都認為對方改得不好,甚至吵起來,吵得面紅耳赤!媽媽最後提議,把這兩篇文章投稿給作文雜誌,看看人家會發表哪一篇,就說明哪一篇的水平比較高。爸爸同意了媽媽的計畫。

哎,爸爸媽媽,我想說,這是我寫的作文呀!

奇妙的是,她在初一下學期開始的一篇周記里,記錄了這件事的下文。

4月5日

我的作文發表了,是爸爸修改的那篇作文發表了!媽媽認輸了,說爸爸贏了比賽。

我一點都不高興。我拿著雜誌看的時候卻發現,這篇發表的文章和我自己寫的那篇差距極大!爸爸改了好多內容。這就出現了一個嚴重的問題,這篇作文到底是我寫的還是爸爸寫的?這樣算不算欺騙呢?如果爸爸只改了作文里的一個字,當然這篇作文是我寫的;如果改了二十個字,肯定也是能算我寫的;可我統計後發現,爸爸在我的作文的基礎上居然改了兩百多字!我這篇作文的總字數也僅僅只有六百多。

前幾天我看了科普書,提到了「忒修斯之船」這個悖論。它描述的是一艘可以在海上航行幾百年的船,歸功於不間斷的維修和替換部件。只要一塊木板腐爛了,它就會被替換掉,以此類推,直到所有的功能部件都不是最開始的那些了。問題是,最終產生的這艘船是否還是原來的那艘特修斯之船,還是一艘完全不同的船?

爸爸把我的作文改得非常漂亮,可這篇作文還能算是我寫的嗎?

在這兩篇周記的觸動下,她想起了當年的一些細節。

原本以為文章被發表是很開心的事情,可她那時候一點也不開心,還因為這個問題和潘越還聊了幾句。潘越發表過的文章簡直比她寫過的還多,在發表文章這件事上還是有點發言權的。他以過來人的身份跟她說,文章應該是創意居上,然後是字詞句的表達方式。文章被修改得這麼多,到底還算不算自己的作品?應該不算了。她應該做的是從爸爸媽媽的修改中吸取養分,看看他們修改了什麼地方,問問他們為什麼要如此修改,這樣寫作水平才能快速提升。

那之前她和潘越不熟悉,聊了這番話後,兩人算是熟悉了一點兒。

在潘越的鼓勵下她卯足了勁準備再創作一篇真正意義上自己的作品——可惜沒過多久她就遇到了潘越墜樓一事,於是這樁關於「發表作文」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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