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用鮮血來終結

林婉在回去的路上接到方靜言的電話,她顯然是已經把自己老公搞定了,用得意揚揚的語氣說:「回去跟你當家的約個時間,我們四個一起吃飯。」

林婉掛了電話心裡樂開了花,以前有算命的說她命中雖有坎坷,卻也有貴人。那時她摸不清楚貴人兩個字的含義,蘇可跟她解釋說:「當你有一百萬的時候,突然有人要送你一萬塊的那不是貴人;貴人是在你沒飯吃時,花十塊錢給你買盒飯的人。」她當時還懵懂著,現在卻真真實實知道了什麼叫貴人。

下了車,她跟司機道了謝,一溜小跑沖回家,她剛流產沒幾天,這一天下來心情起落跌宕又舟車勞頓,小腹都開始隱痛,可是今天也算是難得的獨立做成了一件大事,心裡興奮異常,哪裡還顧得上身體不適,只差沒哼個歌出來。

推門進去,董翼正坐在客廳里泡茶,林婉也沒看清楚他的神色就把鞋子一脫,飛奔著撲了過去,她一激動說話就口齒不清,這會也是:「董翼……我去找劉之牧幫忙啦,他剛開始不同意,不過沒想到他太太是那個騙我飯的人……凌翼的危機有救了!」

董翼先是怔了怔,似乎有些沒明白,不過與林婉相處了這麼久,也不難摸清她的思路,他把手中茶壺放下去:「你去求了劉之牧?」

林婉不願意董翼知道她去求人,連忙說:「不算求他,搞半天我買的那塊爛地是他家的祖墳,我們交換而已,各取所需。」

董翼哦了一聲,慢吞吞地說:「凌翼不需要別人的幫忙。」

林婉一愣:「銀行肯貸款了?」

「不是。」

「那……你找到別的朋友想辦法了?」

「也不是——我昨天去會的那個朋友,的確提出要幫我周轉,不過我拒絕了。」

林婉輕輕說道:「為什麼啊?」

董翼低頭盯著面前的茶具,沉聲說:「因為這是我以前做錯的事,必須自己解決,別人插不了手的。」

林婉難以置信地看著他,自己這麼興沖沖地跑回來,他卻說這是他自己的事,別人插不了手。可是別人是誰?難道作為妻子的自己,也是他的別人嗎?林家雖然不是大富之家,也是書香門第,林婉這輩子在任何一個人面前都沒像今天在劉之牧面前這麼低聲下氣過,她這麼做是為了誰?可是他說她是別人!

她想不明白,只覺得委屈無比,一開口說話就已經帶著哭音了:「你到底欠了人家什麼,再重的債我把寶寶還給他還不夠嗎,他還要怎麼樣?你難道還要這樣一退再退,你考慮過我的心情沒有?」

董翼站起來,眉頭深鎖著負手在客廳里走了兩步,顯然也是心煩意亂,過一會兒終於停在林婉面前,艱難說道:「囡囡,昨天我就同你講了,有事要告訴你。」他深深呼吸一口,「這些事,我早就應該告訴你,但是一直都沒說,所以也不敢指望你聽了以後還肯原諒我……」

林婉知道他此時用這種凝重語氣講話必定不會是什麼好事,心臟不由得微微顫抖,但還是鼓起勇氣抬頭說道:「你不必擔心,只管說,我比你想像中要堅強。」

董翼點點頭,習慣性地掏了支煙出來點燃,他腦中神經也是綳到了極點,點煙時手竟然微微發顫。

「我之前跟你提過我的前任太太列霓裳,其實她沒有死,我們是離了婚。」

這樣一個直接的開場白,彷彿一個巨雷直劈到林婉身上,讓她耳鳴眼花:「什、什麼?」

「前面的事情都是真的,一直到火災發生的那天,全部都是真的。霓裳生了孩子以後,家裡條件很困難,她個子很瘦小,沒奶水,老方子說要吃些什麼鯽魚、豬腳、老母雞催奶補身子,我們都沒有錢。我當時心裡特別難受,覺得一個男人做到我這個份上,還不如死了算了,我的朋友那時都羨慕我,覺得有個漂亮的富家女肯跟著你挨窮,是件美麗浪漫的事,可是只有我心裡清楚,連溫飽都談不上的時候,再好的愛情也蒙了塵。剛好那時候我從小玩到大的好朋友柳源沒固定工作,在街頭擺攤,我們兩個合計著進了些盜版磁帶和盜版黃色書在夜市賣,結果那天晚上……就是火災的頭天晚上,我們被城管和工商的人追,東西給扣了,還說要罰款……當時我年紀輕,脾氣又大,覺得自己根本沒什麼天大的錯,不就是為了生計混口飯吃嗎?幹嗎要把人逼上絕境!再加上那段時間心情糟糕得要命,就跟人家打了起來,混亂之下把一個城管的頭給開了瓢,我和柳源都給抓進了派出所」。

「十幾年前的法律可不像現在這樣,打傷了人頂多就是拘留個十幾天二十天,那時候暴力抗法、打傷執法人員是要坐牢的,我被拘在局子里的時候想事情到了這份上,我這輩子算是完了,家裡的老婆孩子也沒人照顧,心都涼了半截。第三天,我哥來看我,告訴我家裡出了事,我那時快急瘋了,人是出不去的,辦法也想不到。當時我們那條巷子里有個小妹妹,跟我和柳源的關係一向很好,她家裡有人在派出所里做臨時工,所以能溜進來看我們,有天她帶了句話給我,柳源千叮萬囑讓我什麼都不要認,把所有責任都推給他!他一個人頂下來。我知道他是因為看我家裡出了事,想讓我早點出去,雖然這樣做很不仗義,可我還是照做了,結果我被拘了十五天,他被判了一年半。」

董翼嘆了口氣,眼裡閃過一絲痛楚:「過去的事我也不想埋怨誰,反正種了什麼因就一定會結什麼樣的果,都是自己造的孽。我出去以後和哥哥碰了面,他說救護車來之前孩子就已經死了,到了醫院霓裳也沒能救活,我就跑去列家,希望能打聽點消息,就算人死了,總歸也是我的老婆孩子,起碼要知道她們葬在哪裡,以後也能去祭拜祭拜。結果去了以後,發現她家裡已經人去樓空,根本找不到一個人影……回來以後我開始自暴自棄,進了一趟局子,原來的廠把我開除了,我除開喝酒什麼都不做,就住在被燒得面目全非的老房子里,天天酩酊大醉,我媽那時候已經進了醫院,到了後來除開我哥和那個小妹妹,誰也不再答理我,管我的死活了。」

「又過了些日子,一天中午霓裳的父母突然來找我,我頭天又喝醉了,他們來的時候我還沒醒,渾渾噩噩的,看了他們一直發著呆。那天他們一個唱紅臉一個唱白臉,她媽跪下來哭著求我,她爸就指著鼻子罵,說來說去無非是讓我放了霓裳,到了後來就拿出一張離婚協議書讓我簽。我說要離婚可以,但是你們得讓我見她一面,她媽撲通一聲就給我跪下了,求我給她女兒一條生路,我才知道霓裳受了傷,家裡安排她去美國治療,她死都不肯去,誰逼她她就打破鹽水瓶自殺。她爸爸說你如果還是個男人就放了她,這個啞巴虧我們列家自己吞下去了,也不要求你負什麼責任,簽了這張離婚協議書從此我們兩不相欠!你就算再見她一面又能怎樣,只能讓她更不死心,就算治好了她也還得回來找你,難道她為你受的苦還不夠?孩子已經死了,你還想要她再死一回嗎?你如果真心對她好,又怎麼會在她生死邊緣的時候跟人打架,還被關到牢里去?你憑什麼擔負起一個女人的一生?你有良心嗎?」

「我那時候年輕氣盛,處理問題不妥當,她父母如此咄咄逼人,讓我惱火又委屈,不錯,霓裳是受了苦,可是我做這麼多還不是為了她、為了這個家好嗎?我從小看《水滸》,把兄弟義氣看得跟命一樣重要,現在連多年的兄弟都出賣不顧了,還要我怎麼樣?總之當時一怒之下,我也沒多想,就把離婚協議給簽了,到第二天酒醒以後,我開始後悔,再去找他們,卻發現列家人從此是再也找不到了。後來我離開雁城去了別的地方,我那時沒什麼別的想法,就是要多賺錢,我知道他們是去了美國,所以發誓要賺了錢去美國把她找回來,她肯不肯再跟我是一回事,起碼我要跟她說清楚,不能讓她平白誤會我一輩子。到了外面才發現謀生也不容易,我沒別的本事,最厲害的就是拳頭硬,所以去了一間夜總會給人做保鏢,沒想到有次陰差陽錯給老闆擋了一刀——就是我胸前那道疤,他很欣賞我,我就跟他走了黑道。後來柳源也出來了,沒地方去,我就叫他一起過來混,我們兩個人都膽子大,也不怕死,只要是賺錢的事,什麼都敢做,夜總會、收黑賬、幫房地產公司拆遷,盤子大了以後還給人洗黑錢。等我一有錢馬上去了美國,發現根本找不到人,只好又回來。那次回了趟雁城看見我哥的建築公司一直賠本,我就拿賺的錢幫他做公司——凌翼的起家並不清白,蘇可跟你說我背景複雜也全部是真的……至於再後來的事你就都知道了。」

說到這裡,他將臉轉向林婉,面上的神情是一種聽天由命的麻木,似乎要將所有的選擇都交給她來做:「我不是存心騙你霓裳沒死,她家裡對外放出的消息一直說她死了,醫院都給她家買通,當時所有的人都以為是真的,我跟人解釋也沒人信。而且我也不知道該怎麼跟你說實話,如果告訴你我是離婚了,你肯定會問,為什麼離婚啊?為什麼火災的發生以後你不第一時間去看她呢?難道我說那時候我被抓進牢里了?你會怎麼想我?你家裡又會怎麼想我?瞞了一件事,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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