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3章 狗糧之浴血奮戰,時瑾治病

手術刀上的血一滴一滴落下,在地上積了一灘血水。

他本能的第一反應就把手裡的那把手術刀藏到背後,躲開她的目光:「笙笙,你出去。」

聲音極力壓抑著,嘶啞得幾不可聞。

姜九笙走進浴室,只是幾步的距離,眼裡的慌亂漸漸平靜下來,再問了一遍:「你在做什麼?」

時瑾低著頭,手放在背後,不停地擦手上的血,眼睫驚慌地顫著,不安躁亂得像犯錯後被綁在十字架上的囚徒。

他說:「屍解。」

姜九笙看向地上,血水遍地流淌,濕了她白色的鞋,一地的殘肢斷臂,從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她依稀能看出來,是那隻抓傷他的流浪狗。

他殺了那條狗,他解剖了那條狗。

他不敢抬頭了,無措地解釋:「那隻狗差點抓傷了你,我想忍,可是忍不住。」

他是病人,他心裡扭曲,他仇恨所有傷害她、或者意圖傷害她的一切生物,他骨子裡有一股殘暴的血液,他快要壓制不住破體而出的毀滅欲。

這麼多年偽裝,終究還是沒能逃過,他體內的那隻魔。

「時瑾。」

她要走向他,他猛然後退,驚慌失措地抬了一下眉眼,立馬又藏起來:「別過來笙笙,我身上都是血。」

別過來。

她喜歡翩翩君子,他怕嚇到她。

姜九笙走過去把水關了,浴室里一下子突然安靜,血腥味似乎更濃了,撲面而來的氣味讓她胃裡不舒服,她揉了揉肚子。

寶寶,要乖。

把那股反胃的感覺壓下去,她朝時瑾走近,她近一步,時瑾就退一步,她便伸手拉住了他的袖子。

時瑾不再動了,卻也不看她。

她伸手,用手指擦了擦他臉上沾到的血:「沒關係,現在我也沾到了。」

怎麼會怕呢?

從她愛上這個人起,就做好了粉身碎骨的準備,她敢要他,就不怕地獄黃泉,怎麼都要跟他一起走的。

她這一生,算不上慈悲為懷,但也活得磊落,也就只有這一個人,能讓她不問對錯,不辨是非,不管善惡,只一味偏袒。

時瑾還是低著頭,手背在身後,他摘了沾滿了鮮血的手套,去遮住她的眼睛,顫抖著聲音輕哄:「別看了。」

姜九笙推開他的手:「我不怕。」

他用力捂著她的眼睛:「別看。」

她仰起頭,把他的手拉下來,唇覆上去,親他微微涼的掌心:「時瑾。」

時瑾不看她,長長的睫毛把眼底所有浮動都遮住。

「時瑾。」

「時瑾。」

她耐心地一聲一聲喊他的名字,小心翼翼的溫柔。

時瑾還是抬起了眸,瞳孔里猩紅未褪,一片灼灼的光,熱得滾燙,慌亂又惶恐,亮如星辰。

這樣的他,依舊美得驚心動魄。

姜九笙踮起腳,在他左邊眼睛上親了一下,右邊又親一下,親完淺淺笑了:「你怕什麼呢?我被鬼迷了心竅,就算是地獄,都敢去的。」

咣——

手術刀落在地上,他捧著她的臉,重重吻下去。

還不夠,他想要更多,想把她吞下去,狠狠地佔為己有,手繞道她後背,將她的裙擺撕裂。

白色的衣服扔在地上,瞬間被血水染紅,他把她按在了冰涼的牆上,發了狠地吻她、咬她,掌心帶著輕顫,從她光滑的後背撫到她的腰,鑽進下衣里。

她軟綿無力地叫了一聲他的名字,抬起眸光,搖搖頭,然後握住他那隻放肆的手,帶著放到她隆起的小腹上。

這裡面有他的骨血。

瀕臨失控的時瑾清醒了,把她抱進懷裡,低頭窩在她肩上:「笙笙,」他喘著,央求,「幫我。」

姜九笙歪了歪頭,在他唇上親了一下,環在他腰上的手挪到皮帶的金屬扣上。

啪嗒。

她解了他的衣服,笑了笑,手往下去。

時瑾喘得急,低沉的嗓音沙啞,眼睛紅得厲害:「笙笙。」

「嗯。」

「你要愛我久一點。」他用力握住她那隻手,「到我死好不好?」

薄涼無情的人,一旦動情,就要把命搭進去,如果她不愛他了,他便要死了,一定會死的。

姜九笙在他喉結上親吻:「到我死。」

她不愛承諾,因為未知太多,永遠太遠,可是,她現在想許給他最重的諾,即便白髮蒼蒼,即便黃土白骨,她愛他,如故。

時瑾伏在她肩上,看著那一地血肉骨骸,笑了。

正是一年芳菲季,四月底,小區里的垂柳抽了新芽,告別了親友,姜九笙陪時瑾遠赴國外。

是時瑾提議的,去試試,國外有個很厲害的心理治療室。

到了機場,姜九笙都還在猶豫,她拿不定主意,遲疑不決,腳下越走越緩:「可以不去的。」

她不介意他任何模樣,反而,她擔心治療會適得其反,更擔心他會吃苦頭。

時瑾牽著她往登機口走,說:「要去。」

姜九笙把口罩摘了,看時瑾的眼睛:「為什麼?」

「你不是喜歡我當醫生嗎,等病好了,我就回醫院。」現在的他,看到血都會失控、會興奮,情緒極其不穩定,易焦躁易發怒,暴力傾向嚴重,怎麼能拿手術刀。

最重要的,他不想十惡不赦,因為她太好,他就不能太壞。

姜九笙擰了擰眉:「你不用管我喜歡什麼,做你喜歡的就行。」

時瑾親了親她的臉:「我就喜歡你。」

好吧。

她同意了,都隨他了。

剛上飛機,迎面走來一個白人,眼眸是褐色,一看見時瑾就驚訝不已:「時瑾?」

時瑾抬頭。

那人十分驚喜,用英文道:「真的是你啊。」

時瑾頷首,淡淡道:「你好。」

對方似乎對時瑾的問候方式習以為常,寒暄了幾句,便把目光落到姜九笙身上:「這位是你女朋友?」

時瑾用流利純正的英文說:「是我妻子。」轉而向姜九笙介紹,「他是我在耶魯醫科的同學,約翰塞先生。」

姜九笙點點頭:「你好。」

約翰塞看上去年紀不大,卻比時瑾年長一些,不禁上下打量她,目光很友好,只是好奇很多:「你好,時太太。」

姜九笙莞爾一笑。

時太太,她出奇地喜歡這個稱呼。

飛機起飛,越飛越遠,藍天白雲,微風和煦。

阿彌收回目光:「少爺,我們回去吧。」

還以為少爺是來搶人的,結果面都沒露一個。

滕茗依舊站在機場的落地窗前,看著窗外的遠處,問:「阿彌,你養了多少只貓?」

阿彌一臉困惑,不知道少爺為何突然問起,便誠實回答:「現在有十九隻。」他是個貓控,貓奴,十九隻貓,全是他的心肝寶貝,是他的小寶寶小肉肉小甜甜。

滕茗把視線從遠處收回來,戴著眼鏡,斯斯文文的,很好脾氣的樣子,氣定神閑說:「把你最喜歡的那隻給我。」

阿彌大喊:「少爺!」

不!不行!那是他的命!

滕茗對他笑了笑,溫柔和煦:「不給也可以,我宰了它。」

「……」

阿彌一臉的生無可戀,少爺一定是自己不幸福,所以,看不得他和他的貓恩恩愛愛,這個魔鬼!而且這個魔鬼肯定不是說著玩的,這個鬼畜一定會宰他的心肝寶貝小甜甜的。

他不敢反抗啊!好悲傷,好悲傷,好悲傷……

滕茗回頭看了一眼已經消失不見的飛機,轉了身。

對面,拉著行李箱的女人突然定住了腳:「少爺。」

那是一張陌生的臉,很普通,沒有任何特點,見一眼會忘,她把頭髮剪得很短,幾乎貼著頭皮。

滕茗只是略微地瞧了一眼:「是你啊,渺渺。」

是她啊,韓渺,改頭換面後的她。

時瑾換了她這張臉,一張陌生得她自己都不認得的臉,她眼眶突然就紅了一圈:「你還認得我?」

她第一次照鏡子的時候,她都未能認出自己,恍如隔世,陌生又虛幻。

他還是像以前一樣,目光溫和又薄涼:「我認得你的眼睛。」

一句話,讓她淚流滿面。

那時候,他把她弄成姜九笙的模樣,一言一行一顰一笑、連聲音,都要刻意模仿,可是他不滿意,總是說,渺渺啊,哪裡都像,就是眼睛一點都不像。

還好,眼睛不像。

她想,是不是她多少有些不同,以至於他還認得她的眼睛,心裡又忍不住貪婪了,小心地問他:「我可以不走嗎?」

安排她出國,便是他的意思。

他很快搖頭:「不可以。」走近一些,輕聲哄,聲音卻沒有一點溫度,「渺渺,最後再聽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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