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那些遇見的最初

彼時,我,布小曼,張初初,我們是倒桑樹街的女孩。

布小曼是後來才到倒桑樹街的。那一年,我十三歲,倒桑樹街開了最大的超市——「芳鄰超市」。張初初那陣子非常喜歡喝酸奶,因為聽說,在發育的時候多喝酸奶會發育得很正。張初初和我一樣,都出生在倒桑樹街,是土生土長的原住居民。倒桑樹街是一條臭名昭著的街,一家挨一家的,都是粉紅色的洗頭店,門口坐著的是三三兩兩搔首弄姿的女子,充斥著濃烈的脂粉氣。

這裡是城中村,龍蛇混雜。

但我喜歡這裡,喜歡夏季里街兩旁開得繁盛的合歡花,喜歡夜市裡賣的醪糟粉蛋,還喜歡下雨天里坑坑窪窪的街道。我和張初初會從這一個坑跳到那一個坑,濺起的渾濁水花,像我們肆無忌憚的年少時光。

張初初不喜歡這裡,她總是對我說,麥涼,我總是要離開這裡的,我要離開倒桑樹街,離開成都這個總是灰濛濛的城市。

張初初家在倒桑樹街開了一家米粉店,用米粉店賺的錢養活一家。除了她爸、她媽,還有她爺爺奶奶,他們三代生活在一起,住在一個四合院里。當然,那個四合院不僅僅只他們一家,另外還住了五家人,逼仄,吵鬧。

張初初她媽很厲害,她總是站在天井裡大著嗓門吆喝,誰家多用了水,誰又偷用了他們家的一塊蜂窩煤。

平日里,張初初還要去粉店裡幫忙,收錢或者刷碗。

有時候洗頭房裡的小姐會站在店門大聲地叫嚷,粉妹,來碗粉。

「粉妹」就是張初初,她討厭這樣的稱呼,也很討厭吃粉。雖然我覺得張初初家的粉味道很不錯。有次張初初說她到洗頭房的時候撞到了她爸,她不屑地說,那個男人那麼窮,怎麼還有心思胡來呢?

所以張初初說她想要離開倒桑樹街,我是理解的。生活在那樣狹窄的空間里,總是想要遠遠地逃離。

我家在倒桑樹街15號,是祖屋。聽說是我太爺太奶留下的房子,市裡文物保護局把這棟房子列入了文化保護對象。因為我爸對這裡的特殊感情,所以這房子曾經要被高價收購,他硬是沒捨得賣掉。

張初初一直很羨慕我,羨慕我有一個很溫暖的家庭。我爸媽都在一家研究所搞科研,我一直覺得他們對科研的興趣大過對我,他們對我的教育模式是放養,不多過問也不多關注,更不要求我必須像傳統女孩一樣,很乖巧,很文靜。

所以,我可以盡情地穿牛仔褲,穿寬鬆的T恤,留最短的頭髮,打籃球和吹口哨。

十三歲的時候,張初初開始發胖。其實她小時候挺瘦的,乾癟癟的像營養不良,但到了十三歲就開始瘋狂地橫向生長,去醫院檢查是因為青春期內分泌失調引起的。好在,胖了的張初初並沒有覺得好睏擾,她依然咋咋呼呼,依然笑起來很利落,依然和我在倒桑樹街上跳下躥,很歡喜。

布小曼就在這時出現了。有一次我和張初初跑到「芳鄰超市」偷酸奶喝,剛插上吸管喝第一口的時候,就看到一個女孩直愣愣地盯著我們。她穿了一條淺藍色泡泡裙,有些自然卷的頭髮,清麗的鵝蛋臉,大眼,像個洋娃娃一樣。

我哽了一口,然後把食指舉到嘴邊,比了一個「噤聲」的手勢。她就大張旗鼓地走到我們面前,拿過另一盒酸奶大口地喝起來。我和張初初當即決定,吸收這個漂亮的女孩加入我們。

那也是布小曼的十三歲,她是十二月的生日,我是七月,張初初比我大了四個月,所以張初初一直以大姐自居。

後來我們常常在「芳鄰超市」里偷喝酸奶,三個人,你掩護我,我掩護你,很快樂又很驚險。只是當有一天一個售貨員從我們面前經過,卻對我們手裡的牛奶視若無睹時,我和張初初都驚訝了。

張初初甚至又拿了另一盒酸奶,當著售貨員的面打開,但她還是沒有過來制止我們。

我們再在「芳鄰超市」里喝牛奶,就變得很詭異。不管我們怎麼張狂和顯擺,但就是沒有人來制止我們,張初初甚至問我,難道我們是隱形人?

後來,有一個穿著西裝的男人走到我們面前,邀請我們去他家做客的時候,我們才明白,原來布小曼竟然是超市老闆的女兒,他爸為了討好她,所以對她的朋友慷慨大方。布小曼她爸真的太有錢了,所以他總是拿錢來討好布小曼,給她買最貴的衣裙,很高檔的禮物。

我和張初初才知道布小曼身上的裙子叫淑女屋,知道了原來鋼琴最高的級別是十級,吉特巴原來是一種爵士舞蹈。布小曼讓我和張初初終於開始覺醒,原來有的女孩是可以這樣的。雖然布小曼很美,但她從來都不覺得這樣的美有什麼好值得炫耀的。後來看亦舒的小說《玫瑰的故事》,覺得布小曼就像黃玫瑰一樣,是一種天真到近乎孩子氣的美麗,因為她的不自知,從不把美麗作為處世的籌碼以此換取特權,所以我和張初初會和她成為好朋友。

但布小曼不喜歡她爸,甚至帶著抵觸的情緒。

我和張初初猜測,大概因為她爸給她找了個後媽的緣故。布小曼的媽媽是在她十三歲那年去世的,後來她爸就搬家,娶了羅姨。其實羅姨並沒有刻薄布小曼,我和張初初每回去的時候,她都會給我們準備很多的水果和糕點。

布小曼還有一個弟弟,羅央檸。比布小曼小兩歲。這個弟弟是羅姨結婚後帶來的孩子。

十八歲的這年,我和布小曼同時考入了T大,張初初卻因為三分之差,去了H大,但好在學校都在成都,我們也可以常常見面。

拿到錄取通知書的那個晚上,我們在布小曼家的閣樓里,她拿了她爸的茅台酒給我們喝。

辛辣的酒順著喉嚨下去的時候,是疼痛一片,我們都哭了,莫名的憂傷。

那一年暑假,我,布小曼,張初初,我們策划了我們的第一次旅行。

我們決定去瀘沽湖,那是一個很神秘而且浪漫的地方。我們先坐火車去西昌,然後從西昌坐汽車去瀘沽湖。

我和張初初都是第一次出遠門,非常地興奮。坐火車的六個小時里,我們就是不斷地對著窗外的景色歡呼。布小曼對我們的小家子氣非常不以為然,她是「見過世面」的,她三歲的時候就坐飛機去過北京。

布小曼的媽媽是小學音樂老師,布小曼說她有一個很好聽的嗓子,常常在午後的時間裡一邊彈琴,一邊唱法文歌。布小曼的媽媽曾經去法國留過學,布小曼有一張布媽媽在盧浮宮前的照片,她媽媽是個很漂亮的女人,布小曼和她簡直是在一個模子里刻出來的,因為她的媽媽在她心裡那麼不可侵犯,所以她怎麼也無法接受羅姨的。

瀘沽湖是那麼美,碧藍的清澈,透綠的壯觀,金燦的溫暖……我們站在竹筏上把手圈在嘴邊大喊,麥涼,布小曼,張初初……要永遠永遠地在一起,要一生一世地做好朋友。

陽光很充沛,我們的皮膚被晒成了古銅色,但,那個暑假,那些在瀘沽湖的光陰,是我,布小曼,還有張初初過得最幸福的時光。

只是,我們誰也想不到,在那個夏天結束以後,我們之間會有了那麼多的間隙,無以彌補的隔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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