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忘 第四節

我很少跟社區內其他住戶打交道,連同棟且同樓層的人也不認識。

但由於這個社區內很多居民常到莉芸的店裡用餐,

我因而在店裡認識了一些鄰居。

比方說管委會主委李太太,也經常到莉芸的店,喜歡在吧台邊聊天。

有次她在吧台邊跟莉芸聊天,也把我叫了去。

「我的初戀情人被海浪捲走,第一個論及婚嫁的男人車禍身亡。」

李太太重重嘆了一口氣,「唉,沒想到結婚後先生也走得早。」

我覺得聽這種話題很尷尬,有點坐立難安,但莉芸似乎很專註。

「我常在想,我是不是就是俗稱的黑寡婦?」李太太說,

「因為我喜歡的人,都會早死。」

「黑寡婦形容心狠手辣的女人比較貼切,你只是命苦。」莉芸說。

「蔡先生認為呢?」李太太問。

「黑寡婦確實可以用來形容心狠手辣的女人……」我勉強開口,

「但形容你喜歡的人都會早死的狀況,似乎也可以。」

「那我從現在開始,要努力喜歡你。」李太太說。

「喂!」

「開玩笑的。」

李太太放聲大笑,笑聲越來越大、越來越高。

我暗自調勻內息,不然在李太太的笑聲中,很容易受內傷。

我也認識了一位住B棟6樓的周先生,他總是戴墨鏡走進莉芸的店。

周先生以前是個警察,但現在卻是專業攝影師。

他常在高速公路上拿著攝影機,抓住車輛超速瞬間,清楚拍下車牌;

也常一手騎車,另一手拿著相機,拍下路旁違規停放的一整排機車,

不僅車子平穩前進,沿路拍下的車牌也沒因手震或晃動而模糊。

經過高速攝影與無手震100連拍的嚴格鍛鏈,他終於成為攝影高手。

周先生總帶著一片CD走進「遺忘」,裡頭只有一首歌:《Knife》。

他會讓莉芸播放《Knife》,一遍又一遍。偶爾他會跟著唱:

「像把刀,痛如刀割。我怎麽可能會痊癒,我受傷好深。

你已經割去了我生命的重心……」

用自己翻譯的中文歌詞唱英文歌,也算是一種境界。

他還當警察時,有天夜裡攔下一輛紅燈右轉的車子。

當他第一眼看見女駕駛,便深深為她著迷。

之後他們開始交往,那是他的初戀,滋味特別甜美。

「警察與違反交通規則的女駕駛談戀愛,必須要抵抗一切禮教道德與

社會上的異樣眼光,這是被詛咒的愛情啊。」周先生說,

「就好像羅密歐與茱麗葉一樣。」

「你現在不當警察了吧?」我問。

「嗯。」他點點頭。

「所以你現在身上沒帶槍?」我又問。

「沒有。」他說。

「這算哪門子的羅密歐與茱麗葉!」我大聲說。

「別理蔡先生。」莉芸問他,「後來呢?」

「後來,我總算學會了,如何去愛。可惜你,早已遠去,消失在人海。

後來,終於在眼淚中明白,有些人,一旦錯過就不再。」他說。

「那是劉若英的《後來》。」莉芸說,「你跟女駕駛的後來呢?」

「後來她開始遵守交通規則,我們之間便產生隔閡,於是漸漸疏遠,

直到分手。」他緩緩嘆了口氣,「痛如刀割啊。」

我原本想說:你找個遵守交通規則的女孩會死嗎?

但莉芸用眼神制止我,然後到音響旁按了播放鍵,播放《Knife》。

周先生又跟著哼唱中文歌詞。

我心想幸好那女孩只是紅燈右轉,如果她是酒後駕車,

那這段感情應該會更恐怖。

還有位住在A棟9樓的王同學,也喜歡在吧台邊和莉芸聊天。

她是個青春亮麗的大三女生,個性應該很活潑。

俗話說:薑是老的辣,美眉還是年輕的好。

所以我有時會偷偷移動至吧台邊,加入她與莉芸的對話。

「我爸要再婚了,對方甚至還有兩個女兒。」王同學似乎很氣憤,

「現在是怎樣?把我當灰姑娘嗎?」

「搞不好你後母才會變成灰姑娘。」我低聲自言自語。

「我聽到了。」王同學瞪了我一眼。

王同學在大一時,喜歡上一位任課的老師。

每當上他的課時,她會偷偷錄音,回家後一遍遍播放。

但畢竟這是師生戀,她沒有勇氣跟他表達,只能單相思。

上學期他離開學校,但她始終無法忘記他。

尤其是他的臉和聲音,總是隨時隨地出現在她的生活周遭。

「沒想到喜歡一個人會這麽痛苦。」她說。

「你才20歲吧?」我問。

「是呀。」王同學沒好氣地回答,「20歲不可以談戀愛嗎?」

「當然可以。」我說,「但20歲時的愛情應該是陽光而開朗的,

你怎麽搞成這樣?」

「我也不想這樣,我已經很努力要忘記他了呀。」王同學很不服氣,

「可是忘不掉又有什麽辦法。」

王同學走後,莉芸說也許是因為店名叫「遺忘」的關係,

很多人會來店裡尋找遺忘的感覺。

李太太想遺忘失去愛人的痛苦記憶,王同學想遺忘愛人的臉和聲音;

周先生卻想遺忘曾品嚐過的甜蜜愛情。

大多數人都試著想遺忘某些記憶,只可惜越想遺忘越忘不掉。

「但有的人卻總想記起某些曾遺忘的事。」

她說完後,凝視著我。

我的記憶從國二以後,就不再清晰,總是模糊的片斷。

比方說我會記得她叫莉芸,卻老是記不住她的姓。

或許真如莉芸所說,我想記起某些曾遺忘的事。

但問題常常是,我連「忘記」了什麽都不知道,

又怎麽知道到底想努力記起什麽?

「阿姨,我要一杯葡萄柚汁。」

李太太念國小六年級的大兒子走進店裡,要了一杯飲料。

莉芸見他愁眉苦臉,問了句:「你怎麽了?」

「我養的狗狗,昨天死掉了。」他回答。

「請節哀。」我說。

他看了我一眼,沒說什麽。

他端起杯子,喝了一口葡萄柚汁後,問我:「你了解生命嗎?」

竟然是問這麽深奧的問題,我吃了一驚,答不出話。

「生命……」他又喝了一口,再重重嘆了口氣,接著說:

「真是無常啊。」

「你才11歲啊!大哥。」我大聲說。

莉芸則忍不住笑了起來。

從此我在莉芸的店裡待著的時間變長。

吃完飯喝完咖啡後,我會離開位子坐到吧台邊,聽聽別人的故事。

很多人都想遺忘某些東西,可惜都不能如願,於是顯得無可奈何。

有時我會慶幸自己的記性不好,也許會因而忘掉一些痛苦的事;

但有時卻更想知道,自己到底遺忘了什麽?

會不會我跟周先生和王同學一樣,也曾經想遺忘某段刻骨銘心戀情?

但因為我天賦異稟,腦中有一道像電腦防毒軟體的自我防護機制,

可以把想要遺忘的記憶當成電腦病毒清掉,所以我成功了?

會是這樣嗎?

「你把店名取為遺忘,那麽你一定有想遺忘的東西。」我問莉芸:

「你想遺忘什麽?」

「不。」莉芸搖搖頭,「我不想遺忘。」

「不想遺忘?」

「我害怕遺忘,也害怕被遺忘。」她笑了笑,「所以店名叫遺忘。」

「這種邏輯怪怪的。」

「你今天有發生特別的事嗎?」

「你怎麽老是問這個問題?」

「因為不想讓你今天的記憶被遺忘。」

「嗯?」

「說吧。」她笑了笑。

「公司里有個女同事今天剛生了個男孩。」我說。

「嗯。」她點點頭,「算了算時間,也差不多該生了。」

「你認識她?」

「不。」她說,「是你告訴我的。」

「啊?」

「你第二次走進店裡時,曾告訴我公司有個女同事懷孕四個多月了。

現在已過了五個月,也該生了。」

「我來這裡有五個月了?」

「是的。這五個月來,包括今天,你總共走進「遺忘」63次。」

「63次?」我很驚訝,「你竟然算得那麽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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